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交通局又出新招與民鬥

陸路交通局總監又出招了,在人們還沒有完全被“傳票拖欠越久,罰款越高”的突然措施嚇到在烈日當空排隊去還錢的時候;在大馬的道路生態並沒發生什麼大禍,必須大事更改的時候。

他的新招,是要讓那些考獲暫時性駕照(PDL,俗稱P牌駕照)者,在2年的實習期滿後,必須經過另一輪測驗或考試,才能獲得永久性駕照(CDL)。

即是說,你考完試,及格之後,拿著文憑去上班了,但兩年後你還得再回去考一次,以確定你是真正的及格。如果是同樣的考題,你記得的話,成績當然不會有問題,但如果考題改了,過關的話會獲得更高級的文憑,也算是進步,但是陸路交通局總監的新建議,卻是兩者都不是,而是更容易的考題。

他要一個開了兩年車子的人,回去考場再考一次駕車技術,等於是要一個已經學會跑步的孩子,在他面前走路給他看,以確定孩子真的懂得走路。

好處在哪裡?總監沒有說得很清楚,猜想也不容易說得清楚,但有一樣幾乎可以肯定,考生的口袋又要被刮得不清不楚,而他考試及格的話,老板卻不會加他薪水。

到時,這筆重新考試的總費用會是多少,總監也應該還沒有想清楚,但考車費是免不了,手續費怎麼樣也會再繳一些,就是不知駕駛學院和考官會不會爭取到另外一點點應得的津貼。

這種新跳出來的程序,就只是要確定會跑的孩子然懂得走路,總監的創意,不由得你不服。

他說,陸路交通局已經決定實施這個新措施,只是還在等交通部點頭。除此之外,交通局也將探討各種提高大馬交通工具駕駛者的素質,其中包括延長學車時間。總監補充,延長學車時間後,讓民眾增加學車費是必然的。

由此可見,新措施最顯著的改變,只是讓考生多花錢,先是得到一張試用兩年的駕照,然後再繳費再考一次。如果說這樣做對道路安全和道德有幫助,那小孩子根本不必學跑,只需保持好好走路就可以啦。

總監也學到“打橫講話”了,他說不擔心學費增加的問題,因為他相信如果一個人擁有一輛價值3萬5000令吉的國產車,他就絕對負擔得起約1000令吉的考取駕照費。

以這個思想邏輯推論,在總監的腦海中,可能認為考車牌的人都是先買車後考車的。或許,總監的孩子和親朋好友們的孩子都是這樣好命的吧,還沒有lesen就有車子了。真令人羨慕,我們身邊就沒幾個這樣的親朋好友。

突然想到,莫非這又是另一種當局對人民成功推翻提高交通傳票罰款建議的反撲?老天,這不是荒唐的公僕與納稅人在鬥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6月1日)

2010年5月30日 星期日

民聯不應該保護卜基

看來,民聯已打算就合法賭球的課題,與中央政府對著幹。

如果在以前,任何反對的聲音對國陣政府根本是等閒之事,民聯怎麼抬槓都好,也就只能吵吵鬧鬧而已,對於不滿的政府政策,想動秋毫?門兒都沒有,而且還要被國陣嘲弄“只為反對而反對”。

今天民聯已非等閒之輩,少說也是4個州的執政黨。在檳雪吉丹,他們不只可以反對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在州內實行,還可以自立州法,除了中央管轄的部份,其他的民聯想要怎麼幹就怎麼幹。

如今在處理賭球的部份,他們就動用州議會賦予的權力,向國陣政府叫戰,像檳首長林冠英就嗆聲:我們就是不允准州內合法賭球,有本事就來起訴檳州政府,我們隨時奉陪。

必須承認,林首長以至民聯各黨反對賭球合法化的立場非常堅定,架勢也到位,出發點也好,愛心更是沒得頂,可我還是覺得他們仍停留在“只為反對而反對”,因為對賭業持著鮮明的雙重標准。

你不能說目前的賭業是處於“能夠容忍”或“已達飽和點”的程度,多一種賭就算過度,這是什麼計算法?有更具體的說明嗎?

民聯沒有反對3家博彩公司在州內開業,沒有反對賽馬,也沒有反對大彩售票員到處叫賣,更沒有反對賭場,如此立場,哪有條件獨反賭球?許多國家都因為擋不住賭球的趨勢,乾脆予以合法化,收取稅銀輔助國庫算了。

其實,對於只有10塊錢賭本的賭徒來說,1個賭檔和10個賭檔是一樣的,他一注賭10塊錢或10注賭1塊錢,最多也是輸10塊錢。你不能想像他輸了10塊就會去做壞事找另外的10塊,然後說開第11間的話,他就會輸掉11塊錢,接著去做壞事找另外的11塊。拜託,這只是你個人的想法。

同樣的,對於不賭球的人來說,你就算把投注站開在他家隔壁他也不會走過來下注,搞不好他還會搬家。

林首長還說,真要賭球的人可以去別州下注,就是不能在檳城賭球。首長此言差矣!這句話也笑壞卜基和賭民,因為檳城在民政黨執政的時期,與全國和全世界各地一樣早有黑市賭球,檳城賭徒不必出門和打外坡電話,一樣有機會在檳城輸到傾家蕩產。

即是說,檳城和所有民聯執政的州屬禁止賭球合法化,完全不代表他們管理著“無賭球州屬”,等於是成功抑制了賭風,反之,他們只是保住了當地黑市賭球集團的利益,讓他們繼續沒有競爭對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31日)

2010年5月27日 星期四

徵收手機音樂版權費給誰?

