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星期三

硬硬執行AES的蛇招

反對自動執法系統(AES)計劃的人都是冥頑不靈的魯莽車主?

反對AES的人不是民聯的支持者,便是民聯的代表?

AES爭議到了今天,鬧至今日,有關當局好像還搞不清楚狀況,也好像試圖將它“政治化”。

他們還在向大家解釋AES的先進和透明,還在以為老百姓懷疑它的可行性,還說民聯的州屬若不實行AES,等於是不關心州內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他們到底是真不明白,還是真的呆?

至少,我的親朋好友以及上下左右前後認識或不認識的人,都沒有否定AES的可行性,畢竟有一個系統在車禍黑區叮嚀你小心駕駛放慢速度,不然就會中罰款或傷害到自己和別人,怎麼說都是一個很好的監管措施,我想不出它有甚麼被否定的原因,更想不出何以當局一直說人民不該反對AES。

莫非,這就像是那些做秀的議員在國會裡齊聲反對AES一樣,是屬於一種玩弄老百姓的官方手段?

莫非當局也料到這種將執法系統莫名其妙外包給私人公司的政策很難站得住腳,沒理由議會裡的議員沒有一點人性化的反應,所以才有高人指示大夥兒做個樣子鬧一場,算是給選民一個交代?

國會秀演之後才是戲肉,即是找一個理由來硬硬執行外包自動執法系統,但要硬執行這種離譜的官商交易一定有阻力,這時就要找出一個人民沒有理由反對的理由。

於是高人又授招:被人攻擊是必然,但與其讓百姓和反對黨集中火力猛攻“執法外包”的七吋要害,必須先發制人,模糊焦點。

模糊方法不難,就是政客常用的爛招數:把話套進他們的口。

於是,縱然老百姓不滿的只是“執法外包,提供商家設陷賺錢”,當局依然像白癡的理解成“人民不滿AES太嚴苛”,然後再表現出一種不解又擔憂的神情……。

眼看著當局很用力的在使出這一招“聲東擊西”,一時挑戰人民守法以不讓私企賺錢,一時說私人公司理解這不是一門包賺錢的生意,但對於為何外包的理由,只說“專利技術”和政府買系統將會貴一倍,這一點也同時把每一年總稽司報告的漏財記錄和反貪會所說的“官員買貴了”,當作是一種理所當然的合理化了。

但是老百姓立場清楚得很,就只是“不要執法外包”,也請不要以為我們不知道官員在出模糊焦點的蛇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31日)

2012年10月29日 星期一

8個月騙掉大馬5億,提防黑人就是了

週日一大早,幾位鄰居都在談論黑人鄰居。當然,不會是好話。

“他們越來越少出門了,是不是網上有很多人正在被他們騙?”

“他們怎麼會有車子?是不是騙來的?是不是用那天來的笨女人的名字買的?”

“那個笨女人,看她車裡還有奶瓶的,應該是已婚婦女,怎麼會這麼笨搭上黑人?”

“他們的香水越噴越多,啤酒一箱一箱的買,晚上才出門,白天在屋子開窗偷看我們,到底他們在做甚麼,想做甚麼?”

“最怕上樓時遇到他們,被那些賊眼盯住的時候,我全身都會發毛……。”

大夥談歸談,最後也沒有做甚麼,也不知能做甚麼,一是沒有證據証明人家犯罪,二是黑人真的太壯大,大到隨時可以一手扭斷你的脖子,除了受騙的剩女和深閏怨婦,還有他們的朋友,其他人誰敢靠近?

我想起市中心一間博彩投注站店內門口賣皮革品的黑人,他擺了一張桌子和椅子便開檔,沒有笑容,壯大如一頭雄獅,四週身材如小朋友的外勞想光顧都需要勇氣,店主哪敢像趕走乞丐般對霸地開檔的黑巨人呼喝?

