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旅遊業的毒葯

柔佛州居鑾3位樂齡人士日前與另9位老人家一同到中國上海旅遊時,由於不願參與當地“全陪導遊”額外安排的付費看戲活動,結果被對方以冷言冷語嘲諷說“不要等到錢在銀行,人卻在天堂”,過後把他們遺棄在戲院外處罰,感受林憶蓮唱的“為你我受冷風吹”兩小時。

如今上海正值深秋,12位身子單薄的老人家卻在夜空下被他們付費請來的招待員虐待,想來當然是又氣又發抖,他們倍覺委屈,回馬後召開記者會怒斥當地接待單位,並打算向中國及上海的旅遊機構和官方機關投訴。

這當然不是新鮮事,卻是低團費競爭時代司空見慣的問題。舉凡任何一個超級低價的旅遊團,不論是泰國7天遊或是中國8天遊,如果團費等同機票費或高於一些,必潛伏這類隱藏式高付費額外活動,原因很簡單,如果吃好住好團費少,必會從別的地方向你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因為當地接待單位已經向本地旅行社“買”下了團員,他們提供吃住和一些旅遊景點,只收象徵性費用甚至是免費,條件就是讓他們全權決定行程以及將團員帶去“定點購物”和額外的高付費活動,以讓他們連本帶利的賺回來。

這就是為何超值旅行團有超多定點購物行程的原因,往往拖到商場或步行街打烊後,你才有自由時間,那是全陪不要團員在其他地方花錢的“明謀”,以讓他“獨家”賺完你身上的錢。

本地旅行社是絕對知情的,但基於市場競爭,不配合就出不成團,生意沒得做,只好將團員“出賣”了。一分錢一分貨是永遠不變的定律,你要便宜又大塊的團,就準備隨時受驚又受寒吧。

雖然說團員有權力選擇不參與不在行程上的額外付費活動,但車子只有一輛,全陪導遊只有一個,你不隨大隊,大隊只有暫時遺棄你了,人生地不熟,你就只有乖乖等了。

香港導遊阿珍大罵內地遊客購物不夠多的事件,就是接待單位因賺不夠本而發飆的最佳案例,這類“阿珍文化”都是旅遊業“零團費”競爭造成的併發症。

當然,旅遊氣氛並不濃郁的大馬並沒有高貴過人,一樣有“零團費”,突然想起旅遊部長驕傲的說她年引進2635萬人次的遊客,但我們的周圍卻不見旅遊業欣欣向榮的景象,遊客都去了哪裡?不禁擔心,遊客被包去定點旅遊的情況可能很嚴重。

旅遊部在享受遊客的數字與日俱增的虛榮時,也應該去查看有沒有不參與額外活動的遊馬旅客被大馬阿珍罰去曬太陽,也應嚴管本地旅行社從事零團費交易,助它健康發展。

怕的是,零團費也曾幫助推高訪馬人數達致2635萬人次,導致這個讓旅遊部長大搶功勞的數字,其實已變種為國內旅遊業的毒葯。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9日)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移民局反貪虛招

又有政府部門說要肅貪了。不知是又要考驗人民的記憶力,還是新官上任,所以在未有戰功之前,照例要來個下馬威,配合劇情演一場戲,奠下一點地位。

正所謂,新人王報到,不管有沒有料,最重要是先叫一叫。

這次放話的是移民局新總監,口氣不是很大,但提出的肅貪方法倒是有不少,記者問起,他氣定神閒的祭出10大措施除貪,勢要挽回大馬在國際的聲譽以及人民的信心。

10大措施排名不分先後:1,官員不得身懷超過30令吉;2,同組官員每3個月輪流交換值勤崗位;3,官員每3至5年調職;4,值勤櫃檯和執法官員不得帶手機;5,總部設立10人守則小組提供教育;6,調任至入境處和櫃檯的執法員須接受輔導;7,州局長和入境處主管須與下屬頻密互動;8,發展減少官員與客戶接觸並能加速證件簽批的銜接系統;9,官員須呈報個人與太太的財產;10,不定時展開突擊行動。

