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6日 星期三

他們那種人

有三種人適合搞社團,第一種出錢又出力,第二種出錢不出力,第三種出力不出錢。

三種社團領導裡,當然是出錢又出力者最受歡迎,偏偏這種好人最少,也通常大部份是長者,因為老人家較重鄉情,而這種重情義的老人家也須到了一些年紀之後,才會有一些閒錢和閒情貢獻給鄉團。

出錢不出力者一樣受歡迎,畢竟社團沒有財力根本做不起來。只要出錢不出力的人不是以個人意願干涉太多,他對社團發展的貢獻一樣是很大。

沒有錢但有熱心者一樣可以搞社團,因為有錢但沒有人的話,會務要由誰來幹?

所以社團只是不歡迎一種人,即是不出錢又不出力又想霸個理事職位的第四種廢人。鄉親們會問他:“請問你要加進來做甚麼?”華團的圈子裡有句話嘲弄沽名釣譽者的話“拍照站前面,捐錢去小便”,指的便是這種領導了。

搞政治也是一樣講出錢和出力,只不過它更複雜,因為多了“權”。

有五種人這麼搞政治,第一種人是出錢找錢,第二種人出錢找權,第三種人出力找錢,第四種人出力找權,第五種人是全心為民的忠誠黨員。 四種人為利,一種人為理想。

五種人中,以第一種最有影響力,可左右國家政策和經濟型態,因為他們是屬於投資“買馬”的黨外支持者,出錢讓別人搞政治,別人奪權後,就會給他更多的商業機會去賺更多錢。

第二種是由第一種分類出來,但目的一樣,只是他用了“人在朝廷”的方法;第三種人是想升級成第二種人,所以先出點力搞點關係,賺第一桶金;第四種人走的路比較長,只有少數成功,但有了權就有錢了;第五種人就少得更可憐了,不然我們的富國夢怎麼還那麼遙遠?

鬧得滿城風雨的翁張千萬元獻金疑案挑起的馬華政治獻金課題,由於還沒有真相,目前無法歸類,但經總財政鄭福成的坦白相告後,說明有不少第一種人投資不少錢在馬華身上找機會。再想像一下,商家對巫統的投資豈不是更更更加龐大?

所以說,如果你沒有方法又沒有錢,別想搞政治,回去當選民好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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