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9日 星期日

也來個國慶日團結獻詞

也來學學大官,說點愛國的國慶日獻詞。

都說了,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種族融洽相處的典範國家,幾十年來縱有零星的種族和宗教問題愈演愈烈,那一定都由政客和有政治企圖的非政府組織搞出來,目的是要讓某個政治集團得益。

這段期間在鬧的幾個課題,都是只有他們在吵,華社訴求或校長失言,有關當局只需快速公平處理就好,可總是要等到與事件毫不相關的組織借題發揮一陣子,讓大家覺得好像有點緊張後,才出聲把事情壓下來。

其實,事情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嚴重,不妨去問問馬來鄰居和華裔左鄰右舍,他們有沒有感覺到土著權益被侵犯?有沒有因為幾個學生被叫回中國就覺得很受傷?

實際上,今天的華裔哪有能力和機會侵蝕一丁點土著權益?一個小小的校長,哪有一丁點能耐要中國收容大馬華裔?他自己想要回印尼都不行啦。倒是華裔和印裔等較少數民族,極需政府捍衛原有的權益。

如果所有媒體都能夠配合,只刊登有建設性建議和當局果斷處理的訊息那有多好,不要一直讓各種不相關或好像有點相關的組織隔空放話,再逐漸成功侵犯他族的感受。

人民應該很成熟了,都明白搞種族和宗教課題者只是害國人士犯上的蠢事,誰想把它搞大,誰就是馬來西亞的敵人,隨雞起舞者,與之同罪。

說實在,每一次都要政府扮演遲來的魯仲連,誰人得利,對國何益?怕是各有議程者養成了“製造魯仲連”的習慣,並獲得有關當局後知後覺的配合,才燃起星火。

既然是一個各種族政黨組成的聯盟政府,本不該有權益矛盾,本來就不需要魯仲連。

政黨和政黨之間塑造出來的仇恨,政客和投機客製造和煽風點火的敏感課題,為什麼會變成我們各族民眾之間的敵對呢?難道在政客眼中,民眾真是低等的?

土著或非土著,都是在馬來西亞落地生根,把這裡當作唯一的家,認同這裡的土地與各族人民,學習和接受彼此的文化,欣賞本土的美麗與純樸,馬來西亞就是大家的故鄉。可是,政客和投機客一個個都在撕裂大家的感情,根本不想和諧。

他們似乎擔心,和諧就變得沒有特定的強烈立場,也就變得沒有種族特色,就不會被族群注意,不被注意,就沒有“市場”。可是,市場對“不和諧”怎麼可能有需求?除非,是政治集團為了把玩平衝手段。

獨立53年了,全民團結的成長,一直被政客搞得發育不全。

是誰慫恿他們發表破壞和諧的言論?是誰允許他們發出剷除異己的聲音?是不是我們自己真的低能,不知不覺的在餵養那些政客,還是我們和他們一起放棄了分辨是非的能力?

趁著國慶,要更清醒分辨政客分裂種族和諧的邪惡。因為政客永遠存在,邪惡也就永遠存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30日)

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老馬的困境

老馬又發出嗡嗡聲,與往常的一樣,內容沒有營養,對國民團結沒有幫助,甚至是有害;對“一個馬來西亞”沒有鼓勵,只有破壞;對老馬百年後的老年傳記,也留下了不良記錄。

對一個曾經“統治”馬來西亞22年的前首相來說,這一點確實非常可惜,雖然這完全是他老人家自己要對他未來的史記添上不光彩的幾筆。

此次的老馬妖言是譴責推崇績效制的人士,為種族主義者。他說,國內的形勢目前並不是一場對抗種族主義的運動,而是一場由種族主義對抗種族主義的運動,那些推崇績效制的人,比馬來非政府組織及土著權威組織更加種族主義。他也警告馬來社會,如果不團結將失去掌控國家政治權力的風險。

老人家的意思,其實有點亂,本來可以當作是一個下台後不甘寂寞老政客的癡人說夢,但他在這個種族課題成為話題的季節“火上加油”,就有點煽情了。

尤其,“一場種族主義對抗種族主義的運動”之說太嚴重,相信大部份愛國的馬來西亞人都不會有此感覺,就怕一些低能的種族主義組織以為確有其事,隨後迷糊起舞,在國內燃起烏煙瘴氣,下個星期的國慶日慶典就不美了。

再說,推崇績效制,怎麼會是種族主義?它恰恰是消除種族矛盾的一貼靈葯,公正之制,可以把一個馬來西亞打造成真正團結、具包容性、競爭力強,以至高收入的先進國家,老馬到底說到哪裡去了?

