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搶車打搶再撞死車主,他們不是人

人不會殺死人,除非失去人性,或衝動的失去理智。
疏忽造成的意外,不在此例。
但是殺人匪徒屬於沒有人性但有理智那種,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獸行,早已想好要做什麼才下手。
就像警方形容兇殺案鎗手,匪徒的每一鎗都有預謀。
這種搶人家的車子再撞死車主的惡行,簡直是太凶狠,太殘忍。
擋在車子前面的是跟自己一樣的人,兇徒哪裡可以踏下油門!
除非兇徒不當對方是人,並要對方死。
不當人是人者,本身已經不是人!

◆閱光明日報封面“3匪攔截羅里,雞販肉身擋車遭輾死”新聞有感。

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等死的煎熬

傷人罪判8年,殺妻罪判死,先服完牢刑後才問吊。
站在法律角度,法官是要惡男面對所有懲罰,為他所犯的錯誤負全責。
站在人性角度,人們想到的是他必須為所做的殺妻惡行承受更大的教訓,比如良心責備。
讓他思過8年之後,無論覺不覺悟,後不後悔,等在前面的,不是重生。
8年後,絞刑在等著殺妻男,他的重生,最多是“投胎”。
活罪沒得免,死罪也難逃,這應該是一種比死刑更嚴重的刑罰。
也好讓作惡多端的匪徒知道,在送去絞刑之前還得承擔等死的煎熬。

◆閱光明日報封面“殺前妻狂漢罪成/先囚8年再問吊”新聞有感。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大馬治安差被新加坡諷刺,警方不要只是會生氣

鄰國新加坡一份名為《新報》的報章上週刊登一則題目“歡迎到馬來西亞,死亡廉價,生存昂貴”的文章,內容提及在大馬買兇殺人很便宜,殺手的收費殺一人只須2000新幣。

新幣對馬幣換算之後,折合約5000令吉,這筆錢買不到一台好一點的摩多,但在你我長大的馬來西亞,真能讓一個你不喜歡的人從此消失嗎?

全國總警長卡立為此大發雷霆,怒斥《新報》居心不良,並促請該報管好自己國家的罪案事務,而不是針對大馬的罪案作出不實的揣測。

卡立還說,大馬鎗擊案的發生,是一個國家發展時所要付出的部份代價。這句話確實夠力。

它夠力,是因為我們正邁向先進的一個馬來西亞的方向前進,是不是說老百姓還要繼續付出代價?

它夠力,是因為近期多到太嚇人的鎗擊案如果只屬“發展的部份代價”,那麼全部的代價豈非很可怕?

但話又說回來,總警長到底是依據哪個專家的報告作此驚人推論,而他自己真的相信了嗎?若他手頭上有具體的案例可供參考,就應該拿出來加強說服力,也讓全民有所准備才是。

不說遠的,就說這個被總警長怒罵的小小鄰居就好了,這幾十年的神速發展是大馬人都看到的,但是有多少人覺得新加坡的鎗擊案也跟著他們的先進國步驟一起成長?

除了湧到對岸賺新幣的國人,有多少大馬人覺得新加坡是一個到處有鎗擊案,治安很危險的地方?

這不是要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的問題,另一個大我們數倍的鄰居泰國也是在發展中,但除了相信該國供應鎗械予我國黑幫,可有他們的鎗擊案比我們多數倍的數據?人口大我們十多倍的印尼又如何?

在總警長為他的比喻或推論驗明正身之前,只能推測他是在說氣話,因為《新報》如此說大馬,也等於是在揶揄大馬警隊治安無能,而身為全國總警長的卡立焉能不怒?

但是,《新報》的揣測是一回事,我國治安好壞則是另外一回事,前者當它亂猜好了,不過老百姓被治安問題困擾和驚嚇,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總警長生氣鄰國干預之心,這一點相信會獲得國人支持,沒有幫忙還諷刺,確實無禮。

但是生氣歸生氣,回到保護國人的原點,展示警隊的效率,才是最實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8月5日)

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慘!一家五口,二病二小,全靠最老81歲的打工養家

人生七十古來稀,八十還得拚生計。
老婦遭遇,令人噓唏,因為家有悲劇。
他們的處境未必最奇,卻一定很苦。
他們的困境未必最慘,但一定是窮。
而且是一窮二白。
二白原指科學知識不足和文化水准低劣,但他們是一家人和小孩未來的空白。
五口家庭兩口病,其中兩口是稚齡,有老有病還有小,這種家境實在糟!
年逾古稀的曾祖母級外婆變成唯一經濟支柱,是被逼的。
慷慨解囊,施以援手,輸送暖流,是我們都做得到的!