以上10招是否招招到肉,基於移民局的官員個個智慧不同,層次有別,若想知道官方的成績報告及效率如何,只能待以後“東窗事發”的案例有多少,才來評估和衡量。

坊間小民冷眼旁觀,基於對官員慣常的疑心病作祟,倒沒有看好這10招,反而是看好官員有絕對的能力和絕招見招拆招,因為招式已老,無風無力,不痛不癢也。

其實從過往案例來看,有涉及貪腐或賄賂之嫌的官方機構,通常都是“一條龍”式的勾結,由上貪到下,不會是幾個小官員就能隻手遮天。過去其他部門有過幾位總監級的大魚被控上庭,雖然過後多是證據不足而放人,但已經說明只有“上樑”點頭,“下樑”才會有“好康頭”。

反貪10招中,最搞笑的應該是限擁30令吉的措施,因為在通訊發達的時代,在裡應外合的“一條龍服務”配合之下,人蛇的買路錢不必像上雜貨店一樣須現買現付,一切都有中間人協調。限他只帶30令吉,除了鼓勵官員省吃檢用之外,對肅貪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在一條龍服務的條件下,上情下達,第2、3、4及7個措施一樣發揮不了作用,因為整組人既已串通好了,人在哪裡就貪到哪裡,貪官集團依然如魚得水;第5、6、8、9和10措施,可能由總部指揮會嚴格一點,但其中只有第10項措施比較有抑制力,若是有專才成功將突擊隊納入“一條龍服務”陣容,關口貪腐一樣是無王管;5、6、8、和9措施,不過是開開會,寫寫報告的官樣工作,肅貪力度,形同虛設。

只要內部領導層有“貪王”罩住,一條龍作業,3幾招便輕易破掉新總監的10大措施。肅貪不是拿來講的,招數不在多,有效才算好。

還是交給專業的反貪會來做,才有可能斷掉官府貪瀆,但前提是要有個絕對獨立的反貪會,和絕對有決心反貪的執政集團共同努力,我們才會有個真正有能力及公正的反貪機構。

不然,就算是100招防貪措拖,都是虛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7日)

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要修法還是要修民

貿消部又來嚇人了,現在說的是要修改1972年商品說明法令。

根據現有法令,擁有冒牌貨者被視為違法,懲罰是個人最高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如果是公司,罰款最高是25萬令吉,若是再犯,則重罰50萬令吉。

這麼嚴格的法令還要修改什麼?據貿消部副部長陳蓮花日前為舉辦於吉隆坡谷中城覽中心的正版商品促銷嘉年華主持開幕時說,待12月他們向國會提呈版權與商品說明法令修正案後才知曉。

不過副部長在回應記者的詢問時還是稍微露了點口風,大意是指現階段當局還沒有很嚴格的實施“個人違法”的部份,因為過去該部是為民眾進行教育工作,希望給予民眾足夠的適應期,接下來是勸告,待一切成熟之後,才進入提告階段。

所以過往執法組大破名牌仿制品的案件,大都沒有嚴懲,只是充公貨品和適量罰款,因為那是“教育階段”。看來,如今當局是覺得大馬人“成熟”了,已經擁有購買正版名牌貨的意識。

購買能力呢?放心,我們有的是未來先進國的希望,有信心就用未來錢去買,不然就如陳副部長所說:沒錢就不要學人買名牌貨。說得好啊!