只要政府行政不偏差,國內人人找到吃,就不會形成各族之間情緒的猜疑和妒忌,當然也就不會萌起不滿和仇恨,又豈會興起種族訴求以至感覺到是種族主義?到時人人都愛國,如果說是“馬來西亞族主義”崛起還差不多,而這也是強國夢的催化劑,屬於“好主義”。

其實會造成禍害的不會是提高競爭力的積效制,而是老馬執政時代最蓬勃的“朋黨制”、“乾撈制”和“阿里峇峇制”。他揮舞著扶持經濟弱勢馬來人的固打制旗幟,結果是只讓一小部份馬來人成為鉅富,很大部份的馬來人仍活在貧窮線下,可是種族之間的猜疑和不滿情緒已經造成,更成為了種族政客撈取資本的武器。

老馬用了22年塑造馬來西亞,雖然他貴為所有大馬人的首相,但他畢生功力用盡,保持得最久,最為脆弱的,卻是“種族緊張關係”毒瘤,而他今年八十有幾了,仍要通過各種管道渲染毒素,企圖阻止首相納吉推動可讓大馬人團結並勇戰全世界的新經濟模式,凡大馬人不得不覺遺憾。

這麼一個算是建國有功,治國有過的國寶級前首相,如果還想幫助馬來西亞,不妨向敦阿都拉學習,只對國家和政府表達關心,不出惡言,不會“搞搞震”,祭出種族主義這面旗。

所以總覺得老馬變成迷途老馬了,也有可能是他不滿新政府將他掌政時引以為傲的政策改變得更符合時代,才激到他胡言亂語,完全不知道在明眼人看來,這叫搗亂。

“晚節不保”,大概講的就是這麼一回事,這是老馬的困境。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27日)

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原來林冠英被宗教司錯愛了

人家當首長,林冠英也當首長,偏偏他就是要做到比所有首長和大臣更悽慘,以及有更多的暗箭要防。劫難不斷,一關未過,另一個瘟神又訪。

他要表現親民,結果親到一個63歲的老人家都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走到他身後親打肩膀,還被教訓幾句,這可是一個足以嚇死養尊處優大官的親蜜動作;他出巡不想勞師動眾,沒調動大批交警開路大批保鑣護航,結果官車輕易被人攔路,舉大字報興師問罪。

這種尷尬,無理甚至可能是危險的鏡頭,國陣政府的首長或州務大臣應該沒什麼機會體驗,因為民聯知道,他們根本捉不准警方評估這種罪名的准則,最怕是派出多少個就會被捉多少個,一點都不划算。

最新找上門的麻煩,是檳巫統指責的“林冠英名字取代國家元首”祈禱風波。如果指責屬實,而且又查到是檳州首長辦公室發出的指示的話,這看起來確像是大罪名,因為區區一個州長,憑什麼來取代象徵至高無上地位的國家元首?

只是,檳巫統這一把到底押得准不准?

首先,他們必須說服人們,或者是有具體證據証明林冠英是一位膽生毛的非回教徒,曾經漠視國家元首作為宗教領袖的神聖地位;他們也得讓檳城人相信,林冠英是一位不瞭解宗教敏感的資深政治領袖;他們最好也說清楚一點,林冠英這麼做的話,對他這一個非回教徒有什麼好處。

在政治上,任何改變和指責都存在著動機。在檳巫統還沒講清楚“取代名字”動作有什麼目的之前,事件的第一主角宗教司卡里亞承認,兩年來他曾經在檳城多間回教堂祈禱時提及林冠英的名字,但他表明是希望上蒼能指引林冠英信仰回教。

他還強調,一些媒體說他是為林冠英的安全祈禱,根本是一種誣賴,他說他並非宗教無知,所以不會為異教徒的安全祈禱。

以上所述,確是讓人上了一堂宗教課。宗教司的坦白,在“取代名字”的部份,其實也說明了祈禱內容是在林冠英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而且主題是在“指引入教”,不是“取代”,根本是一件好事來的。那麼,檳城巫統到底是會錯意,還是擔心宗教司的祈禱成真,或是有其他難以想像的動機?

