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兩三次的態度行動走到今日已是第22次,對於回鄉的遊子有什麼貢獻和幫助?
由於這種“站著看”的專業執法行動不是普通人所能瞭解,小民如我等只是一介車主,所以把焦點都放在死亡數據,然後叮嚀自己下次回鄉得繼續謹慎,不要被站著看的官員將自己“記入賬”,害親朋好友們傷心。
這一次“態度行動22”的統計數字,根據全國交警主任阿都阿茲高級助理總監手上的報告,開齋節期間的車禍、死亡車禍及死亡人數全面下降。
車禍宗數從去年的1萬7335宗降低3%至1萬6817宗、死亡車禍則從241宗減少23宗至218宗,降幅高達9.5%,以及車禍死亡人數從265人下降6.4%至248人。
這位主任說,警方原定的目標是下降死亡車禍5%,因此這一次的態度行動已圓滿達成預設的目標,不過死亡車禍宗數仍然偏高,因此全國交警將再接再厲追求更好的成績。很明顯的,有些邀功的感覺。
站著看車子竟然也可以設定減少車禍的目標,死得人少竟然也可以歸納為執法成績,放眼全球,有此程度與大馬交警相提並論的國家應該不會很多。
不過主任也有將部份功勞賜給悠長假期,他說經過研究顯示,由於此次有長達9天的學校假期,讓許多駕駛人士有更充裕的時間規劃返鄉路線,毋須為了趕時間,而駕快車或違規駕駛。
這是個新發現,但意思還是肇禍的車主依然冥頑不靈,魯莽駕駛,違規衝刺,只不過假期越長,他們才會越守規矩,才會視死如歸“不成功”;死的人多或少,關鍵依然是司機的態度,一再證實在交通安全方面交警根本是愛莫能助,他們只能乾瞪眼作記錄。
還有個發現,交警不知為何“選擇性”作比較記錄,竟取態度行動20而非上一次的態度行動21來和這一次比成績。我去找了資料看一看,找到的答案不知是不是他們要避開的原因。
在死亡車禍方面,“行動20”是241人,“行動21”是201人,而“行動22”是218人。交警主任宣佈的是241人比218人,所以減少23人,如果取上一次比這一次,就是多死了17人。他們跳過上一次,莫非真是要取得正面的“減少”數字?
這種遊戲規則有點“奸”,跳班生是有好成績才能向前跳,他們是為了有好成績卻往後挑。
可是,我們的交通安全努力,真的只能是交警總動員“站著看、低頭算”嗎?我們假期開心回鄉,是否安全到家,只能自己小心,看運氣嗎?
聽說交通部已經有最先進的暗中抄牌方式了,最好是像多個先進國在用的,即一路上都裝了有效的測速電眼,並沿途都樹立足夠的告示牌,讓車主清楚多遠之後有電眼,也確保電眼所拍的超速和魯莽駕駛證據馬上便可通過連線和網路技術傳送給車主,如此一來,愛惜錢包的車主豈敢魯莽?
交警不必在佳節期間全國總動員站著看車子了,這種花眼力的工作電眼吧,交警只須保留部份人力去監督電眼的安全,其他人改去協助警方維持治安,總結起來,對保護人民和減少丟命的幫助可能更多。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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