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外勞禍是自作孽

雪州成立大馬首個“反販賣人口理事會”,同時研究使用“生物識別”科技辨識合法外勞身份,並與各造配合嚴打州內人口販賣活動,以降低雪州非法外勞人數。

據州政府估計,雪州有約200萬名外勞,合法與非法的正確數據各佔多少,其實沒有人知道。大臣丹斯里卡立說,雪州只有500萬人口,意味著每10個人中,至少有3人是外勞,這等於是州內繼巫裔之後的第二大族群了。

這些都是agak-agak計算的官方數字,實際可能更多,不大可能更少。雪州政府只有一個比較准確的數字,即是州政府每年得花費超過5億令吉來解決非法入境者的問題,這包括非法外勞被逮捕後,就要浪費納稅人的錢來照顧他們的起居飲食。

至於外勞造成的種種刑事傷害和民宅破壞,財務損失是民眾自家的事,不進政府的賬;執法單位如果負責任,只管捉人,然後用納稅人的錢去養他們在扣留營裡,不會對民眾賠償,也不會叫犯法的外勞賠償。

像我這種生活在雪州超過15年的國民,都可以感受到外來移民逐年帶來的各種生活壓力,無論是心理和生理的壓力都有,但若要追究責任,卻是官、警和民都有份,不只是人口販子單方面的惡行。

如果雪州各行各業不向人口販子徵求非法外勞,哪有這麼多人蛇在我們的周圍鑽動?如果不是執法機構的害群之馬收費包庇,非法外勞豈能從容溶入我們的生活圈子?如果不是貪圖廉價勞力,本地人也抽離勞力領域,外勞豈有立足之地?

有人一邊罵非法入侵者打家劫舍殺人放火,卻把屋子專租給外勞,不管他合不合法,付得起高價就行;有人不理對方是不是人蛇,工作收費更低就行。

現在,建築工地有許多承包商都是外勞在揸fit了,幾時輪到你查問是不是合法工人?那是他們自己的事,你只管按工付費,工人來源和取締問題,外勞老板自己會找人口販子和有關當局協商解決。

住公寓或租屋的人,每天出入多是跟外勞一起擠電梯,個中味道你知我知;住宅區內,騎單車和成群結隊的外勞多過散步或跑步的國人;夜市場裡,他們買的東西不會比我們少;小販中心裡,我們的人負責煮炒的檔口是奇貨可居,泡咖啡的更不用說,連old town都成為外勞town了。

所以,雪州政府真想要處理“一條龍”的非法外勞問題,不知是要從哪一個環節開始。單單是現有的200萬名外勞都不知如何分類和定位,也提不出一個有效的執法制度,再加上若沒有一套完整的方式教育“非法外勞使用者”的態度,“反販賣人口理事會”能反到什麼?

因為禍首不全在人口販子,外勞禍找上門,很大程度上是我們自作孽。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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