宗教司一語道破“取代“事件的內情,原來冠英是被錯愛,這個課題檳巫統應該很難再玩下去了,沒理由我在不知情下被良師指引,反會變成一個罪名吧?

如果這樣也有罪的話,民聯不妨在開會時一起祈禱前雪州大臣基爾捐出他的千萬元“基宮”給他們作黨總部,那麼巫統就須開除基爾了;我祈禱劉嘉玲成為女朋友的話,梁朝偉就得跟她離婚了。

從此,世上不再有暗戀這回事,你想愛的人,就是你的愛人,人人都幸福,個個都發財,大家都是政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25日)

2010年8月22日 星期日

佳節大塞車,大道公司應賠阻塞費

這個週末開始,便是一年一度的國慶日黃金週,將有很多游子會在假期前後拿假,湊個四、五天的長假回鄉,或探老家的父母,或探親朋好友,或直接休假到開齋節過後才回大城市上班。

即是說,南北大道大塞車的時段即將來臨,同場加映的,當然是令人驚心動魄的車禍死亡數據。它一次又一次的創新高,一次又一次的讓有關當局說痛心。

然後當局執法單位的阿頭會祭出一年數度的必用台詞,其中必定少不了責備“魯莽的道路使用者”和“冥頑不靈的駕駛者”,縱然被罵者不是撞傷,便是已撞死,但還得在醫院太平間或病床上讓官員罵“不負責任、粗魯駕車”。

可是,這些官員都盡了他們“修好橋、做好路”的責任,完全不必對馬路意外負上一丁點責任嗎?

時至今日,維持馬路秩序的世界級方式仍舊是“暗中抄牌”;佳節來臨前後加的料,依然是交警冷眼旁觀的“靜態行動”,縱然沒有人說得准,到底執法人員傻傻的站崗看司機魯莽,看車子亂鑽會對交通安全有什麼幫助。

當然,他們也會抄牌給罰單,檔口設在休息站,理由是不要在車龍中製造更大的阻塞,能夠做的就只有這些了。

其實,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佳節期間高速公路變得太小收費一樣高,而州際公路和聯邦公路雖免費但更窄更爛還是危險的雙行道,所以一趟佳節過後結賬,免費路和收費路一樣都是塞塞塞,只不過免費路增添更多死訊。免費,竟是更危險的意思。

真的沒有更好的保命辦法嗎?開心的佳節期間,更多人賠命,讓官員像往常般痛心是正常,可接受的慣例嗎?

工程部本來可以做點事,即是加寬和用心修補各級公路和增建免費大道,不要再有類似昔加末奪去3位老師寶貴性命的奪命橋和各地皆有的死亡灣,可惜的是他們做不到,修修補補是長年都有做,看那些各種形狀的路洞就知道了,就是沒有做到更平坦更安全就是了。

至於免費大道,好像在三美的時代就不再是他們的工作了,最多只為收費大道開幕和講幾句收費有理的好話。

所以日前工程部長沙茲曼為減低佳節期間交通意外獻計的建議,根本是廢的,並沒有關注到正題。他說,大道公司可在特定時段,為遵守時速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士提供大道收費折扣,以鼓勵人們遵守交通規則,減低死亡意外,至於開快車者比預定的時間更早出toll,一律沒得折扣。

正題是,死神收命的地盤不是在佳節期間變成“超級停車場”的收費大道,而是狹窄、彎曲和不平的聯邦公路雙行道,更何況佳節時也沒辦法飛車,部長去為不會發生的事情動腦筋,根本是白忙一場。每一個佳節的死亡統計,收費大道最少傷亡,亡魂都集中在小路。

部長若真要為我們做點事,應該是指示大道公司務必要讓付費者在預定的時間出到toll,准時回到家鄉,以不讓他們的家人擔憂。如果害到大道使用者延遲回家,過路費就需折扣或賠償駕駛者精神損失。

為民服務,就這麼簡單。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23日)

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明福案,反貪會律師變小丑

普緹一來,明福案驗屍庭果然有戲。

這次的角色分配得好好笑,竟讓反貪會律師搶演了小丑,但普緹延續了她的神奇。

她神色自若,縱然小丑冷嘲熱諷;她出奇淡定,縱然小丑咄咄逼人。三言兩語,就把小丑的“奧步”擋回去,全場爆笑,小丑自取其辱,自討沒趣。

有點奇怪,反貪會律師阿都拉薩為什麼要演小丑?為何要在庭上自導自演趙明福自己扼死自己和跳樓自殺的誇張動作,難道只為了博取法庭全場的笑聲?