一般良民如我等都是怕事的,不然檳城打鎗埔的惡女阿香哪能縱橫街坊5年之久,想打人就打人,不還錢就是不還錢,其實人家是不願節外生枝和發生糾紛,才沒有去想如何反擊,不全是怕了你。

賣皮革品的黑人找到人們怕事的空隙開檔,黑人騙子找到寂寞女人的心田和人們的貪念下手,黑人毒販找到國內買家出貨,將這些事件連接在一起,就形成一個生人勿近的“黑人社會”。

在大馬,怕是只剩黑人的朋友和同學知道誰是好黑人了,其他人從各種欺騙和販毒新聞中吸收了不少“黑人必壞”的負面資訊,已在腦海置入了黑人是問題人物的刻板印象。

警方昨天說,擅長各種詐騙手法的非洲黑人詐騙集團今年首8個月便已詐取大馬人5億令吉血汗錢,幾乎佔了商業罪案12億令吉的一半,說明提防黑人是必須的,這不是種族歧視。

如果來自一個區域的詐騙集團佔據了我國商業罪案總損失金額的一半,我們還不對該區域的人種提高警惕的話,往後還繼續受騙,那就是該死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29日)

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AES外包至今還沒有說服力

AES的爭議沒有停也沒有減少,當局也沒有放軟和友善的表態,所以熱心單位或個人繼續挖出AES不合理的真相。

任何一個打著愛護子民的招牌卻以不合情理手段施行的政策,在過程中處理得不好的話就會造成與民為敵的不舒適感,尤其是在經過當局的公開挑戰和叫囂後,官民之間的針對性感覺不是越來越強烈,而是更強烈。

對AES自動執法系統,人們不明白的事不少,比如為何向來甚少政治動作的交通部長態度這麼強硬,不只不把百位朝野議員的意見聽進去,簡直是寧願向兩家承包商負責任也不打算聽取民意;人們也不明白,為何當局在這時候還不安排承包商向人民呈獻更清楚、更合理和更精准的AES操作方式?

人們更不明白,當局明明有財力和物力自行訓練一支專業隊伍管理AES,卻要交給私人公司經營……。

十萬個老百姓不明白,就是十萬個為甚麼,但民間對於AES的不解和疑惑,估計有超過100萬個為甚麼,有誰能夠說清楚為何當局還是硬到底?如果真是為了人民的安全而不惜讓他們花冤枉錢,至少也得交出實際的證據來證明搶錢有理是不是?

可是當局還是交不出一個具體和可讓人信服的安全數據來挺住AES,部長在被記者問起時隨便口說某某地區降低數十巴仙的車禍率,就想為AES戴上安全光環?想得美!

AES爭議掀起之後,熱心人陸續提出和找出它的荒謬之處,比如置於海中央和森林處,過後解釋這是座標的誤置;也有人發現到AES設在靠近醫院的區域,讓人聯想到它居心不良,竟拿緊急載送病人的車主開刀,凡此種種,怎麼說都要有一個合理的官方解釋和請承包公司來解謎。

如果部長所說的不檢討和不擱置力量大過百位議員的請願和老百姓的不滿,最基本的官方動作也是要向承包商提出改善要求,才是一個大官的體貌和負責任態度,而不是受到人民問責之後就起火挑戰人民“不讓承包商賺錢就守法”。

政府不是卜基,怎能像開賭局這樣讓老百姓和承包商賭一把,如果這一招行得通的話,人民安全了,承包商就要關店了。

倒不如由政府自己來跟人民賭,至少人民守法生命安全之後也不會傷及無辜的承包商,政府根本不必引進兩隻承包AES的待宰羔羊,除非早知人民輸定,承包公司才有存在的理由。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26日)

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政府別讓人民吃到半條蟲

先說一個老掉牙的笑話。
甲問乙:吃蘋果時遇到甚麼情形最可怕?
乙答:看到一條蟲最可怕。
甲回應:看到半條蟲才是最可怕。
是的,吃下肚子後才知道那是有害的東西才可怕。
但是泡麵不是蘋果,它不會有活生生的蟲生長在裡面而無法看出來。
只要把關的當局通過儀器簡單化驗,馬上可以知道市場上哪一種泡麵有致癌元素,馬上就可以指示下架。
當局有常常執行任務嗎?還是最近的泡麵才有問題,以前的都OK?
不要每次都後知後覺了,要讓人民在吃到毒物之前就知道,不是吃後才知道。
文明的政府,不會讓人民吃到半條蟲。

