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反貪會在底樓盤問也會出問題

兩年內死了兩名證人,在真真正正查到各界認同的真相之前,反貪會最大的問題就是形象和公信力一直在枯萎。向來只聽過警方查案出人命,比如歹徒反擊或警員疏失,反貪會官員不帶鎗械又在自家地盤問話而已,怎麼會問到出人命?

如今兩宗命案各有各進展,明福案走入皇委會,關稅局助理主任阿末沙巴尼案的死因,警方已查至“死者身體的傷勢,與墜樓所造成的傷況吻合”這個階段。想知結果,也只能等。

至於反貪會本身當然得繼續操作,以保護國家和人民的錢包,並且是要朝向更專業更公正,而非更護主更魯莽的方向進步,這一點一定會獲得全民的祝福。

此次顛覆關稅局貪污池,原本就是反貪行動的巨大成果,無奈墜樓事件突發,今反貪會氣勢受阻。不過人民都很清楚,墜樓事件當然要有個交待,但反貪斗志卻不能藉任何理由慢下來。

尤其,這種與叛國賊的戰爭,還有很多戰場未開發,因為在人民的印象中,不論是刻板印象還是誤解,堅認為國內的貪污池太多太大了,比如警界、工程部、交通局和旅遊局這些比較敏感的部門,貪污鏈到底有多長多深多廣,都得靠反貪會的專業解謎。

反過來說,如果反貪會查得民眾對有關部門的指責是誤解且提出有力証明,則是比破貪案更好的消息,因為它除了能還給部門清白,也讓人民放心,一舉兩得也。

所以大破關稅局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至少是反貪會成立以來最像樣的戰績,有一種“革命”的感覺,縱然流失的國家財富已像青春的小鳥一去不回來,但能為國家的財庫止血,就有希望和未來。

至於內閣為此深表關注,即刻建議反貪會和其他執法機構在底層進行盤問程序,以預防墜樓事件重演的做法,可能是一種有效預防證人在同一座建築物跳樓的方法,但不是最好方法。

若受調查者真要畏罪自殺,地點不是問題,這只不過是避免“准自殺者”在盤問中心的高樓墜下而已,高樓也不是問題,因為撞牆吊頸也一樣能死,只要求死之人有幾分鐘的空隙時間,就能肇禍。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專業。除了在底層盤問,也要求執法人員經過更文明、科學和有效的非暴力及非摧毀性訓練,把證人當人看待,就像對高官權貴問話一樣的態度,兩者同時進行才更安全。就先從這樣子的人性化盤問方式開始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4月11日)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關稅局失去一員後的大反撲

清明節正日剛過一天,趙明福案皇委會審訊期間,突聞吉隆坡反貪會新大廈傳來關稅局官員墜樓死的消息,震驚全國,也震撼了明福案“皇庭”。

當時庭內是輪到陳文華市議員供証,此君是在21個月前與趙明福同時被請到雪州反貪會總部接受盤問,過後他跳出來指証官員嚴刑逼供,大名因此為人關注。

豈料,當陳文華在庭內陳述雖被官員虐待,但本身並不痛恨官員,並向大家傳輸“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慈悲思想時,庭外卻驚傳新案,怪不得資深法官和律師們聽到消息後搖頭興歎:又是反貪會。

其實在此時此刻,此案和此庭之間並無任何聯繫,兩者若有任何雷同之處,又會挑起甚麼人的哪一條神經線,或是甚麼猜疑也好,純屬多心和巧合,縱然案情確實有一些相似之處。

巧合處在於,它們都發生在反貪會辦公大樓,死前都曾接受反貪會盤問,都是墜樓死,都沒有觸犯死罪而且都沒有目擊証人,因此才形成了疑雲。

也不一些不同之處。比如說,政治背景,和有沒有政治化疑惑。

所以,兩者並不能拿來相提並論,只能比較不同之處,如馬華總會長蔡細歷和反對黨領袖安華的性愛影片,兩者雖是床戲,卻是各自高潮,沒有任何聯繫。

接下來,明福案皇委會將會在不受影響之下繼續進行聽証,人民會繼續聽到以前驗屍庭聽不到或重復的供詞,而關稅局官員的墜樓案,或有一些預料不到的反應和變化。

比如說,被反貪會查到天翻地覆的關稅局,基於在未定罪之前人人都是清白的堂皇理由,一定不會放過反撲的機會,就算不可能鬧到反貪會放鬆肅貪原則,也會凝集全體官員力量,形成一股壓力,逼到反貪會官員必須改變盤問態度,小心求證和謹慎查問。