這不是幽默,而是可笑;這不叫審訊,而叫胡鬧;這對案情無助,因為無憑無據;這對反貪會無益,因為律師變了小丑,對打官司不利。

週三這場驗屍庭鬧劇,其實內容很豐富,最起碼,它告訴我們什麼叫專業,什麼是大師。

這場國內外媒體關注的法庭戰,隨著阿都拉薩的獻丑,外國將會如何評價大馬律師,實在不敢想像。

如果阿都拉薩是畢業於馬來西亞的頂尖大學,那就更糟糕了,世人將會明白馬來西亞大學的世界排名逐年落後,原來是這麼個原因。

本來法醫和律師是不同的專業,兩者的性質不能比較,就像蘋果和橙不能一起比較甜度和酸度,但可以比較在各自領域的出身和成就,就像古時婚嫁講究的“金門對金門、木門對木門”,門不當戶不對,一切都免談。

但是名不見經傳,只在明福案才讓人記住名字的阿都拉薩卻向普緹炫耀“我當了24年律師”,然而普緹不驚不笑也不反擊,縱然她聞名於世,擔任了27年的法醫,至少成名20年,這就是大師。

阿都拉薩指普緹畢業的大學資格不受大馬承認,但是大馬最頂尖的大學排名是亞洲第39(今年可能滑落至第42),世界第89;普緹畢業的瑪希頓大學亞洲排名第28(普緹宣稱排名第5,或是指法醫系),況且世界法醫界早就認同和表揚她的成就了。阿都拉薩算老幾?

普緹曾任泰國保良局醫務處處長,現任泰國司法部科學鑑證機構總監,頭銜之大,地位之高,等同一個國家的司法部法律機構總監;阿都拉薩在法律界充其量只是一條“小魚”,竟然在各國媒體面前說人家不夠資格。唉,他還在人家面前把小腿的X光片當作腳踝來談骨折跡象……,我的天。

人家一出手,就是為國爭光,為枉死者討公道;我們家這一個一張口,只想出盡法寶污辱對手,不顧儀態,胡鬧出牌,太羞人了。

小鬼登大殿,斑門弄斧,馬不知臉長,指的大概就是這一類了。

反貪會經此一役,不知會不會考慮申請半途換將。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20日)

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650萬人兼職?人力部廢話!

人力資源部長蘇巴馬廉宣佈,一旦2010年僱用法令於今年10月1日生效後,大馬估計650萬人可以加入職場成為兼職員工。他說,法令中的兼職僱員條例,鼓勵仍有生產力的人士,如退休人士、家庭主婦、單親媽媽、殘障人士及大專生參與國家生產行列,就連公務員也獲允准從事副業,進而減少對外勞的依賴。

不得不承認,這是個超好建議,如果是在經濟起飛的時代。

那時候工作多過人,工程多過工程師,隨便一家發展商在一塊空地前樹立起一個建屋牌子,再弄間模型屋,一大早便有人龍握住支票簿來排隊下定;一家公司要請人,福利不大力吹捧一番,如5天制3個月花紅,休想收到應徵信;一個人如果肯拼,不要說打兩份工,就算要打三份工都不難找,就怕你做到倒。

但是,美好的時代已經遠矣,現在是全球經重創之後的復健時代,而且是剛剛起步。

許多被打倒的公司,還沒有找到一條重生之路;慶幸存活的公司,還沒有找到最有把握的下一步;有意大展拳腳的市場新鮮人,還在猶豫他們的第一步,有什麼兼職好做?