聽起來,12月的提呈案,應該會將“個人違法”的條文加料,依據官方修法慣例,必是施予執法人員更大權力,可以直接取締違法的“假名牌犯”,或巡街捉拿提假名牌包包的民眾,像警方捉賊一樣英勇,或可闖民宅“查包”,口號是塑造一個馬來西亞成為沒有假名牌的淨土。

據知,上街捉“假包”在歐美國家是等閒事,法國還有法令規定,遊客若提假名牌入境將被罰巨款,他們的執法人員隨時可在街上捉假名牌包,罰款高得嚇人,從500到30萬歐元(最高馬幣逾125萬令吉),或入獄3年。

比起來,大馬的個人罰款還是小兒科,但若大馬的新法令再向法國多多學習,差距必會縮小。但是,我們這個未來高收入國家的生活水平和國情,就會跟著年尾的修法而馬上提升嗎?

副部長說我們的教育已足夠,也不知她是從哪兒拿到的統計,我們仍然在所有的遊客購物區看到精美的假名牌充斥市場,很多顧客看起來是歐美人,可能他們還是被旅遊部長黃燕燕的個人魅力吸引來馬的。如果“正版教育”是決定消滅盜版的主因,何以來自歐美的遊客來到大馬便成為沒有教育的一群?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一般人收入太少,以及名牌太貴,不是我們要像副部長所說買不起還要買,是名牌貨在整個地球用名人為產品打廣告,沒錢的人都無法被吸引到,被國家許可的廣告生態培養了虛榮,因而“失足”買假貨。

沒人會說買冒牌貨有理,但當局要取締假貨來拒絕沒受教育的假名牌擁護者,就要一視同仁,連旅遊區和遊客也去捉,以示決心與公正,不要得空立一個法,目標還是鎖定在嚴懲自己人,跟人民老板過不去。

既然我們未富就要先學先進國對知識產權的執法,就要學到足,別像娼妓扮貴婦,乞丐扮皇帝,得個樣子,對人如此,對國家亦應如此。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5日)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官啊官

你看你看,我們選出來的議員和政府委任的官員在做什麼了,簡直是胡鬧。

先看國會,一個獨立議員可以肆無忌憚地挑起宗教敏感課題,並成功牽動其他不同宗教信仰議員的神經,搞到有人吆喝,有人怒吼和多名議員失態,不該出現的粗暴語言都跑出來了,掀起超過30分鐘的朝野議員混戰。

奇怪了,人治的國會殿堂應該討論和處理的是人的問題,怎麼打起宗教戰,又不是進了教堂或廟堂,怪不得有媒體同業形容議員表現“失常”,相當貼切,也異常悲哀。

不就是一名小學生在學校吃豬肉香腸炒飯的事嗎?不是說該學生不是回教徒了嗎?不是說老錯已經道歉了嗎?那怎麼還是一個課題,重要到要在國會討論?

挑起課題的居林萬達峇魯獨立議員朱基菲里也真奇怪,如果他自認是個虔誠的回教徒,就應該有一顆純淨的心靈,也得相信其他回教徒與他一樣虔誠,不會犯上吃豬肉香腸炒飯這種大錯;會吃豬肉香腸炒飯的人,就不會是回教徒,像我一樣,就這麼容易分別。

可是,他還是硬指人家是吃豬肉的回教徒,還要硬扯回教黨支持小學生帶豬肉去學校的課題,這算不算是一種精神病?如果有人指他住在一個允許賭博的國家,表示他是一個支持賭博的回教徒,他會不會罵人家神經病?

就算到最後查證學生的父親是一名回教徒,事情也應該是在適當的平台由適當的人物討論,國家在發展,議員應該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忙,還是回到本位,就別管人家的孩子吃什麼肉吧。

再來看旅遊部的數字遊戲。部長出國開銷的部份,根據她提供的幾個版本開銷報告,怎麼看都是奢侈的豪華享受,除非部長是要含蓄的表達她是被當地接待的單位“砍”了,付了天價買平價招待。但是納稅人看到部長10個月花掉百多萬去吃風,還是覺得大刀砍在自己身上。再說,60多歲的出國專家,會有這麼笨嗎?