自從一般手機也增設自置手機鈴聲的功能之後,我們的生活圈子也增添了不少雜音。無論你喜歡與否,只要你不是聾子,註定要多聽一些你未必喜歡的聲音。

手機鈴聲和音樂一樣,屬個人喜好,蘇姍大媽或小豬羅志祥也好,你喜歡誰的歌就讓它響鈴。你不需要任何人認同你的喜好,同樣也不能干涉任何人的鈴聲,就算他的鈴聲開得很大,是一種你認為形同殺雞的聲音,而他又很陶醉似的久久不接通電話,你也只有忍著的份。

所以,我們常常會被一些突如其來的鬼叫聲嚇到,有時是嬰兒哭聲、有時是雞啼、狗吠、喵喵、狂笑和一些不知所謂的說話聲,而這些竟然是手機鈴聲,你叫我們的爺爺奶奶怎樣看這個世界。

如果有去過中國市中心逛街的人,應該體驗過“個性手機鈴聲”發揮至最高境界,接下來卻由講手機者聲音搶過“聲芒”的非常感受,這情況如果是發生在日本,簡直是匪夷所思的事,搞不好還要動用到警察來捉瘋漢。

但還得謝謝當年那位寫出MP3程序的電腦天才,把音樂檔案壓縮成極小容量,創造了全世界MP3和後來MP4的播放機市場,也推進了手機的多功能用途,讓音樂可以“塞”入手機鈴聲的文件夾當鈴聲用。

但這在馬來西亞是一個機會,正確一點的說,是“找錢的機會”,因為它衍生了“進音樂”這門小檔口生意。

今天在大馬各種手機檔口、小店以及夜市場,都有這種“進歌”服務,收費區區二三令吉,要什麼歌曲你講得出他進得到,有些傢伙連孟加拉的民歌都有。檔主只須通過藍芽傳輸技術,兩下子便完成進歌服務,再兩三個基本設定,你就有了個性鈴聲。

這種場景越蓬勃,越反映國內手機用戶對這種“下載、傳輸”基本電腦知識的貧乏,也因為如此,這種被喻為盜版的行為,確實讓小檔主們增添一些收入,但是,他們真讓版權公司損失了嗎?這筆賬到底怎麼算?

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以及手機鈴聲版權代理商把手伸進這些手機檔,要他們給錢買版權配套,首年2000令吉,次年更新費1700令吉,持的是官家給的權。

其實,就“合法性”的部份來說,手機檔的確犯規,白吃天下音樂,還打包賣出變錢,哪有這麼便宜的事?但版權公司收費如此高昂,檔口要進1000首歌到數百種不同設定的手機才能拿回本錢,算公道嗎?版權商可是什麼都不必做,只給一張准証就要換現金的哦。

再說,這些有官印的版權代表收了費,有沒有真正交給唱片公司或作曲人,卻沒有賬目可看。如果要說民眾沒有條件看賬,只有給錢的份,民眾至少可以問每年收到多少錢,多少巴仙給了誰,多少錢付了稅吧?

就連官家的開銷每一年都有半透明稽查報告,內陸稅收局每年都要呈報收了多少納稅錢,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以及手機鈴聲版權代理商如果沒公開這個部份,那和佔盡便宜的手機檔有何分別,得靠他們說得更清楚才能理解。要不然,又依哪個憑據來說年收2000算合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28日)

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大馬天空許多的不知

大馬的天空,仍彌漫著多種“不知”的氣息,比如不知汽油何時會起價,會起多少?不知趙明福案有沒有人逍遙法外?不知下屆大選在何時?

我們也不知道陸路交通局堅持要爭取傳票罰款漲價的主因是什麼?更不知當局為何不知華人要什麼?只知道詩巫國會議席補選,國陣是輸在什麼……。

但是,這並不包括種族權威組織的瘋狂行為和叫囂,因為那個不叫不知,更非無知,而是叫“不知所謂”。

他們有個好朋友叫老馬,這個用了22年設計出今日大馬劣境的領導,也莫名其妙的選擇性跟他們一起瘋狂。

這樣的時候,只有依賴“利好因素”從天而降,才能沖淡這種讓人憂鬱,且對未來有太多不知的沉悶氣息,不然長此下去,又適逢股市受到外來因素長時期連累,當有一天汽油突然喊漲的時候,勢必引起百物起價,那時全民更要頭昏腦脹了。

可惜的是,“利好因素小姐”不肯來,現在反倒聽說政府打算取消各種食品、汽油、天然氣、過路費和醫療等等的補貼。看來,更壞的日子不只是邁入高油價時代,也不是現在,而是另一個不知的,很快就要來的未來。

根據政府的統計,每一年每一戶家庭皆獲政府提供平均1萬2900令吉的津貼,這不是指現錢,而是政府補貼在你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開銷上,也包括補貼在你消耗的汽油、過路費和醫療福利。這個沉重的負擔如果不拿掉,5年後國家可能破產。

即是說,無論你知不知道,感不感覺得到,在政府的賬目上,已經記載著你的家庭有份蒸發掉國家的1萬2900令吉。

如果政府補貼真的取消了,你知道可怕的事情是什麼嗎?對了,這筆本來看不到摸不著的1萬2900令吉,將換成從你的口袋裡流出去的真金白銀,原因是所有受到政府補貼的項目都會回到受補貼前的“原價”,到時候你就會知道“牙痛”了。

不過,當局也知道人民一定會喊痛,所以計劃在取消了那些補貼後,會實行現金生活補貼給每一位國民,初步建議大約是一個人派發20到50令吉。

是的,20到50令吉,沒有錯。請不要驚訝,也不要笑,更沒理由嘲弄和不屑,畢竟這還只是一個建議,當它真正落實的時候,你才看數目字來衝量你要有怎麼的反應好不好?