◆閱光明日報封面“韓6泡麵含致癌物下架/大馬照樣賣”新閩有感。

從有罪變無罪,甚麼判決才對

一個乩童是不是神棍,只有行騙者和被騙者自己才知。
沒有證據而任意指責任何人是神棍,隨時得吃官司。
一個人被法庭判了刑當了神棍去吃咖喱飯,而後恢復自由身,在法律上是除了惡名,但流傳在民間的過去,還得靠時間沉澱。
同樣的,他個人的外傷和內傷也只有時間能治癒。
所以今時的伸冤與痛訴,已喚不回當時讓他啷噹入獄的失誤,以及彌補全家面對的傷害。
可見法律雖然無情,但未必只有一個答案和一種審判,這取決以證據。
只有在對的時候由對的人提供對的證據,才不會造成後來視為錯誤的判決。

◆閱光明日報封面“控姦3女上訴得直/乩童哭訴坐冤獄”新聞有感。

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虎豹飆車黨style,他們一來警察閃開

為甚麼200個人敢騎著摩多公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追打兩名開著車子的華裔青年?

他們之間並非有仇,而是發生了小小的意外,有個摩多騎士闖紅燈意外跌倒時,華青的車子剛好在旁;也不是200騎士見義勇為扮演兵捉賊,因為車內2華裔是人不是匪;也不是種族、宗教和政治衝突。

人們說,這是飆車黨style,凡飆車黨,必是成群結隊開著改裝摩多在大馬路上視死如歸的飆車,尋求速度與在死亡邊緣擦身而過的快感。

在他們奔馳與呼嘯的時候,噪音出來了,孩子驚醒了,百姓煩躁了;他們興緻一起,會侵犯路邊的女孩,會搶手提袋和背包,會怒視和拍打任何一輛擋在前面的車子,甚至對羅里拋石頭;他們若有人發生意外,會不分青紅皂白教訓對方,然後把對方搶光,再呼嘯而去。

如果是在原野,飆車黨就不是人而是如虎豹的肉食動物,普羅大眾是如小鹿般的獵物,任由牠們魚肉。

但我們是在文明社會,尤其是在一個警方一直說罪案率大幅度降低的一個馬來西亞,怎麼也會發生如荒蠻世界的野蠻獸行?

200個人與200輛摩多組出來的是一個中等戰車隊伍,何以他們浩浩蕩蕩的橫行於狹小的大馬公路時,完全不會驚動到警方?警方不是說加強巡邏了嗎?莫非飆車黨手上有巡邏隊出勤時間表和路線圖?

200輛摩多瘋狂在路上奔馳追逐車子和毀車打人的時候,至少會形成一場轟轟烈烈的街頭戰火,嚇到更多的孩子和老百姓,何以依然無法驚動警方?

顯然的,“飆車獸”的眼中根本是天下無警,也有不少案例顯示,警方就算是捉了飆車族也並沒有嚴判,若無涉及刑事或毒品,通常是作了記錄便放人,再加上以往荒謬議員的收容和包容飆車族的愚昧說詞,已讓飆車族認為飆車非大事也非大罪,因而妄為。

如今他們變本加厲了,橫行霸道了,明目張膽涉及刑事案了,簡直是變成集攫奪匪、搶匪和傷人匪於一身的合體悍匪,而且陣容龐大,大到超越警方的陣容,不知這是不是事發時警方剛好都不出現的原因之一?

鏡頭再轉至前天發生在都門的8匪搶劫24小時old town顧客案,也在證明匪徒人多膽大結夥幹案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他們預算不會遇到巡警。

警方真的加強巡邏了嗎?罪案率真的是降低了嗎?警方就算警威不足,也得以更文明的數據來說服老百姓。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24日)

將受害者地址交給被告家屬,洩密警察應被控

警察為甚麼是人民保姆?因為他們的職責就是要保護人民,擁有維持地區治安的執法權,所以與人民生活在一起,不像高官住在天邊那麼遠。
當一宗案件有了被告和原告,即是走入司法程序以讓法庭審出真相,此時警方更要保護雙方的安全,才是對雙方都公平。
不讓被告和原告有接觸的機會,以免節外生枝,也是不要讓案情發展受到干擾與侵犯。
如果警察讓被告家屬知悉原告的連絡資料,由得家屬去關說或求情的做法可以接受,豈非等於允許被告家屬去接觸法官,在下判前向法官求情?
應該保密的事卻洩密,這樣的保姆應該變被告。

◆閱光明日報封面“攫匪被控/警洩地址讓家屬上門求情”新聞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