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長暨馬華中央教育局主任拿督魏家祥說,馬華中央教育局已經尋獲2001年1月份內閣關於華小一、二年級國語教師須擁有雙語資格的內閣議決記錄。
即是說, 日前全國校長職工會前總會長江秀坤所指內閣當年已批准華小一、二年級國語教師須擁有雙語資格的說法,正確無誤,就是不明白教育部為何至今仍未發出相關公函。
如果是牢獄軼事,等於是一名進了冤獄的囚犯獲得清白,卻因監獄當局遲遲未收到公函,而無法出來;如果是買彩票,等於是中彩卻拿不到獎金。
華小可以保障以母語教國語,讓華小生更能掌握國語,在一個馬來西亞的環境本就是在情理之中,不應有意料之外,怎麼可以連內閣通過的議決案都沒有下文?
所以江秀坤不明白的事,也是大多數關心華教人士所不明白的其中一件事。據知類似冤案種類繁雜,往往是因為處理方式因人而異,也因勢而異,就因為我們擁有一個領導著非一般官員執行任務的非一般多元種族政府。而非一般官方做的事,豈是一般人類所能明白的?
他們都是非一般官員,所處理公務的多樣性,世上沒有幾個國家能比得上,單單是收到的各類信函,至少包括華巫印英和爪夷文五種,如果不是人才,根本無法面對這五大語系所分支出來的各種文件和工作分類。
人才官員在整理文件時,必須好好把關,不要輕易讓“不適合”的文件通過,看好好才決定哪種文件優先交給上級簽批。
至於何謂“不適合”的要求,就得完全看“非常官員”的心態了,如果他已經融入一個馬來西亞精神,那一定公正,如果他是幹訓局的優質生,像那兩位極端言論的校長,那就高唱“求佛”這首歌,再長念阿彌陀佛吧。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句話沒錯的。你內閣通過又如何?只要任何一層的非常官員有心耽擱弱勢群體的任何一份批文,它就得面對過五關斬六將的挑戰,逃出生天之後,還得看今朝是何朝。
像這一次還是由貴為副教長的魏家祥親自找出內閣會議記錄,可敬可笑也可悲,華教就是這種命,馬華的副教長就要有這種勁,不知魏大哥有沒有參與翻箱倒篋,搞得滿身大汗一頭灰塵才找到內閣記錄。但說實在的,只有這個方法嗎?
無論從哪方面看,以雙語資格教師教導華小低年級生學國語,都是難以否定的政策,就像安排雙語資格教師去國小教華語一樣,合情合理,合人性也合專業,就算2001年時沒通過,今年也應該通過。況且讓巫印裔同胞從小學懂中文,以塑造一個全民皆有能力覬覦中港台市場的超級馬來西亞,那不是很好嗎?
在等待塵封9年的公函出土的時候,其實副首相兼教長早就可以做決定,就如他在巫統大會時都能宣佈廢除PMR的年份和保留UPSR考試,以及2013年起將歷史科列為SPM必須及格的科目一樣,只要他金口一開,法令和決定就出來。這不過是他的上下嘴皮子碰一碰的小事。
至於相關公函為何會冷凍9年,人事已非,不必追究了,如果今朝教長不認同,就算內閣記錄真是魏大哥費勁找出來的也形同供再循環的廢紙。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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