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明福案,皇委會有招,蔡細歷失禮

舉國關注的趙明福驗屍庭,在那位自稱不夠資格的驗屍官宣判為懸案後,雖然民眾憤慨540天的冗長審訊期根本是自忙一場,並在內心裡以自己的想法作了苛責和評估,但是對於真相的求知慾,非但不減,反而大增。

民眾心底早就有一個譜,感覺到趙明福案從一開始,從他被帶去雪州反貪會總部之時,從他由14樓墜下之前,就有一股力量在運作,目的就是要利用執法機構的特權來干擾“民聯份子”。

民眾也相信,所謂的干擾是志在撈取政治利益,非殲滅政敵,因為我們是文明的馬來西亞,非野蠻國度,所以“那股力量”不可能會要人命。趙明福丟命的過程,或許佔了很高的意外成份。

可惜的是,龐大的專家團和大量的173件證物在一個不夠資格的驗屍庭上發揮不了作用,也怪不得全民和首相都失望,並寄望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作進一步的調查。這也是趙家的最後訴求。

首相上週六終於宣佈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但是方向有些改變,不是專查趙明福死因,而是調查反貪會的查案程序是否違反人權及濫權,他說法律規定只有驗屍庭有權調查死因不明的案件。

民聯卻指首相是在民間壓力下“出招”,雖依民意設皇委會,卻依“官意查官習”,這種不查死因的皇委會對趙明福的死亡真相有何幫助?

但我認為不必那麼快就失望,或許首相出的是奇招,招中有招,可能他希望皇委會在調查反貪會是否違反人權及濫權的過程中,會找到導致趙明福亡命的蛛絲馬跡。

至少,明福從14樓墜下樓之前,反貪會成員的任何手法和動作,都在皇委會的調查範圍內,裡頭或許有推手也說不定。

再加上全國總檢察長入稟高庭,以申請重新檢討趙明福驗屍庭裁決的行動,已表明政府在幾方面的努力。540天都等了,不是嗎?

在明福案發生時噤若寒蟬的馬華,如今總算有點聲音出來,但總會長蔡細歷指責民聯將之政治化之說,未免失禮。

如果馬華自己不是政治化此事,何以當初不像民聯總動員向官方施壓以求明福死亡真相?何以不像對待一般不幸家庭一樣,拉大隊慰問撥款又承諾協助?還是要說,民聯霸住趙家了?

老蔡是能人,應該欣慰趙家在民聯力量扶持下,明福之死才有可能獲得國家最高領導關注,馬華如果沒有縫隙插手,可以繼續從旁協助,一樣可以得分。

至於土權頭子反對皇委會的叫囂,噪音來的,他就只是這種角色,算了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