這件事,再衍生另一些不知,不知他們為何大膽的拿幾十元來跟人民換1萬2900;不知為何要在下屆大選前取消補貼;不知他們是不是真正的不知道人民最想要的是什麼?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26日)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貪官都是你我造成的?

受賄、行賄、貪污和反貪這幾個課題,近期在各階層談論得很熱烈,無他,馬來西亞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發展,你我都是在這樣的氛圍下成長。

其實,那些貪贓枉法的行動大都與小市民無關,只有涉及的款項,全由人民負擔。

有時是貪官向商家要錢,商家付了錢拿到批文,就轉到人民身上賺回更多的錢,如果是拿到政府的工程大賺,也是挖自人民的納稅錢;有時是商家向清官行賄,清官最後被花花綠綠的鈔票打動,最後買單的,一樣是小民;貪官若成功抹嘴,一樣是有功於國,照樣得到他的退休金。

所以說,對國家和小民具有破壞力的貪污和賄賂行為,向來多是大官和大商家的金錢遊戲,不是因為人們“習慣”、“容忍”或“遷就”,而導致大馬貪風昌盛,年損國家百億令吉。

這一點,大馬國際透明組織主席講得實在不清楚,基於他是一位很有份量和地位的長者,口無戲言,最怕他的看法變成了定律,影響到世人以為大馬的貪污事件都是人民偷偷在做,官員努力在捉,小民都變成了貪民,貪官都是清官,那就太冤枉了。

主席也相當搞笑,指人民對各種政治貪污經常是“開一雙眼、閉一隻眼”,認為只要政治領袖為社會貢獻一些經濟利益,就可以忽略政府在行政上和管理上的失責。奇怪了,真會有人同意這種說法嗎?

曾幾何時,一般人民有能力或有機會對反政治貪污盡一點棉力或是關注一秒?那些權貴的貪污遊戲,就像反貪會為合理化他們在辦公時間以外錄供時說的,多是在辦公時間後進行,或是有權和有錢的人在一般人去不到的隱密或高級地點交易,小民怎麼會知道?怕是睜到兩隻眼睛都凸出來,都看不到任何賄賂事件的蛛絲馬跡。

此類“開眼閉眼論”,說得難聽一點是對納稅人智慧的污辱,更反映出無權又無錢小市民的悲哀,因為權貴們在利用人民的稅銀即國家的資源在交易時,人民不但不知道,如今還被大馬國際透明組織說成“開一隻眼、閉一隻眼”。

如果你曾經期望這個組織的建議可助國家反貪,或許可以考慮對他們“開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因為他們已經焦點模糊,把貪腐的罪名給了人民,卻對反貪會在“捉大魚”的效率方面“開一隻眼、閉一隻眼”。

至於反貪會,別再說貪污或賄賂不分大小了,please,既然說得出國家因貪污事件年損百億令吉,至少也有錢從哪裡流到哪裡的少少資料,怎麼就是捉不到大魚?又是還在調查中?又是不方便透露?

如果說大官沒貪只有小官貪,那要捉到多少個涉及三五千或三五萬令吉的小魚,才能湊足所指的“年損百億”黑金?如果不會算,先回去學校上數學課後才上班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25日)

2010年5月23日 星期日

反對賭球合法?省了吧!

看到全國各地零零星星的一些大小朋友很認真,嚴肅的又一臉正氣的以各自的方式抗議政府允准賭球合法化,不禁啞然失笑。

奇矣,非法賭球存在了這麼多年,不見義士上街吆喝嘶叫吁請當局努力捉人,合法了,卻見熱血男女老少拋頭露面,滿頭大汗的在烈日下跟政府“說不”,到底安的什麼心?

股票市場有整千個合法的下注窗口,每一分鐘都可以接受巨額下注,可是他們沒有去吵;合法博彩每週最少開彩三次,投注方式有10種,可是他們一句話都不說;合法的雲頂高原賭場每一秒都有賭局,博殺種類更是多姿多彩,但是他們卻沒有鬧。

這叫雙重標准,多麼顯著的反面教材,供以後要走上街頭的朋友三思。

或許有專家告訴他們,雖然當局阻止不了黑市賭球的運作,但只要一日沒有合法化,賭球還是得在暗地裡進行,發展和擴張程度都會有局限。

也許專家告訴他們,一旦賭球合法了,下注不再有負擔,將會誘使更多本來不賭的男女老少去碰碰運氣,再而加劇,繼而製造家庭悲劇。

聽起來的確嚴重,所以約好三五知己,走上街頭湊個熱鬧喊幾聲,感覺上像是做了一件對社會很有意義的事了。拜託,來點新鮮又有效果的好不好?