◆閱光明日報封面“81歲老婦打工養家”新聞有感。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痛到連靈魂都痛

這是一場好痛,好痛的家庭悲劇!
她被最親密的枕邊人傷害,已經是心中最痛的事。
她全身被嚴重燒傷70%,全身痛了足足39天,痛到她死的那一天。
黎秀鳳簡直是痛到連靈魂都痛。
死者痛死了,而生者的心卻仍在痛。
黎家痛心,因為動手的竟是女婿。
小兄弟痛心再加恐懼和難以置信,因為是爸爸在他們面前放火燒媽媽。
而爸爸作惡的那一天,竟是小兄弟與媽媽的永別之日。
39天的等待與祈禱,都喚不回媽媽,和犯下淊天大罪的爸爸。
那才是他們往後一生心中最痛的事。

◆閱光明日報封面“黎秀鳳掙扎39天逝世”新聞有感。

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被拐來大馬的可憐雛妓,最小的才11歲

淫媒引進外國小女孩供嫖客洩慾固然可恥,淫男花錢追求雛妓卻是變態加無恥。
執法人員破案後痛罵淫媒,傳達的也是天下父母心。
將心比心,11歲的女孩兒懂什麼,最煩的不過是校學的功課,最開心的不外是向父母親撒嬌。
可憐的她們,卻已經在無法反抗的惡勢力和現實下被逼離開父母,離鄉背景到一個陌生的地獄。
她們還未完全發育,就已經在陌生的男人面前赤裸著骨瘦嶙峋的身子,任由男人在薄弱的身子上蠕動蹂躪。
她們語言不通,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縱然痛苦和痛楚,也只能以淚洗臉,默默活在人間煉獄。
就算她們獲救,送回原本生活的世界,也只是從地獄回到人間,卻回不到11歲。
淫媒和淫男摧毀的不只是小女孩的處子之身,而是她的一生。

◆閱光明日報封面“破淫窟/救5雛妓”新聞有感。

撲滅罪案看似有招,其實無招

鎗手殺了一個銀行家之後,終於讓人民感覺到政府最高領導機構“已經高度關注”,不管這是不是老百姓的錯覺,但是只要有跡象証明政府真的有感覺,也就夠了。

現在的問題是,政府已經表現出他們想要整頓治安的態度和誠意,警隊何時才會表演他們義憤填膺,對罪案咬牙切齒,斬釘截鐵承諾撲滅罪惡的動作?

其實罪案嚴重的程度的確遠超一般人想像,就以我們在全國多處都有採訪線同事的報社來說,每一天接到的各種新聞來源都在訴說一個可怕的事實,我國的罪案真的不少。

在總社編採部負責審核新聞的同事聊起罪案時都有同感,還如此形容:七月份整個月有31天,但兇殺案至少有32宗,一半以上涉及黑鎗;搶劫案有64宗,一半以上涉及打搶又傷人,什麼世界來的?

派發新聞稿到各版的同事說,大大小小的罪案太多太多,幾乎可以從第一版填滿到最後一版,問題是我們可以這樣做報紙嗎?那其他關係到民生、教育、華社和國家政策等等的新聞怎麼辦?

也就是說,各位讀者在報紙上看到的罪案新聞,並非當天所有罪案的總數,而是經過編採部審核它對公眾的影響程度後,選擇刊登在全國版或地方版,但肯定無法全部都刊登出來,因為還得預留一些版位給其他領域的新聞。

循著這條路往新聞來源的方向思考,可以想像全國各地各家報章的採訪記者在警察局搜集新聞時,其實也只取得警方認為可以發給媒體的案件,記者並非一次過拿完當天所有的案件詳情。

以此類推,警方也未必完全收集到當天所有案件的投報,因為有一些案件基於個人因素沒有投報,也有一些案件處於敏感偵訊期間,尚不宜公開。

所以當我們覺得事態嚴重的時候,其實它是更加“夠力”的,而當政府也覺得問題很嚴重的時候,卻是突顯出另一個問題,即當前的警方不只無法讓民眾安心,也讓政府對警力生起疑心了。

只是政府要如何出手,非一般納稅和等著受保護的老百姓所能指引和建議,更何況負責維安重任的是警隊,如果他們沒有覺得警力不足,沒有向政府要求協助,官方那些外行行政長官疑心歸疑心,又能幫上什麼忙?

這兩天從官方發出的聲音是有意“加強警方撥款和配備”以及“制定更嚴苛的新法令”這兩招。一個是舊問題,因為警隊配備和人手永遠不足;另一個不應該是問題,因為多種死刑條文已經是最嚴苛了。

由此可見,現階段政府和警方在撲滅罪案的努力上,其實是未有新招,再等等看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