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

救黨委員會救甚麼

有兩位馬華的小嘍囉,以“救黨委員會”的名義提呈備忘錄給馬華紀律委員會主席黃俊傑,要求他們對總會長翁詩傑執行“家法”,原因是總會長破壞黨的名譽和形象。

據說這份備忘錄是用心炮製的佳作,裡面提了4項可能讓牙尖嘴利的總會長也無言以對的指控。我詳細讀了,讀後忍不住笑了,笑了後忍不住想表達小小看法。

我不是馬華人,更非翁派,但看到這個在政府內代表華人的政黨內斗至如此低水平,我想才子翁總的內心一定苦過苦心蓮。

說真的,用這種破壞黨的名譽和形象的方式來指控黨魁破壞黨的名譽和形象,馬華產出這種等級的小嘍囉,也怪不得黨的名譽和形象會被破壞了。

指控一說,蔡細歷因性愛光碟事件辭職黨官職後,又在中央代表支持下競選署理總會長,可是翁詩傑卻不斷影射蔡有污點及戀權,還重提光碟事件,等於具有個人議程,直接或間接影響黨形象。

這個指控不大確實。第一,翁總不只是影射,他還明示,也暗示,甚至是寫文章表示蔡署理有污點,因為蔡的確有污點;第二,每個人做任何事,都像兩小嘍囉一樣有自己的議程,身為黨魁更應該有清理門戶的必備議程,做頭的指責屬下做的壞事,關破壞形象甚麼事?

指控二說,馬華去年成立以“外人”為首的廉正監督小組,造成馬華“黨外有黨”的現象,但翁詩傑卻表歡迎。再者,小組只查性愛光碟事件,沒有其他建樹。

這個指控是在影射自己嗎?如此“救黨委員會”也是“黨外之黨”了,而且只是負責“倒老總”,還有甚麼建樹?小嘍囉真該去潵泡尿去照一照自己。

指控三說,巴生港口自由區醜聞中,翁總身為交長及政府一份子,竟對外界指安全受威脅,是否在暗示我國由黑社會操縱?平民又如何感覺安全?

翁蔡兩人不和中,兩小嘍囉身為中央代表及馬華一份子,竟對外界指翁破壞黨形象,是否暗示“救黨委員會”由蔡操縱?黨員們又如何感覺安寧?

指控四說,翁總曾指有黨員欲“走後門”爭官位,身為總會長,他能這樣說嗎?

在政治上,我們對“走後門”的理解是通過委任上議員當官。如此說來,翁總何止是說而已,他簡直是做了,如委周美芬和王賽芝當上議員後任副部長。巫統、民政黨和國大黨也都這麼做,小嘍囉啊,你這是要指控甚麼?

所以,他們根本不像是在倒翁,而是像不倒翁,傻傻的搖擺,好笑又可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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