這種莫名其妙的想法,有點像是以為不讓娼妓合法,就不會增加嫖客,家庭因而受保;或者不讓中國女郎進村,男人就不會遲歸;或是不給性感歌手來馬開演唱會,少男少女就會保住貞操……,好笑,好笑。

或許他們層次再低一級,自以為是的制定賭業的飽和狀態,認為目前已有的賭業“剛剛好”不會影響到國民的生活,再多一間就有害了,就像是西方小鎮的霸王警長,他說鎮內只能有10個妓女操業,就不能有第11個女人來賣淫,因為多一個就會讓小鎮引來“黃潮氾濫”的惡名。

走上街頭的朋友,有點警長的作風,但是,不知他們本身可曾賭過,喜不喜歡看球?如果是懂得賭或喜歡看球,就知道兩者是兩類人。賭的人會看球,因為要看成績,愛球的人卻多不賭,他們關心錯人了。

若是有兩者都喜歡的另類人,他已找卜基下注,因為不必拿著現錢去找parking排隊下注,一個電話一個sms就賭成,還有讓一粒讓半粒、平半和半粒一等等的選擇賭法,多麼有趣。成功集團來開盤,只是屬於真賭徒的另一個選擇。

別在街上吵了,回家吧,若你相信自己有能力抗拒合法賭檔,又憑什麼認為別人會受影響?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24日)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你的女傭薪水你做主

印尼女傭在大馬的福利問題七拖八拖,拖到現在必須由馬印兩國的一號人物首相納吉和總統蘇西洛來拍半個板,kakak的面子可大了。

現在,每周一天的假期爭取到了,如果kakak勤力不休,這一天可以薪水取代,相比起以前在一些沒有得週休的家庭,等於是讓kakak“法定”加薪14%,即規定有overtime的意思。

這14%還是不能省下來,如果放任kakak出外風花雪月過“正常人”的生活,天知道她拿了鎖匙出去,半夜三更會帶什麼魔鬼回來;鎖她在家沒事做又不給她搶電視很不人道,還是付OT吧,僱主安心,kakak也不會分心。

此外,二巨頭也同意kakak可以不讓僱主強制性扣住護照,除非她點頭,僱主才能夠獲得這個保障,她若真的不願意,僱主能夠做什麼就不知道了。至於其他還沒有拍下的“半個板”,最重要的是基薪要求。

印尼方面說,他們要最低基薪800令吉,但是馬來西亞方面立場堅定,說只能給600令吉,因為kakak就只值這個價,符合大馬市場行情。

以前也是僵在這裡,到了一號人物的手上,小躍進是已經決定了一半,價錢可以再談下去,然後丟給人力部和內政部去與印尼代表跟進。

其實到了政府部門這一邊,雙方徵收的准証許可証種種証費用又不懂要耗掉僱主多少錢,加上基薪600,可能平均月薪早已達到800元,公開的基薪如果由800令吉起跳,等於把kakak推上千元身價,遠遠超越大馬女傭行情。

所以這裡要給馬方的談判專家一些掌聲,堅守600令吉的“心理水平”是對的,週休那邊加了14%已達684令吉,比起目前已是大躍進。

簡單算一下,目前有記錄的女傭有23萬人,乘以200令吉,那是多少錢?計算機說是4600萬,一年就有額外5.5億付給女傭,這還是最保守的估計。

不過,這筆大錢是浪費或是不值,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印尼要多一點也算正常,我們也一樣要求老板加薪,老板也一樣會評估我們值多少再決定。

所以,如果雙方還是談不妥的話,800也好,790也好,乾脆答應他們算了,反正是有請的話才須付這個價,你若請柬傭或緬傭,價格尚未受此限,也還不必怕她會帶著護照偷偷跟佬走,這算是一個出路。

怕語言不通?唔使驚,又不是請來談心談政治談國際大事,女傭的家庭工作不過是梳洗煮餵那幾件事,身體語言已夠說得清,做久了一個眼神就是一個指示,娶個媳婦回家,也不是一樣一切重新開始?就算是一隻狗養久了,也懂得主人的生活作息,它只是說不出話而已。

不必等官方的談判了,你要的女傭薪水你做主。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21日)

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馬新本是好兄弟

一名新加坡的小伙子,在馬新兩國互聯網的天空撒下了一個有趣的話題,讓兩岸一些按捺不住的網友掀起馬新口水戰。

這場戰事源自於這名獅城小子在網上辱罵一名大馬網友,說“大馬人是最愚蠢的白痴”,結果在網上遭到大馬人的圍剿。

白痴竟然還有分“愚蠢”和“最愚蠢”,新加坡仔實在夠創意。

當然,像此類種種辱罵種族、宗教和國籍的文字以及漫畫,在互聯網的世界是小菜一碟,尤其始作俑者通常是隱藏身份出擊,若有人因此大受刺激大力反應,那他的智商只比以前的交警傳票好一點,即是可以打折扣。

不過這一個獅城仔有點不同,他的照片被上載,衰樣子昭示天下,怕是以後新山加樂福有超級大減價時也益不到他了,長堤的另一端,也是有很多網友,他們可會記得這位“百事可樂”的臉孔哦。

