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反貪會好學不倦,說要提高專業

反貪污委員會調查主任慕斯達化阿里日前對媒體說,該會經常研究如何提高專業能力,而讓被扣留者在扣留之前和之後接受身體檢查,也是一項可以考慮的建議。

既然反貪會如此好學不倦,既然找到了這麼科學的保護扣留者之道,還考慮什麼呢?提高專業能力,本應快馬加鞭,非議而不決,要快決又快行才對。

以“前”比“後”,向來是最具說服力的宣傳或證實手法,整容業要招生意,如果沒有出示“整容前”和“整容後”的兩張照片作比較,生意根本做不下去;生髮葯水也一樣,總要有一張禿頭照和濃髮照並排放在一起說明使用前和使用後,才有號召力。

反貪會現在缺少的,恰恰好便是發生趙明福案之後,在各種環節都一併失去的公信力,他們面對包括沒有保護証人的安全、只查民聯和不捉大魚等等的指責。

雖然趙明福案是在“換主席前”發生的,但它的公信力尚無法在“換主席後”贏回,主要是趙明福的生命永遠失去了。此外,在冗長的審訊過程中,還發生了一些讓公眾迷惑的高潮起伏,單單是驗屍庭的部份,明年1月5日才有第一個審訊後的裁決,到時是否能服人心,又是另一種考驗。

而後反貪會所做的各種動作,雖有宣傳改進之效,但對於有如從高樓墜下摔成碎片的公信力,他們不知要用多久的時間才能一片一片完完整整的拾回來,再拼湊成反貪會的招牌。

提控大魚是一個方法,但控狀越符合“民間傳言”效果越強;小魚陸續上庭也OK,但他們畢竟並非禍害國家的大咖;讓扣留者在扣留之前和之後接受身體檢查,倒是近期最合時宜的措施,因為這是最具體的安全保證,也對一般未定罪但前去錄供的小人物有保障。

這要感謝該位被控受賄的森那美海事服務部前高級經理瑪茲哈茲米,如果不是他投訴今年6月接受反貪會接受盤問時,被迫脫衣服、蒙住眼睛及單腳站在盤問者面前等,反貪會不知何時才會想到“考慮讓被扣留者在扣留之前和之後接受身體檢查”。

雖然反貪會調查主任說他們帶瑪茲哈茲米前往檢查時,醫生證明他沒有受到任何虐待的跡象,但話說回來,脫衣、蒙眼及單腳站哪會有傷痕?它傷到的是心理而非身體啦,如果反貪會還要更進步,不妨再加個盤問前和盤問後的心理測驗,就更專業了。

近日也有數宗關於警員暴力對待的投訴,如果警隊也像反貪會好學不倦,也是大馬民權向前邁進的一大步。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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