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 星期五

大馬的春運,官方的財運

馬來西亞的“春運”開始了。比起中國今年28億5000萬人次,被喻為全世界最龐大的人口“遷徙”量,馬來西亞的春運算是小兒科中的小兒科,但是,誰知道這期間有多少大馬人在出埠?

全國不知有多少遊子將在農曆新年前後的悠長假期出遊或回鄉,將會製造多少人次的人口流量。這方面,我國好像還沒有很專業的統計數字,也不見有何跡象顯示有關當局以後會注意。

如果沒有專業隊伍估計人流,然後提供參考數據,當局根本無法掌握全國春運的資訊,比如這期間估計有多少輛私家車上路,公交如長巴往年約缺少幾輛,火車應該增加多少班次等等;各有關當局又要如何妥善安排維安人手,發放多少臨時長巴執照以及鐵道局須增加多少火車廂和飛機要添增多少航班。

此外,各類公路的負荷量大增甚至無法承擔已是多年的問題,也不見有何良策,任由馬路使用者以自己的出路解決困境。同樣的南北大道和聯邦公路,不見增寬或增建新道路,哪有可能解決老問題?

這麼多的不知因素,反映出當局並沒有誠意妥善處理每年數次的客流高峰期,倒是沒有實際又幫不上忙的行動一直在延續,現在是“態度行動23”了。

這種多派數千名執法人員在全國道路旁“站著看、開窗談、低頭寫”的行動,的確可以為國庫和一小撮貪婪的害群之馬發財,也會讓一些魯莽但沒有遇到死亡車禍的司機受到金錢損失的教訓,不過這只是在處理事情發生後的結果,而非在事發前預防,執法的具體意義何在?

聽說今年的執法行動有些改進,有個“創新執法”,說是有助減低車禍發生率,方法是加強巡邏、公開和隱蔽方式執法以及對轎車與摩哆車騎士加強“被捉的知覺”。我覺得這才是重點行動,比起無所事事,打著哈欠站崗的執法人員貢獻更大。

其實這就是世界上許多先進國家都在實行的方式,即是讓所有司機和騎士知道什麼地方有執法人員在場或相機“侍候”,讓他們一路上都可以看到“前面有抄牌”的告示牌,一路上培養“被捉的知覺”,就會放慢速度和小心翼翼,車禍的發生率就自然而然降低了。

不要再像以前了,交警好像鬼一樣躲起來,讓司機有機會以僥倖的心理超速和違反交通規則,然後另一組人在前面阻攔,像捉到賊一樣威風,實際上,它對道路安全一點幫助也沒有,反而會提高車禍率。

至於大道公司提供的什麼避塞妙招和安全手冊,丟了吧,都是廢的,哪個司機不知道安全上路的道理?誰想發生車禍?都說是意外了,當然是因為疏忽或少部份司機的魯莽,才會出事。如果他們還是以一樣大小的道路收費,在車流高峰期,哪會有什麼順暢時間,騙鬼咩。

如果他們真有誠意,就學台灣一點點就好了,每次過年過節的悠長假期都免費通車,讓車子通關快一點,路況必會通順一點。

大道公司若只是選擇性的小折扣,算了吧,還不是一樣在大發新年財。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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