什麼是百事可樂?這是一些大馬人不滿被叫“聯邦仔”,反譏諷回新加坡人的形容詞,意指獅城人有很強烈的優越感,好像什麼事情都很利害的樣子,其實只是自以為是的“百事可”,也就是指新加坡人很驕傲的意思。

聯邦仔又是什麼意思呢?照字面來看,“聯邦”兩字並沒有貶意,大馬走的本就是英國佬留下來的聯邦制,沒有什麼不妥,就是不知何時這句話變成了一些獅城人用來形容低等大馬人的代名詞。如果有大馬人因此生氣,他就和那些把“聯邦”當作低等的人一樣好笑了。

其實,無論“聯邦仔”或是“百事可樂”,都只是兩國一小撮人的口舌遊戲,馬新兩國本是一家人,新加坡後來脫離大馬,那是冷酷的國政問題,馬新人民之間,還有許許多多血濃於水的親情,這一點是任何政治變化都改變不了的。

馬新兩地,有許許多多的“聯邦仔”加“百事可樂”配偶,他們相處得很愉快,生出來的“聯百仔”或是“百聯女”,要姓“百”還是要姓“聯”,以各自的環境選擇。

你我也有新加坡籍朋友,曾幾何時,我們會在意這種莫名其妙的稱呼?你說我聯邦仔去新加坡騙錢,我說百事可樂要靠大馬的勞力賺錢,沒有輸贏對錯的問題,只是環境所需和個人想法成不成熟的分別。

新加坡還是會在大馬考試成績放榜的時候伸手過來招攬多A人才,為未來建國所用,大馬優異考生若不被國家重視,還是有機會踏進獅城找到另一個廣闊天空和燦爛前途;獅城的製造業和粗活還須大馬勞工來維持,大馬人的就業機會,多了一個出口。

所以,“聯邦仔”和“百事可樂”本是好兄弟,不是死敵。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19日)

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交警和JPJ毫無意義的執法

交警傳票仍可打折的最後兩天,各國各地繳交罰銀的櫃台果見人龍,像佳士客大減價的最後一天,收銀處必是排得長長一條,人人一手握罰單,另一手握住要說再見的鈔票。

這幾天,交警的阿頭應該像佳士客的老板樂得哈哈笑,一下子便套現這麼多,這世界上還有什麼生意比罰單換現金更好做?佳土客還得交出價廉物美的貨品,才能收錢,罰單只是單方面記錄司機犯規,就能換來花花綠綠的鈔票,差館和百貨館的確是不一樣。

據說,這是全國總警長在行使他的權力,但為何好使不使,偏偏這個時候使,他沒有說清楚,犯規的人只有乖乖把罰款繳清楚。

緊接著,大馬陸路交通局又沒厘頭的隨雞起舞,他們改了一點點,但有過之而無不及,除了停止提供傳票罰款折扣之外,再推行“拖欠罰款越久,罰款額越高的措施”,來得更狠。

兩個執法組,突然搞出對准人民口袋的大動作,像是把人民當敵人看,非比尋常。

近期並沒有進行車禍率一般會超標的動態行動,也沒幾宗連環大車禍,何以交警和陸路交通局的態度猛烈過悠長假期站崗的時候?總得有條“禍根”才是,事出應該有個“因”。

可是他們只要收錢不要說清楚,既然新措施實行得含糊,人民也只能亂猜。

阿一說,記得曾經提呈國會一讀的“千元傳票罰款”事件嗎?當時它被全民駁斥而夭折,有可能這一次是他們的反撲。

阿二說,警方應該是老羞成怒,他們認為提供民眾求情減罰款的管道,是一種天大恩賜,如今民眾卻因幾宗警方疏忽射傷的案件大力鞭撻他們,意同忘恩,所以教訓一番。

阿三哈哈大笑說,這樣你們都不明白,是要把求情的程序更改,放在開傳票的源頭了,連後續傳票流向總部的工作也不用做,減免繁文縟節,提升效率也。什麼意思?聽有的就聽有,聽無的就聽無啦。

希望阿一阿二和阿三都沒有猜中,要不然納稅人就悲哀到極點,可是我們還是無法在當局實行的嚴法中,看到志在提升駕駛者素質的痕跡,或是一點點的誠意。

陸路交通局總監索拉說,如果接到傳票者卻持有等待罰款折扣的心態,將使執法變得毫無意義。

其實,接傳票者不論是不是冤枉,都明白自己惹到什麼麻煩,而求情管道剛好是可以讓自覺冤枉者在罰款數額之中找到一個平衝點,以此結案;如果把求情打折的機會都集中在路上,權力把握在執法員手上,這種執法對於馬路安全和教育一樣是毫無意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17日)

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大馬湯杯隊讓我歡喜讓我憂

大馬湯杯隊輸了小日本後,幸虧知恥而後勇,以3比2力擒丹麥,板回四強資格,低空飛過,可謂險過剃頭。

眼見國家隊逃過在主場丟架的大浩劫,心情太過激動之際,實在無法以一般言語來表達身為小球迷的心情起伏,謹以“讓我歡喜讓我憂”這首歌,來唱出那一夜我心中的澎湃。

“打到盡頭,覆水能收,單打優,雙打也優;幸虧未到無法挽救,終靠第三單打贏球。

給我開懷,為我解憂,我雖憑添許多愁,在深夜無盡忍受,但淚沒白流,值得守候。

只想說聲我真的開心,不想你們說對不起,你哭著說四強已進,這口氣,還給你。

就請你爭取多一點點時間,多一點點勝利,不要贏丹麥就走;就請你佔據多一點點空間,多一點點努力,不要讓我沒得拍手。

你這樣一個球隊,讓我歡喜讓我憂,讓我甘心為了你,昨晚沒得休。”

