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我們的執法隊伍到底在做甚麼。
新山一對乖巧的小兄妹溺水,目擊者在兩點半看到他們在水中掙扎,村長三點多接到消息,趕去現場瞭解情況後,四點多向警方投報。 一直到六點多,警方並沒派來拯救隊,約六點三刻記者打電話到消拯局詢問,才知道消拯隊是去了另一宗溺斃案。
據警方說,他們已通知消拯隊,但消拯隊說,他們沒接到兄妹案的投報,只接到另一宗案件的通知。
這麼簡單明白的大事,無論用甚麼語言表達都不會複雜,但我們專業的隊伍卻無法勝任。
泰國七彩頭髮明星法醫普緹上週三在明福案驗屍作出一場轟轟烈烈的法証表演後,已經提供了許多中學生都聽明白的新線索和查案方向。
據知,民間已經熱騰騰的談了幾天,大家都懂得如何拼湊普緹提出的新看法,心中都有了個底,就看有關當局如何處理。如果警方認為普緹之說有點可信度,是不是可以執行他們的專業,再找反貪會官員談談?
驗屍庭如果覺得普緹言之有點理,是不是可以重新評估這個庭如何開下去。那些官員和法醫,還可以信賴嗎?
有關當局三天沒動靜,趙明福的老板歐陽捍華受不了,只好去報案了,接下來再看警方怎麼做。
今年度的總稽查司報告,仍像往年一樣出示了多個政府部門官員濫用公款的證據,仍像往年一樣有查到超級離譜的購物實例,圖文並茂。
依我看,當局只須派個實習生拿著單據去問高官,相信高官都回答不出為何付了黃金的價格,卻買到番薯回來的充足理由。
這種破綻處處的事件,總簡單過民聯議員撥2400令吉買國旗是否涉及貪污吧,況且還是由國家級的稽查司先查了一輪及搜出證據了,反貪會只須召人來盤問,帶他們去第14層或第24層樓都可以,可能很快就為納稅人建了一個肅貪小功了。
可是,我們的專業執法組總是要顯示紕漏和選擇性執法的實例讓大家看,不知是要向特定對像挑戰,還是他們的能力本來就是這麼個樣。
太糟糕了,真的太糟糕了,總得有人把這些事詳細的告訴首相和內政部長,我深信,他們倆絕對不會當作耳邊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0月26日)
4 則留言:
向做大贼的人喊看见小贼?
你大天真了!
哈哈,路見要鳴大哥,您敢說的,我可不敢說啊,所以只有天真了。謝謝指教。
我們的執法隊伍每天等月尾出薪水。
这个国家太.......小人物肯定被欺负....选择性的调查....你期望他们来打救....很难,要自求多福!
BROTHER,可惜我们不是...超人!...
问题讲来讲去时:责任感,有尽力吗???
不过,1957开始蛇到今天,还是"蛇字帮"...官员学ATAS,部长,秘书长....都是"蛇王之王".....NO HOPE!!!
(我们的教育,制度....没有教导责任...问责制度无法形成是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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