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撲滅罪案看似有招,其實無招

鎗手殺了一個銀行家之後,終於讓人民感覺到政府最高領導機構“已經高度關注”,不管這是不是老百姓的錯覺,但是只要有跡象証明政府真的有感覺,也就夠了。

現在的問題是,政府已經表現出他們想要整頓治安的態度和誠意,警隊何時才會表演他們義憤填膺,對罪案咬牙切齒,斬釘截鐵承諾撲滅罪惡的動作?

其實罪案嚴重的程度的確遠超一般人想像,就以我們在全國多處都有採訪線同事的報社來說,每一天接到的各種新聞來源都在訴說一個可怕的事實,我國的罪案真的不少。

在總社編採部負責審核新聞的同事聊起罪案時都有同感,還如此形容:七月份整個月有31天,但兇殺案至少有32宗,一半以上涉及黑鎗;搶劫案有64宗,一半以上涉及打搶又傷人,什麼世界來的?

派發新聞稿到各版的同事說,大大小小的罪案太多太多,幾乎可以從第一版填滿到最後一版,問題是我們可以這樣做報紙嗎?那其他關係到民生、教育、華社和國家政策等等的新聞怎麼辦?

也就是說,各位讀者在報紙上看到的罪案新聞,並非當天所有罪案的總數,而是經過編採部審核它對公眾的影響程度後,選擇刊登在全國版或地方版,但肯定無法全部都刊登出來,因為還得預留一些版位給其他領域的新聞。

循著這條路往新聞來源的方向思考,可以想像全國各地各家報章的採訪記者在警察局搜集新聞時,其實也只取得警方認為可以發給媒體的案件,記者並非一次過拿完當天所有的案件詳情。

以此類推,警方也未必完全收集到當天所有案件的投報,因為有一些案件基於個人因素沒有投報,也有一些案件處於敏感偵訊期間,尚不宜公開。

所以當我們覺得事態嚴重的時候,其實它是更加“夠力”的,而當政府也覺得問題很嚴重的時候,卻是突顯出另一個問題,即當前的警方不只無法讓民眾安心,也讓政府對警力生起疑心了。

只是政府要如何出手,非一般納稅和等著受保護的老百姓所能指引和建議,更何況負責維安重任的是警隊,如果他們沒有覺得警力不足,沒有向政府要求協助,官方那些外行行政長官疑心歸疑心,又能幫上什麼忙?

這兩天從官方發出的聲音是有意“加強警方撥款和配備”以及“制定更嚴苛的新法令”這兩招。一個是舊問題,因為警隊配備和人手永遠不足;另一個不應該是問題,因為多種死刑條文已經是最嚴苛了。

由此可見,現階段政府和警方在撲滅罪案的努力上,其實是未有新招,再等等看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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