的確,週二的3比2是悲,週三的3比2是喜,週三晚上的心情,差一點就有週二的傷心;一樣是以2比0領先,還是要再輸掉兩盤該贏卻不贏的第二單打和第二雙打,幸虧先喜後憂再轉喜,雖然血壓升高再升高,慶幸沒爆,一樣是值得。

真的要為黃綜翰鼓掌,他在世界級的男單已屬阿叔級的選手了,雖敗下陣來,但苦撐的三局令球迷拍案叫絕,不必道歉啦,整個馬來西亞都看到你已盡力。

更要狂賀雙打小將雲天豪,512一戰成名,雖敗猶榮。這小胖子太有長進了,臨時湊合上陣,連夥伴的步伐都還不清不楚,就要跟查基里聯手對疊全英賽冠軍組合。

事實證明,小胖子初生之犢不畏虎,扣殺得漂亮,應對定過檯油,三局糾纏之後,想必丹麥2老將暗地裡已標一身冷汗,如果再戰兩局,丹麥uncle怕會敗下陣來。

最後一場哈菲茲帶著大馬人的擔心上陣,以他向來突好突壞的神經刀表現,今晚輪到的是好還是壞?哈菲茲的名字也是衰過人,念得快一點就像是“habis”,幸虧它不是不祥魔咒,戰事habis之後, 是哈菲茲habis了丹麥佬的四強之路。

可喜的是,這支勝利隊伍充滿“一個馬來西亞”的色彩,從場外支持者到場內球員和教練,都表現了這一點,三大種族本來就可以合作團結,爭取勝利。

表揚512賽會吧,它讓大馬人歡喜;埋葬513大集會吧,它讓大馬人憂。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14日)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華裔反貪官能夠做什麼

上週日進行的反貪會招聘華裔官員盛會,收到413份申請表格,可說是空前成功,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同類好事。

至於以後還會不會再有,有的話會有到什麼程度,先看他們對這413份申請表格付出什麼誠意再說。

也因為是趙明福的犧牲,產生了併發效應,將這個超然的特權組織催逼出化學作用,必須急於調入“華裔官員”的新元素來平衡及穩定它的生態,才有這場招募的戲碼上演。

這種說法,並不是要懷疑反貪會的誠意,也沒理由懷疑他們,他們都已經說到來到也做到了。只不過是有一種怪怪的感覺,覺得新聘華裔反貪官員的真正用意,到底是想達到什麼目的?

如果說是反貪會人手不足,就得先認同國內的貪污案實在太多,以致目前的調查人手無法應付。但是,反貪會主席日前才說貪污和賄賂案已經減少,這表示現有人手的效率很高,理應沒有人手短缺的問題才是。“獎勵拒受賄清官”的無厘頭建議,不就是建設在“肅貪有功”的基礎上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反貪會繼續保持高效率,也應該是貪污案越來越少,人手反而越趨過剩,應該是裁員才對,怎麼反其道而行,要增添人手呢?這真是一個謎。

此外,在反貪會自誇肅貪有功,並宣稱華商最多行賄的時期,有此招聘活動,可以說是巧合,也有可能是計劃。

根據反貪會的說法,華裔官員可以在調查華裔涉嫌的案件發揮作用,這說法絕對正確,因為新晉華裔官員也不大可能在巫印裔官場有所表現。所以,他們招募40名華裔官員,就是要用來對付華裔行賄者的嗎?

這是不是也說明,反貪會在其他領域的反貪工作已經做足,只欠華商的領域尚待突破,而這個部份,就有賴新晉的40位華裔新官展現才華了?

所以,413位去爭取40個兩年合約短期官位的有為華裔,等於是認同反貪會直指華商是行賄專家的說法,他們挺身而出,莫非是胸懷“大義滅親”的救族壯志?

可能反貪會的原意並非如此,他們只是發覺在趙明福案後,華社普遍上已對他們欠缺信心,甚至已被妖魔化,所以反貪會走入華社,招募華裔入會瞭解內情,是志在消除雙方的誤解。而華商最常行賄的說法,只是反映一種現象。

可惜,目前整個情況傳達的印象,並非只是如此,而是反貪會以區區40個合約官員的職位作吸引力,來宣揚和加深鏟除華商行賄惡習的大志,結果有413份申請表格隨雞起舞。

如果相信陰謀論之說,就有點上當的感覺;如果相信反貪會有志改革之意,就只有等著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12日)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反貪會為何要獎勵官員

反貪污委員會近期動作多多,而且走出戶外,深入民間,接近華社,出席座談會等等,以表現他們欲改革的決心和努力。

調查中的案件,還是不能多談,以免拖累官員的工作,以致失敗;破案纍纍的案例,還是只有一些數據,到底捉過什麼大魚,正考驗著你的記憶力。

但是他們說,涉貪人數從去年同期相比,短短5個月內便見到明顯落差,尤其是受賄官員的數據少了,這意味著反貪會打擊賄賂的運動成功發酵,成功改變了人民和官員的思想,停上行賄和受賄陋習,這是一項令人感到驕傲的轉變。

看起來,他們是真的覺得驕傲,而且是很驕傲,要不然反貪會主席怎麼會憑著他們的“美麗賬目”,打算以獎勵方式表揚拒絕受賄的官員?