錢是納稅人的,不是部長的,她花得那麼爽,被詢問時還回應得那麼囂張,把所有訪馬遊客人數來除以開銷,還順便拿功勞,這張臉是厚到子彈也射不進了,成何體統?可惜的是多說也沒用,錢都花了,花費之前政府也沒有一個體制統管,其實議員如果真要對得起納稅人,應該討論如何限制高官揮霍人民的血汗錢。

最後是“華印裔不夠愛國”的話題,老天,是前旅遊部長阿都卡迪的辱華精神借屍還魂了嗎?

記憶中,有此不經大腦說詞的經典代表人物不多,防長是巫統改朝換代後獲得重生資深領袖,沒理由是說溜嘴,一時口快而說出心事,因為他還補充“不想設固打來限定華印裔當兵”,可見是有經過思考的;如果說是有意又不太像,他是“一個大馬”隊伍裡重要一員,沒有理由去拆首相納吉的金字招牌。莫非,就只是想試探人民的反應,以作為研究民心的報告?

其實固打制若有個高尚的目標,透明化朝著公平到位的方向邁步,雖有點落伍,用在適當階段也不失為一個安撫各造的治國之道。可是國陣政府選擇性設固打,也沒有具體又具鼓勵性的公平升遷實例供民參考,有誠意的話,先在軍方、警方、部門秘書長及總監等這類高職上設固打,再來評估華印裔的反應。

華印裔少人當兵的原因錯綜複雜,但至少他們有繳稅,有份出糧給軍人,這一點,可以給一些愛國分數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2日)

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天殺的貪官引入豺狼

警方以內安法令扣查了移民局7名貪官,指他們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及吉隆坡廉價航空終站兩地關口“大開門戶”,讓沒有合法証件的偷渡客進入大馬,10年內賺取了數以千萬令吉的不義之財。

他們之中的五品官副助理總監油水最多,不只擁多輛大車和數間豪宅,太太名下的其中一個戶頭就有900萬令吉存款,其他6名七品官,靚車大屋少不了,存款也有40萬到60萬令吉。

7名貪官在上個月被捉,前兩天當局才含含糊糊的計算出這些貪款數額,以示“案之大”。

整個破案流程大概是這樣:執法組捉了人,搜集了證據,算出了黑金,接下來或許會擇日提控貪官,罪成就送牢,證據不足就放人,或許沒再查下去,只是扣留兩年後放人,而這些都已經不是市民的事了。那麼,這算是當局勇破國際販賣人口集團,建了大功嗎?

事實上,大禍仍未除,新禍仍未阻。貪官大開門戶的後遺症,才真正是關係市民的事,也是市民正在面對的惡果。

一小撮東窗事發後被捉的貪官受到了懲罰,根本沒讓人看到當局未來是否有能力阻擋其他害群之馬引入偷渡客牟利,但貪官引入的禍害,卻繼續讓小民承受。

要知道,凡是偷渡客,多是在他自己的國家拿不到合法証件或是走投無路的亡命之徒,以及一些窮途末路,只能籌到偷渡路費來馬找工作的最“無產”階級,這些故事電影拍得多了。

幾十年來,有多少這類人蛇從各個破洞的邊境偷潛入馬沒人知道,但從那幾名被捉海關貪官統計出的財富來看,他們到底已經引入多少人蛇,才能累積被查獲的千萬令吉?再想深一層,全國到底還有多少個門戶大開的海關,無休止無限量地引入偷渡客?

有沒有可能,這7名被捉的貪官只是一小撮運氣不好的小魚?而真正的大魚,依然不可望,也不可及?

這筆糊塗賬是算不到了,但全民都看到,凡執法當局展開掃蕩行動美化工作報告時,法網隨便一撒,人蛇就是一大把,長撒長有;在齋戒月期間,國內任何一個邊防或出入口黑區,可看到數以十萬計的人蛇鑽動,爭購回鄉船票,真要查的話,沒有合法証件但成功衣錦還鄉的人蛇也不知有幾萬個。

更可怕的是,過了新年後他們仍可以從容回來大馬找吃,這才是市民的擔憂,更是執法當局應該全神貫注的部份。不是捉了幾個機場貪官就叫杜絕販賣人口,眾所週知,大馬人蛇多是水蛇,水路的進口防衛疏散,燈光昏暗,也缺乏先進偵測儀器,怎樣都好走過機場關口,如果付了買路錢,更是一路通行無阻。

一念及止,每每令人毛骨悚然,深恐有朝一日,這些潛伏在我們周遭的豺狼餓慌了,飢不擇食,而我們不幸在它面前路過。而遇禍之後,你能“證實”這一切都是貪官之害嗎?

