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民聯不應該保護卜基

看來,民聯已打算就合法賭球的課題,與中央政府對著幹。

如果在以前,任何反對的聲音對國陣政府根本是等閒之事,民聯怎麼抬槓都好,也就只能吵吵鬧鬧而已,對於不滿的政府政策,想動秋毫?門兒都沒有,而且還要被國陣嘲弄“只為反對而反對”。

今天民聯已非等閒之輩,少說也是4個州的執政黨。在檳雪吉丹,他們不只可以反對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在州內實行,還可以自立州法,除了中央管轄的部份,其他的民聯想要怎麼幹就怎麼幹。

如今在處理賭球的部份,他們就動用州議會賦予的權力,向國陣政府叫戰,像檳首長林冠英就嗆聲:我們就是不允准州內合法賭球,有本事就來起訴檳州政府,我們隨時奉陪。

必須承認,林首長以至民聯各黨反對賭球合法化的立場非常堅定,架勢也到位,出發點也好,愛心更是沒得頂,可我還是覺得他們仍停留在“只為反對而反對”,因為對賭業持著鮮明的雙重標准。

你不能說目前的賭業是處於“能夠容忍”或“已達飽和點”的程度,多一種賭就算過度,這是什麼計算法?有更具體的說明嗎?

民聯沒有反對3家博彩公司在州內開業,沒有反對賽馬,也沒有反對大彩售票員到處叫賣,更沒有反對賭場,如此立場,哪有條件獨反賭球?許多國家都因為擋不住賭球的趨勢,乾脆予以合法化,收取稅銀輔助國庫算了。

其實,對於只有10塊錢賭本的賭徒來說,1個賭檔和10個賭檔是一樣的,他一注賭10塊錢或10注賭1塊錢,最多也是輸10塊錢。你不能想像他輸了10塊就會去做壞事找另外的10塊,然後說開第11間的話,他就會輸掉11塊錢,接著去做壞事找另外的11塊。拜託,這只是你個人的想法。

同樣的,對於不賭球的人來說,你就算把投注站開在他家隔壁他也不會走過來下注,搞不好他還會搬家。

林首長還說,真要賭球的人可以去別州下注,就是不能在檳城賭球。首長此言差矣!這句話也笑壞卜基和賭民,因為檳城在民政黨執政的時期,與全國和全世界各地一樣早有黑市賭球,檳城賭徒不必出門和打外坡電話,一樣有機會在檳城輸到傾家蕩產。

即是說,檳城和所有民聯執政的州屬禁止賭球合法化,完全不代表他們管理著“無賭球州屬”,等於是成功抑制了賭風,反之,他們只是保住了當地黑市賭球集團的利益,讓他們繼續沒有競爭對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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