在這種情況之下,反貪會官員行事都得小心翼翼了,但會不會因此影響到他們的工作效率,確實令人關注。

至於近期在費盡思量欲改善形象以重拾人民信心的反貪會,將重新面臨嚴峻挑戰,關稅局官員這一跳,將反貪回打回原點;再死一人,等於是把反貪會辛苦揮走的魔鬼盤問形象,又轟轟烈烈的請回來了。

人民還在期待反貪會的解釋,尤其這是兩年內查貪期間第二次出人命,反貪會若再說不知情,不關事,是對他們完全沒有幫助的。

如今單單是大馬半島關稅局官員的群眾運動,造成國內進出口貨品的大停滯,就足以讓政府頭痛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4月8日)

2011年4月7日 星期四

關稅局對誰都要公平

搞對抗,也要看立場夠不夠穩。

查貪,是反貪會官員的工作;接受調查,是關稅局官員應該給予的合作;查貪期間出了人命,再怎麼說,還是得等各造尤其是警方調查之後再說。

如果關稅局官員有“犧牲一員”,便期望全體獲得解放的想法,等於是在挑戰執法機構,對反貪會不公平;若是反貪會因“再出人命”,就要全體放鬆以求降溫,則對國家不公平。

這是沒有人想要看到的意外,關稅局上上下下同仁應該冷靜下來,不要因一時衝動而搞起全體大怠工,直接影響到全國各種貨品的進出口流通,讓更多人受害,那就是對人民不公平了。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反貪會不應該是生死門

一樣是查貪,一樣是墜樓。第二個趙明福?

查貪案期間搞到出人命,不論受調查者怎麼死,為何而死,都不是該死。

官員無論是基於甚麼原因,在施以盤問轟炸後,基於人道立場,都得關注對方的狀況。人家精神奕奕的來協助調查,官員把他們弄累了,哪裡可以丟在一邊不理不睬,任由自生自滅?

這不是反貪會時運不濟的問題,是他們沒有從明福案的教訓學習到應該更謹慎的問題。

反貪會這道門,如果再讓受調查者直著進橫著出,變成生死門,未免太可怕了。

是不是安華,問他老婆旺阿茲莎

不須要等到國會下議院議長深思熟慮後,才決定要不要點頭,更不必要等到所有尊貴的國會議員認真觀看後,期待著他們發表的非專業觀後感,疑似反對黨領袖的性愛短片提前“上市”了。

沒有意外,是在youtube發表,畢竟這是最快速免費散播短片的好地方;有頭沒尾,17分鐘的性愛過程僅剪輯1分鐘47秒的肉搏前版本上載。

沒有4個角度,沒有傳聞中的清晰,沒有聲音,沒有彩色。

但天下人仍可以看到,疑似反對黨領袖身上有許多贅肉,胸肌不會小過章子怡;肚腩果然有一些,但不算很大;有個莫名其妙的第三者像在忙著替他們檢查或是設定戰場,還莫名其妙的去按電視機遙控;疑似反對黨領袖也像很忙的走來走去,熱身不像熱身,倒像是在准備例行公事。

女主角果然如報導所述的白晢,東亞女子,在這部黑白默片裡,她全身裹住白毛巾之後顯得更白晢,但經過“精剪”之後的1分鐘47秒版本之內,不見她有第二個表情,更像例行公事。

一些看過的人說,人很真,但戲很假。意思是說,人物跟反對黨領袖真的長得很像,但看起來又不大像是偷拍;另一批人說,是他了,如假包換。

怪不得那麼專業的警方經過調查之後,最多只敢說“短片是真的”,即是影片人物沒有經過移花接木而已,但對於男主角是不是反對黨領袖,沒有確定答案。莫非警方也像我們閒人一樣,擁有超過一個答案?

但畢竟各種答案都不是官方答案,所以目前仍停留在民聯否定,國陣認定,大部份人不確定的猜測狀態而已。

除了白晢女郎,另一位最有條件認定男主角身份的女人開口了,她就是安華夫人旺阿茲莎。

旺姐與安華同床幾十年,最清楚安華身上的每一吋肌肉,本來她說不要看了,但現在事關重大,她在無可奈何之下還是看了,並說明主角不是她老公,還有誰有條件跟她硬硬說成是?是了,不知他們有沒有在家裡裸著上身與影片的男主角對比肌肉?