所以當局此時以擒賊王之法杜絕人蛇之患,並非王道。在這個禍害已成形的狀態,在國內經濟不見蓬勃之時,在無業外勞氾濫成災之際,能否預防他們變成餓狼,擇人而噬,才是當局應該高度關注的首任。

畢竟關口的貪瀆,以今觀昔,是前任貪,現任貪,前任現任都在貪的後果。人蛇氾濫的禍害已造成,再捉幾個貪官可能工作報告會好看一點,但鎖緊關口並驅逐更多人蛇出境,讓人民生活得更安心一點,才算是盡了父母官的責任。

查獲貪官取自人蛇的巨大財富,人民最多嘩幾聲,但若引入大量人蛇讓他們心狠手辣的掠奪人民的財富,這些都是天殺的貪官。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腦殘惡口馬青仔

在政壇,擁有愚蠢的敵人是最愉快的一件事。如果敵人精明,他的支持者愚蠢也一樣讓人開心,因為蠢人的“倒米”言行通常是助敵害己,在大選的時候有這樣的政敵,等於是天掉下來的“助選團”。

這就是為什麼當土權組織在極端幽靈上身,起乩亂舞時,國陣尤其是巫統頭頭急忙與他們劃清界限的原因。如果再讓這些燃燒華印選票的瘟神靠在身邊張牙舞爪耀武揚威,國陣真有可能如巫青團長凱里所說,至少再輸50國席,甚至斷送江山,拱手讓布城。

加臘士州席和巴都沙比國席兩場補選,國陣雙贏,不就是在土權銷聲匿跡的時候高奏的凱歌嗎?

勝利之後,馬華說華人票回流了,但是,近日在網絡上爆發的“腦殘馬青仔”事件,若馬華不好好處理,怕是會愈鬧愈大,大到變成民聯的“助選輿論”,我看馬華剛剛到手的回流選票,將連本帶利的流回給民聯了。

事件起於一位署名Bilce Tan的馬青仔在面子書對趙明福的惡毒留言,相當離譜,摘其兩句來憤怒一下:

●趙明福賭博輸錢,欠下巨款,用死來逃避,這種人死了還嫌太早。

●我們應該儘快送趙麗蘭見趙明福,家屬大團圓,火箭可以升空。

既是在面子書上發表,發言者當然有頭有臉有身份,而且也有很多照片和朋友互動的訊息足以查證留言者是誰。根據Bilce Tan在網絡上被搜索出來的資料,他曾是馬青旺沙馬朱區團組織秘書,馬大畢業生。原名陳萬慶,竟是我的同鄉大山腳人。

他讓我想起我的中學校長已故宋萬慶,80年代宋校長曾代表馬華出征,輕易便取下州議席,因為宋校長德高望重,95%以上的大山腳華裔選民都認識他,就算不是他的學生,孩子也是在日新中學就讀。

同是萬慶,兩者有這麼多相似點,只是時代和姓氏之別,行為和人格卻是天壤之別,宋萬慶讓大山腳得他而覺萬幸,這個陳萬慶,卻是萬萬不幸也。(以宋比陳,自覺辱宋,但校長甚疼我,應會寬恕)