許多失業者包括合法和非法外勞,都還沒有完全回位;許多守住工作的打工仔,收入還沒有恢復原狀;更多公司依然在節流中維持,還沒有找到開源的新機會。

即是說,我們還處於想要打拼但還沒有實際打拼機會的時代,大部份人最多只能守住一司一些人只能保得半職,部長先生到底要為那650萬人找什麼兼職?如果說是為了減少外勞更是難題,因為外勞薪水更便宜,工作能力卻比任何兼職更熟練。

怕的是,又是一個政府部門在玩數字遊戲,紙上談兵,到最後是搞出人力資源部主任去工程部兼職主任,換一些工程部工頭回來人力部兼職守衛,以如此跨部門的“通兼”,來美化部門的改革成就,最後還是由納稅人買單。

突然想起交通部在降低車禍率和提昇道路安全方面,並沒有很具體的方法和有效成果,一味提出最不負責任的逃避方式“高罰款政策”,想要把肇禍責任都推給交通使用者,不過在提呈國會一讀之後激起民憤而暫緩進行。

後續的動作如傳票不折扣和車主列黑名單,已被人民當作是他們的反擊。

也想起貿消部一再提高盜版光碟罰款卻不提高執法效率,不加強關卡檢查防走私白糖反要內陸雜貨商申請多合一執照;前者被認為提供官員更多機會受賄更高款額,後者卻是屬於有意為難雜貨商的“多此一舉”。

更想到旅遊部沒有設計出連國人也叫好的世界級旅遊產品,只以統計馬新和馬泰兩地邊境出入境人次的可觀數目字來美化旅客數據,又突然取消落地簽証和諸多為難最大潛力的中國來客,卻大膽的說要推高遊馬旅客的數字,一直拉大隊去人家的地盤宣傳叫賣,憑什麼?

OMG!我們的一些政府部門到底在幹什麼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18日)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就是說交通執法官員涉貪

我們常說官字兩個口,所以小市民永遠講不過他們,誰對誰錯,通常只有他們說沒有我們說。

其實“官口”也分兩種,一種是經常對自己說過的話不認賬,另一種是常犯過錯卻不許別人說,更不允許同朝為官者批判;前者那種低級官,媒體領教多了,後者純屬面子問題,人民最多當作是觀賞官方推搪責任的遊戲。

交通部長江作漢日前的“暗中抄牌執行方式避免執法單位與違規者親身接觸,進而避免貪污事件發生”論,不只無法說服交通使用者,也激怒了有關單位,而有關單位就屬於以上的“後者”。

執法單位憤然放話,指江作漢部長在暗中抄牌課題上影射他們貪污,令他們很不滿。

部長所作的即時回應,其實只是一慣的官方官僚:我沒有影射任何執法單位在執行抄牌等交通執法行動時涉及貪污。無奈,吃辣椒者知辣。

他還強調,暗中抄牌執法方式,絕對是目前全球最受到認同的執法方式,並補充,暗中抄牌只是針對超速和闖紅燈兩種錯誤而已,其他如超載、路稅、駕駛執照過期等違規,還是需要動用到執法單位去執行。

兩張官口的往返回應中,雖然已進入人民眼中的推搪遊戲,但角色分配下來,江作漢擔當了智者,有關當局衝動出擊,以負面角色發難,只得個不打自招,難看死了。

江部長的智,在於四兩撥千斤之後,還是保留了原汁原味的弦外之音,他說沒有影射任何執法單位,這部份為自己保留了官員慣常風範,其實也等於是直指執法單位,要不然有關單位怎麼會跳起來?

他所補充的“暗中抄牌只是指超速和闖紅燈兩種錯誤”,指的是電眼操作,自動拍照的執行方式,當然不會有官員在場,也就不會有官員與民的賄賂事件發生了;反過來說,這也等於是說明負責檢查超載、路稅、駕駛執照過期等違規的執法單位,會在執行抄牌等交通執法行動時涉及貪污了。

所以有關單位對部長的說法不滿,對號入座,絕對合情合理,但是,他們的不滿,卻無法改變民眾的印象。他們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去作市場調查,看看1萬人中有多少個民眾會說執行抄牌等交通執法行動的官員沒有涉及貪污,或他們執法是為了維持交通秩序,還是為了增加入息。

怕是得到的答案,會讓他們跳得更高,怎麼這種心事全民都知道?

至於暗中抄牌,雖然部長不知是從哪裡聽到它絕對是目前全球最受到認同的執法方式,但由於沒有說清楚其他國家如何處理烏龍傳票層出不窮的方法,所以“全球受到認同”之說,也是廢的。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