當然,如果安華不是國會反對黨領袖,他的家事和床事都是他們一家人的事,所以旺姐的答案,決定了公正黨、民聯乃至國家未來的政治生態。

反過來說,一旦有證據証明主角是安華,旺姐也難以承受說謊或糊塗的三種後果,一是聯合一家人蒙騙整個國家的罪名,二是不瞭解枕邊人身體狀況的笑名,三是民聯可能因此瓦解。

不過,現階段看來1分鐘47秒的版本還是不大夠力,反正拿督T們的“只有一個母帶”論已証明是廢話了,待傳聞的22分鐘版本面市之日,有興趣的人再看清楚,或會有更精准的答案,讓當笑話的人繼續笑話,政治化的人繼續政治化。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4月6日)

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

巴生港口弊案算得了甚麼

反貪會終於破了個有“超級”級別的大貪案,捉關稅局官員62人,凍結總值6億200萬令吉的資產和銀行戶頭款項,被查封及充公的資產分別為3億8200萬令吉和3120萬令吉。

此次行動,反貪會的目標是要為國家追回30億令吉的黑金,意即官員讓私梟通關而收取的賄賂金,所以取名“30億令吉行動”。

建了大功後,反貪會調查主任說這只是冰山一角,反貪會相信涉及的逃稅款項每年讓國家損失約1080億令吉,這可是一筆驚人的天文數字,可以建好多醫院和大學了。

既然連反貪會都知道這只是冰山一角,也就不難明白為何破了超級大案之後,人民並沒有超級大反應的原因了。都已經知道還有像冰山那麼大的大貪案,還不快快去把貪官們都捉起來,整天被政客利用為打擾政敵的武器幹甚麼?

人民見反貪會建功但仍提不起勁鼓掌,主要是反貪會的獨立形象未受認同,因為一連患可能涉及貪腐的大事件被揭發之後,都未見獲得“各界認同”的大魚落網。

當然大魚小魚和大案小案之分,官方和人民都各有自己的衡量標准。人民的想法比較簡單,就是有關部門的最高層一定要負責任,商場上都是如此。人民可以接受高官知得越少負的責任越少的懲治,但不是完全無關和無事。這也是當大案捉小魚的時候,人民會認為高官最後會找一個談好條件的替死鬼頂罪的原因。

官方之所以有多種標准,主要是涉及高官必關係到政府的面子,這面子又影響到政治,於是自然而然滲進了政治元素,最後總是無可避免的政治化了。

反貪會和官方一直強調其獨立性、公正性和不被干預,就是因為他們都知道人民普遍有此刻板印象。當小案捉大魚的時候,通常恰恰好官方標准的大魚未必是最高權那位,如果是部門一哥,又恰恰好到最後被查明是清白而釋放。人民的頭腦還管用,轉一轉便有自己的文章。

就以此次行動來看,涉及千億令吉逃稅和通關大貪案,可以無限想像許多不法物品如鎗械和毒品也是如此入關,害了許多大馬人,此罪形同各種死刑案,是亂國罪更是叛國罪,甚至堪稱大馬史上最大罪案了,但是當局處理得倒是淡定得出奇,“只要30億”,竟然是最終目標。

以此想像,巴生港口弊案算甚麼大案?一個海關漏財動輒就有千億,政府部門這麼多,少見有案,天佑它們是真乾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4月4日)

2011年4月1日 星期五

永遠的天使

回顧校花賴映興遭撕票案,依然令人婉惜,讓人痛心,天下同情。

16歲的花樣年華,應該是過著早上背著書包開開心心上課,下午快快樂樂回家,吃飽梳洗後小心翼翼作功課的日子,她卻在半工讀時遇到喪心病狂的衣冠禽獸,大發獸性的將她撕票兼燒屍。

你看那花容月貌,還有風光的華麗課業成績,正預告她的未來必散發亮麗的光芒;你看她如斯乖巧,那麼可愛,更是親朋好友的至寶,蒼天何以失算,讓她遇到一群餓狼?

今日的審判,是兇手承擔法律責任的極限,也是對映興在天之靈的一個交代,希望它能警惕世人惡有惡報。

而老天賜給賴家的美麗乖女兒,將化為永遠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