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若把冠希比病毒

週六晚上跟大夥兒一起吃飯,話題集中在兩大病毒。第一個病毒當然是把整個地球搞得亂七八糟的A(H1N1)型流感,第二個病毒,我想不到他們都直指陳冠希。

在香港“艷照門”事件發生的時候,我看了好多好多臭罵陳冠希的文章,甚麼形容詞都有,最兇也最廣泛運用的一句是“香港第一賤男”,有網友後來覺得他這麼年輕,又長著一張“時代臉”,於是改稱“新世紀賤男”,真是賜名天才。不過,將陳冠希比喻為“病毒”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何以冠希比病毒?我問。一位天才回答,這兩個字要分開來解釋,指的是陳冠希又病又毒,甚麼病?當然是千方百計要與最多的圈中女星為他口交;甚麼毒?當然是把所有與女伴性愛的各種角度照片拍下來,居心叵測。

最後照片流傳,如毒瘤爆裂,傷害了好多女星和她們的家人,她們經過了很長時間才重新振作起來。

其中幾位朋友乘機向我發難,指責我們大馬媒體在處理陳冠希來馬的新聞上,對他曾經的惡行竟是百般包容,不問也不批,整個報導都是在粉刷一位超級偶像來馬開設自創品牌服飾店的喜悅。

比如粉絲午夜就去排隊,只為與陳冠希近距離接觸、女孩一見到他便尖叫狂拍照、粉絲不介意淫照事件、師奶也猛拍陳冠希,讚他靚仔、有人帶了10萬令吉現金來掃貨,但每人只限買一件、一個鴨舌帽要價199令吉……。

以上種種,傳達的訊息是“新世紀賤男”幹了惡行後沒問題,大馬少男少女師奶們還是很喜歡他,不介意他來開店賣很貴的東西,就算犧牲睡眠也值得,只要能接近陳冠希和買他的貴東西……。

他們擔憂,這只會讓年輕人認為新世紀男女的性愛拍攝和濫交本就是等閒事,忘了操守和羞恥。而且,為甚麼你們媒體要跟他作免費宣傳?為何沒有配上一些評論?

他們還說,大部份的家長還是理智的,所以媒體應該也多多刊登那些小粉絲的照片出來,讓他們的父母看到孩子的愚行後,馬上去糾正。

這場“病毒大會”變成批判大會,但我並沒有反駁,因為有些看法我還是認同的,關於社會責任的不足之處,我也覺得值得深思。

哦,我得補充一下,我們一夥兒都是安哥和安娣,都有成中的孩子,所以才這麼看陳冠希小弟弟。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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