網絡上對陳萬慶惡毒言論的討伐,已達人神共憤的地步,“腦殘馬青仔”之名因此得來。其實凡有點思考能力的華人都知道,趙明福案必須依靠政治力量獲得爭取清白的機會,再依賴警方執法和驗屍庭司法公正找出真相,在這個充滿爭議與懸疑的過程中,明福案已超越政黨,超越種族,演變成弱小國民與龐大執法機關的角力了,所以在真相未白之前,任何羞辱或置疑明福和趙家的行為,普遍都會看成是與民為敵。

馬華不碰明福案,因為是趙明福火箭魂,雖在人性上說不過去,但在政治上勉強可以含糊了事,如今意外出了個腦殘馬青仔,卻不能含糊了,因為大部份華裔都知道趙家情歸火箭,但只要馬華不侵犯,幫不到也可赦免罪名。

在火箭未落足火力開炮前,精明如馬青總團長魏家祥,若還不表達恰當的立場和當機立斷,陳萬慶或將化身成萬難,為馬華的未來倒更多的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8日)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現在,輪到誰說了算?

當華教界還未准備為副教育部長魏家祥的馬華教育局團隊,因找到有關華小一、二年級必須由雙語老師教導國語科的2001年內閣議決記錄,舉行哪一類型的燃放鞭炮慶祝儀式之際,副教育部長週一在國會下議院突然態度強硬地潑冷水,指教育部絕對不會被華小的這項要求所約束。

不過,潑冷水的副教長不是姓魏,而是“姓莫”,叫莫哈末卜艾。

這下子,倒是把問題搞得更糊塗了。同樣是副教育部長,怎麼一個政策會是兩種處理方案?難道他們不是代表政府,而是姓魏的代表華小,姓莫的代表國小,然後二者對決?

看來,內閣未驗收到一個部門有兩位副部長的效率之前,就已先暴露出同等權力但不同一個鼻孔出氣政治遊戲,根本是同朝為官,拿民來玩。

據知,魏家祥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從資料庫的文件海中撈出2001年的內閣議決記錄,所以他才敢大聲回應華教界,證實華小一、二年級必須由雙語老師教導國語科是一項內閣議決案。這種做法,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講法,但在情在理,都得認同魏家祥盡了這個階段的責任。

至於姓莫的是在國會回應時,認為華小要求政府分配擁有雙語資格的國語教師教導一、二年級學生,是一項阻礙提昇學生掌握國語能力的要求,他說淡米爾小學就從未出現過類似的問題,所以華小的訴求非常不合理。

後來民主行動黨大山腳國會議員章瑛問他,魏家祥說一樣,你說一樣,到底要聽誰的?莫哈末卜艾即語氣強硬回答,教育部絕對不會就這要求妥協,而政府也絕對不會被有關條件所約束。以他的態度和氣勢看來,他是可以代表教育部講話的,縱然魏家祥也是副教長。

但是,莫哈末卜艾這種回應方式,手上即沒有任何公文,也沒有抬出殺手鐧,更沒有專家的研究報告友撐,就憑一張口便公開否定同僚魏家祥之說,不合情也不合理;他不是2001年內閣會議的參與者之一,更非今朝的教長,而真正的教長也沒有在內閣會議否定了前朝議決,莫先生之舉,不合於法。

一位高學歷的副部長,怎麼有可能在不合情也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情況之下,膽粗粗的否定前朝內閣的議決案呢?難道他不怕副首相兼教長的問責?難道,有人在背後賦予他這個特別責任?坊間開始有這一類的猜測……。

再說,雙語師資安排的終極目標,是要華小生更能掌握國語,就像國小精通雙語的老師以國語教英語一樣,完全沒有任何不良問題,除非你有不良思維,才會找到問題。就像一些國會議員在議會廳內喊出“種族主義的聲浪,指要求華小要求雙語老師之說是一項帶有種族主義的要求,可悲,我們真的有不少這等層次的國會議員。

其實,國家政策的部份,就應讓內閣記錄說話,總比空口說白話更像話,不然的話一個部長說一種話就算話,這樣的政府一定讓人笑話。更何況,還是一名新晉副部長在自說自話。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牛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