暫且不去談“美麗賬目”內的落網名單是大魚或小魚,因為他們的官腔是“不分大小,一視同仁”,而且這句話的確沒錯,再說,官商賄賂交易五花八門,多少才是多,才是少?到底有多少,只有天知道。

但若要獎勵清官,就必須談談了,因為付薪水的是人民老板。人民納稅予政府聘請公僕,本來就是要清官。

官員沒涉貪,最多只能讚揚盡了本份,做得遲一點,就付他超時津貼,真要表揚的話,有建全的升遷制度。只做份內工作,有何條件要賞?除非主席說的是一張表揚狀,那就不同,像求學時代校長簽名的那種,要不再多個獎杯,就很夠了。

如果他們一意孤行,最後決定以獎金來獎勵清官,要考慮的是另一個問題,即獎勵金和賄賂金的差距有多大,以及如何鑑定誰應獲賞。

畢竟要獎勵一個清官的同時,也應該捉到一個行賄的“污民”,才“獎”得成,真是如此的話,污民行賄不成落網,全民獎勵清官,這種付出就值得。

與此同時,公務員的效率也得提升才是,不能每樣都指是華商首先行賄以疏通申請批文的進度,難道不是有些官員有意怠慢,以讓華商想到“疏通方案”?華商若因此投報,怕是他以後不必再申請有關批文了。

不如這樣,挑戰反貪會官員查出故意怠慢,以求獲得行賄機會的貪官,找到的話,獎勵金給10倍都行。因為一個貪官可貪100單甚至1000單同類案件,這筆賬算下來,民間還有得省,還是值得。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10日)

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反貪會去找華商踢館

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防范)拿督蘇蒂娜一天內拜訪了馬來西亞中華工會聯合會和華總,說是禮貌拜會、互相交流和探討配合肅貪的可能性,可是詞鋒婉轉得不夠火候,還是讓人有“來者不善”的感覺。

她說,反貪污委員會近來頻頻拜訪華團及商會的原因,是他們接到的投訴案當中,多數涉及華裔商家,所以該會希望能從華團及華商方面著手。她強調,此舉並非針對或影射華裔華人,只是想借用商會的力量,在商圈提高肅貪的醒覺。

蘇蒂娜也夠坦白了,不是針對,也不是影射,而是直指華裔最常行賄,其中又以華商最多行賄行為,這一點還得服她。

所以,女中豪傑率領一小支隊伍直搗黃龍,在華商的地盤上劍指華商,美其名說是拜會,其實更像是來踢館。

也得讚一讚商聯會老大鍾廷森,他在商場的最高層打滾這麼多年,也成功了這麼多年,所以比誰都清楚商業賄賂的生態。但是,這口氣他竟然忍得下去,還會配合蘇蒂娜的踢館起舞,聲稱商聯會相信反貪會如果有決心打擊商業貪污,就一定可以做到,尤其是在私人界的全力合作下,必能杜絕商業賄賂。

鍾總之言,可大可小,可能他會讓蘇蒂娜以為華商們都認同自己是行賄的一群,也就認定了商業賄賂,與官員無關,也就是說,賄賂事件都是華商在作怪,官員是被動的一群,他們原本清白如一張白紙,一切都是華商惹的禍。

真的是這樣嗎?憑什麼決定先有雞才有蛋,而非先有蛋才有雞?如果反貪會沒有實際證據證明華商先行賄,華商一樣可以說,是官員先要求賄金,華商為了生存,被逼行賄,可惜鍾總沒有這麼說。

蘇蒂娜的“給收論”(giver and receiver),也是打橫來講的。她說反貪污委員會將會把重點放在打擊行賄者(giver),因為“一旦停止‘給’,就能停止‘收’。”

意思說明,是先對付行賄的華商,就不會有受賄的官員,明打明指華商“帶壞”官員。理論上好像很對,但這種說法只需帶去任何一州的駕駛執照考場,必成大笑話,怕是要找一位不需“包pass”的考生,也不容易。

別再講理論了,please,反貪會如果有誠意肅貪,應該是雙管齊下,不要只是跟華商聯手,也要跟官員聯手,如果要求華商“改過行賄”的壞習慣,也應該要官員停止受賄,不能說是因為有人給,官員才被逼拿。拿的人如果是無辜的,給的人一樣是無辜,而且給的人還得付出血汗錢,為何反而罪名更大?是官員說要錢啊!

反貪會如果真有誠意和能力肅貪,第一件要做事應該是去把接到投訴中所指的華商捉來,再從他們提供的線索把貪官也捉來,這才是肅貪的第一步。

要不然,反貪會知情不捉,只是去向商聯會和華總說,到底想圖什麼?不是要引導華商走向正軌嗎?那就不應該再給時間和機會讓涉及的華商也向反貪會行賄啊。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7日)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500億收購大道,天使還是魔鬼

吉隆坡馬來工商會主席所領導的Asas Serba私人有限公司,週一正式向政府獻議以500億令吉收購全國22條大道的特許經營公司,包括南北大道,並且保證一旦收購成功,所有大道的過路費將一律降低20%,而且永不起價。

過路費降價!保證永不起價!在馬來西亞,不大可能有這首歌,也從來沒有人唱過,可是,現在竟然有人說得比唱的還更好聽。這是哪來的天籟之音?Asas Serba公司,是誰派來的天使?

