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明福案,法醫為何會改口

終於過了年。終於等到明福案驗屍庭續審。

終於證實,負責替趙明福遺體第二次操刀解剖的雙溪毛糯醫院法醫組主任沙希淡於2月19日的驚人供証,原來不是唯一的終極供詞。

原來,証人在不同律師的引導之下,可能會對同樣問題的不同問法,在不同的時候,供出看起來不同的答案。

這些答案可能與原意一樣,但表達的方式和讓律師引導後用詞的變動,卻隨時會讓人有一種“南轅北轍”之感,繼而嘩然,加以想像。

所以,不管証人是如何的經驗豐富,如何的見慣大場面,終究不會刁鑽過為了打贏官司,專門找漏洞,乘機斷章取義,然後焦點出擊的高明律師。

以小民之心看明福案,相信許多人對這位雙溪毛糯醫院法醫組主任在上個月的供詞,存有多種想法。

如果沙希淡當時回應的專業意見完全被驗屍庭採納,即是如他所說“第一次的解剖報告很全面,我自己都沒有辦法做得這麼好”,那麼,第二次的解剖就是白忙一場了。

但是我們的驗屍庭很文明,開明審訊,所以另一方可以盤問對方証人,看對方的答案是否有任何破綻,是否可以更詳細,是否遺漏了什麼足以扭轉局勢的關鍵性細節。電影上的法庭戲,不都是這樣拍的嗎?

戲裡,控方和辯方的律師使出渾身解數,目的只有一個,即是要向証人、原告或被告套出真相,或者說,逼出有利於他們當事人的真相。因此,往往最後一分鐘最精彩的戲份,是關鍵性人物的一句話,決定了法官和陪審團的審判。

明福案驗屍庭的確有法庭戲的情節了,尤其,當沙希淡在雪州政府代表律師馬力的引導下表示,趙明福的死因有三,分別是在反貪委員會辦公室遭殺害、被推下樓或跳樓。

這種說法,就比上一 次他所說的“趙明福是從高樓墜下致死”像話多了,至少,這句話達到了基本推論的水平,上次那句,根本是在污辱他自己和大家的智慧,明福當然是高樓墜下身亡啊,不然是溺斃咩?

沙希淡在2月19日的供詞指趙明福是自殺,他也不認同泰國神奇法醫普緹說明福遭他殺的推論。

事隔兩週,他為何改口了?是他自願變動供詞嗎?我相信不是的,而是因為不同的律師用不同的方法,將埋藏在沙希淡心靈深處所知的更多內情掏出來,講得更詳細,如此而已。

如此分析,可察覺上一次盤問沙希淡的律師並不想問這麼多,他只要沙希淡講出趙明福自殺的成份較高,上一次的報告完整,再聲稱不同意普緹的推論,這樣的答案就夠了。

這一次,雪州代表律師和趙家律師要的答案,是要這位解剖專家說出趙明福有可能遭殺害或被推下樓。

顯然的, 大家都在專家沙希淡口中得到了所要的答案,剩下的,就請驗屍庭和全民以自己的智慧去思考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3月3日)

1 則留言:

卓韋 提到...

白痴的都知道是他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