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天早上開車上班的40分鐘途中,在繳了幾次城郊區大道的過路費,進入市區後,抵達公司前,我都會默默祈禱,希望今天不要塞車,不然又要害我遲到公司了。
每一次塞車誤事的時候不得不罵一罵,為什麼大馬的公共交通措施這麼糟,疏散公路少之又少,每一條收費大道的出口都是瓶頸,是當年規劃組織決策人的誤判,還是純屬巧合?為什麼有關當局看到問題了,還不加速發展最有效舒緩交通阻塞的有軌公交?
許許多多住在城外的上班族,若想要省點時間和費用搭公車上班太不容易,因為現有的城外有軌公車班次真的不多,停站也很少,誤時抵達的機率,更是高到不用再說了。
開了車子停在火車站,再乘公交列車去到城內,無論是轉乘輕快鐵或是單軌火車,一樣是糟糕,不是乘客太滿就是班次太慢,轉車銜接的安排,更是有太多的空間要改進。曾試過幾次如此上班,最後一樣是遲到。
全世界比較像樣的城市,都是大力和加速發展地鐵、輕快鐵或單軌火車這種有軌公交,與此同時,公路也沒有停止提升,兩者的銜接工程更是一直加料,志在利民,這是解決交通問題的王道。又是老話一句:道路通,經濟才會通。馬來西亞發展到什麼程度了?
所以,許許多多的吉隆坡上班族對政府改進公共交通的渴求,只差沒有上香膜拜內閣諸神,祈求他們快點想辦法解決民生問題,不要再花太多時間對付敵對黨和大玩種族課題的平衡遊戲,或是在已經有問題的問題上,再設計出新的問題。
像首相署部長諾莫哈末週一提呈下議院一讀的陸路公共交通法案,建議制定城市交通擁擠地區收費制,並規定公路使用者在指定擁擠路段需繳付費用,便有衍生新問題之嫌。
都說了,交通擁擠是因為公路太小又太少,而且沒有足夠的有軌公交協助疏散人潮流量,不是車子太多的問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如果真的有心要在這方面為民解困,為國加速經濟發展,就要往對的方向想。
規定公路使用者在指定擁擠路段繳付費用,這到底是什麼招數?目的是什麼?是委員會的哪一個天才想出來的?為何要以懲罰的方式,去為難搭不到公交而被逼省吃檢用開私家車入城的上班族呢?
小民辛辛苦苦分期付款的車子,就是在公交不完善的情況下買來上班的代替品,所以是被逼開進城市,而非在繁忙時間入城shopping,當局為何要懲罰我們?
廣東人有句話說“斬腳趾,避沙蟲”,溫和的說法是治標不治本,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的鬼建議,不給公交又要阻小民自駕進城,讓小民病情更嚴重,像是要我們“斬雙腳避塞車”。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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