再說,Asas Serba是什麼冬冬公司,做的是哪一條路的生意,何以有此能耐,一出手就是500億?

在大馬,手上有500億令吉資金的財團應該沒有幾家,當中有沒有天使Asas Serba,它們是不是真材實料,看來商場上的人應該知道。

但對平民來說,不管來者是誰都好,只要他能為民除害,就是好人,能除掉逢三年便要起價的大餓鬼,更是大好人。

大道公司年年宣稱所賺不多,說是要提升服務,而且維修費逐年增加,有些大道甚至虧損,所以他們認為每三年調高收費一次是合情合理。Asas Serba若沒有實際的歷史表現讓人參考,就靠一把口和公司三位壯士出面,降價和永不起價的保證從何而來?

對他們的種種疑問,可以越想越多,對他們的能力也不詳,動機也不明,但對於他們的豪言豪語,倒是值得一讚,這叫打蛇打七吋。

既然政府每次都說合約所限,既然大道公司常呼經營不易,既然大道收費長年惹民怨,現在有家天使公司出馬,不漲價還減價仍有利可圖,一出手便為國家、人民和大道公司三方解除困境,試想政府要以什麼理由拒絕天使公司來相助?

所以天使公司登高一呼,是立於不敗之地,政府若不接受,等於是漠視惠民計劃,得找個像樣的理由拒絕,不然政府“獨厚大道公司”的色彩會更加強烈,有什麼理由政府寧願賠錢也不要賣掉大道利國利民?

不過話又說回來,天使公司突然降臨,幾句美麗的承諾就要一口吞掉22條大道,出口就是500億,沒有保證資金在手,沒有明確經營方式,沒有強勢管理陣容,單是這幾點憂慮,政府就沒理由隨隨便便就將人民使用高速大道的幸福貿然交托予神秘天使。

會不會只是那幾個人打的如意算盤,攻打政府七吋得逞後,向銀行融資及發股息債券集資,然後“節流”經營,短期內雖不起價,也不提升服務,原地踏步。一直到大道損壞到好像聯邦公路,幾位賺到不清不楚的天使就歸天享樂,將爛攤子丟回給政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5日)

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又送太空人上去做什麼

在大馬的天空充滿來自政壇的烏煙瘴氣時,聽到國家太空署已經在部署穿越這股烏煙,甚至穿透雲層,直上太空的偉大計劃,即“肯定會再送第二個太空人上太空”的宏願。

當然,配合此豪情壯志,講這句話的時候,一定記得加上“為邁向先進國”,如此一來,任何消耗國家資源的無厘頭計劃就會變得好像很合理了。

這一次,又要花掉納稅人多少錢?還要帶什麼上去研究,不如帶阿牛的初戀紅豆冰上去,看它會耐多久才溶解如何?

上一次,花了逾4千萬令吉將第一個帥哥太空人錫慕斯查化乘俄羅斯的順風太空船送上去逛了一下,這還不包括向俄羅斯購買數億令吉各種配備的巨資。結果呢,帥哥太空人下來後舉國歡呼,政府還封了個“拿督”有功勛章給他,但是最後雙方反倒成了冤家,一個說對方忘恩,另一方則說他負義,這算是大馬發展太空偉業的奇異成就。

說真的,大馬地面上還有那麼多事情未解決,無論是在宗教、種族、教育或經濟分配上等等還有不少矛盾未解;民生的部份,如交通規劃和物價控制仍未見效;還有醫療衛生,環境污染,貧民住宿,安老扶孤,邊防安全和降低罪案等等,這麼多民眾關心的任務尚未提升,要提升也要用到很多錢,為什麼不先處理這些大事?丟那麼多錢去外太空做什麼?

根據太空署總監的說法,第二名太空人將會逗留在太空4至6個月,他會帶上至少24個樣本上太空進行包括生物、醫葯和科技等等的科學實驗。

實驗來做什麼?太空署總監說這種實驗將會造福大馬子民。這一點就太深奧了,要民眾瞭解在太空實行的生物研究對自己有關係,他或許會問你:我們又不住太空,研究來做什麼?難不成是為2012年世界未日作好准備?

當然,對支持太空研究的人來說,花費巨額經費去探索太空,會給地球上的每個人帶來切實的好處,比如國際太空站計劃所開發的載人太空相關技術,若是“商業化”,比如載送私人訪客,也會間接帶動全球經濟,其所帶來的收益會是最初投資的5至7倍。

也有專家說,從送人上太空到加入國際太空站的陣容,不只是科技的突破,其實它在推動國際合作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就是推動和平。僅此一點,就足以令這種太空計劃載入人類史冊,縱然它在科學方面的意義為零。

但是,這裡講的是有能力掌握太空技術的國家,不是指搭順風太空船的國家,不好意思,我們是後者。

所以現階段,在百事未解之前,我們的太空計劃屬於既浪費金錢和時間,又抑制了其他更有意義的發展,與其上太空去做24樣沒用到的研究,不如把錢拿去研制“鋼鐵人”來撲滅罪案,可能更加有意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