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星光7大馬嬌娃比官員更愛國

週日晚上,我帶著愛國心通過網上電視觀賞台灣中視播映的“超級星光大道7”16強賽圈,因為我要為參賽的馬來西亞歌手加油。

被譽為華人世界水準最高的國際性歌唱賽“超級星光大道”,目前已進入第7屆,造就了無數歌星如第1屆的楊宗緯和蕭敬騰等,第二屆的神木與瞳組合和梁文音,以及近幾屆極為傑出的創作才女徐佳瑩,星光傳奇賽的踢館魔王閻奕格和紅到美國加拿大的神奇小胖林育群等等。

期間曾有多位馬來西亞歌手參與其盛,或經過數以萬人的海選過關斬將晉級,或通過踼館資格進場PK,但是成績並不是很理想。記憶中只有林健輝一人靠踼館賽揚名升級為發片歌手,後來他妹妹也去了,其餘本已是職業歌手的李桀漢和鍾盛忠曾先後晉圈,可是面對來自全世界的歌唱好手,他們都進不到20強。

但這一次不同,非常的不同。經過轟轟烈烈,一圈又一圈的大廝殺之後,竟有7位大馬嬌娃攜手進入了20強,佔了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一,其他晉圈的歌手第二多的是中國選手,接下來才是台灣、美國、澳洲以及韓國的代表。

根據擔任評審的多位天王級音樂人說,與歷屆賽會相比,星光7整體實力可以說是歷來最強,因此評審的尺度也更加嚴格了。

由此可見,要在星光7的20強佔一席地的難度極高,但大馬7嬌娃做到了。每一次上台競技爭取入圈的時候,全世界數以億計的觀眾都可以看到她們的介紹欄,有大大的“馬來西亞”這行字,她們身上散發出來的馬來西亞的光芒,分分鐘耀眼過任何一位口口聲聲說要愛國的政治人物,她們與主持人評審互動提起馬來西亞時,語氣是驕傲的。

自費參賽,光宗耀國,這何嘗不是另一種愛國的方式和表現?

週日那場是18取16強賽,此時大馬僅剩5嬌娃晉級,賽果將會淘汰其中兩人,歌曲主題為“我的童話我的歌”,由選手們凖備自己的音樂故事,並藉由歌聲與照片傳達給大家。

這一場,大馬5嬌娃中的“高亢歌姬”李佳薇竟大膽的以一首全場都聽不懂的馬來歌“Gemilang(輝煌)”應戰,結果是完美的演出讓全場尖叫連連,主持陶晶瑩還說,李佳薇讓大家認識了“Rasa Sayang”之外的第二首馬來歌曲。然後她請李佳薇說幾句馬來話,李佳薇便大大聲的對著鏡頭說“saya boleh,malaysia boleh”,接著解釋“我能,馬來西亞能”。全場鼓掌。這一刻,我被感動了。

我一直都認為,當一些政府主流政客以某些種族優勢領域的個案,在洋洋得意地嘲諷其他種族不夠愛國的時候,他本身就表現了不愛國的錯誤示範。

第一,他侵犯了獲得憲法保障的其他種族,等於侵犯了國法;第二,他害國民之間引起不必要的爭議,等於破壞國家安寧;第三,他種下了引起民族互相仇視的禍根,對國家的未來只有害而沒有愛。試想,在朝為官員者發出此類三害之言,還有什麼條件講愛國?

有人愛國沒有講出來,有人講了愛國卻是在害國,更有人愛國是在外國唱出來。官呀官,該聽到的你們總是沒聽到,還是不想聽到?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2月1日)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有情國產片徵無情稅

《初戀紅豆冰》80萬令吉娛樂稅退稅的事件,應該不停的通過各造的遊說和請願,繼續爭取下去,哪怕它可能會被投機的政客將之扭轉成政治課題。

為了與國家共同塑造一個公正的馬來西亞,以及改良在本地娛樂事業中已經不合時宜的語文政策,牛導陳慶祥的斗志不要像紅豆冰那樣冷卻下來,趕快去學好“炸冰淇淋”絕招,讓“紅豆冰”可以保溫,熱度不減,課題不溶。

這不要跟當局對著幹,只是要一個說法,一個合理又合時宜的說法。

更不是挑戰國語的超然地位,只是確定100%本地制作的電影,何以仍要讓它被過時的法令所傷害?尤其在這個時代,《初戀紅豆冰》確定比大部份60%國語的電影擁有更大的市場。

政府年年耗巨資向全世界介紹馬來西亞的宣傳影片,還不是以英語媒介為主?甚至拍攝費用全數由納稅人包括阿牛也有份掏腰包買單,說明政府很清楚國語一出到海外就“不夠用”了。

這一點,向時常忙著出國推銷馬來西亞的旅遊部長黃燕燕請教就知道了。

只有用更多人聽明白的語言介紹馬來西亞,人家才有機會聽到馬來文的“selamat tinggal”,當聽到馬來文很好聽的時候,就會自動去找60%國語的本地影片來欣賞。愛國語,發揚國語的方法,如今並不是關起門來上國語課自言自語就可以了,這只能保留在kampung。

發展娛樂產業更是,無論是歌曲或影片,先要讓人有興趣聽明白,他才有可能走進來看更多,所以作品的市場取向,必須很明確和准確。此外,只要是能夠介紹到大馬多元種族文化和民情的任何類型影片,都是最愛國的影片,大馬不就是靠“多元種族文化和民情”的賣點向全世界推銷旅遊嗎?

《初戀紅豆冰》就是這樣的電影,它甚至向全世界展現了“馬來仔”竟然可以在大馬生活得這麼“中國”,並天衣無縫的溶入社會。

南洋華僑固執和保守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堅持,能保留到第3代甚至第4代,未來還會保持下去,靠的也是大馬各族之間的契約,這是大馬引以為傲的成功,政府何以不將《初戀紅豆冰》視為宣揚獨特民情的電影,卻以外國影片對待,抽稅刁難,向有功國片無情抽稅?

記得《初》片課題燃燒時,有關當局的正副部長都已釋放極為正面的反應,消息好到阿牛只差80萬令吉的支票到手,突然間一切都像是幻覺,80萬像紅豆冰溶掉了。理由還是一個,沒有60%國語對白。

部長是有意刁難或當初副部長和媒體都會錯意了,部長本來就無意扶持中文片?

《初戀紅豆冰》不只沒有得到當局撥一分錢資助,還得付稅讓當局用來發展本地制作,制作那些不知誰看到,也不知有沒有吸引人家注意到馬來西亞的影片,怎麼說都是難以服人。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29日)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上面的政府看過來

阿牛在馬來西亞“唱歌給你聽”,唱紅到中港台,更在海外“唱給故鄉聽”;後來他演戲給你看,在“夏日么么茶”裡向全世界介紹了美麗東海岸的“浪花一朵朵”;向外國介紹大馬熱情的時候,他說我們會“用馬來西亞的天氣來說愛你”;接下來他傾全副身家拍戲給你看,投資400萬的本地製作“初戀紅豆冰”初試啼聲票房390萬,漂亮的開始,卻沒受到政府漂亮的支持和鼓勵。

如果80萬的稅金退回來,“初戀紅豆冰”的賬目雖然仍是虧,但至少可為受創的牛療傷,待他日後補充牛力,繼續“用馬來西亞的天氣”的熱情再戰本地製作,成為另一位剛在金馬獎發光的大馬新晉導演何蔚庭,沾光的還是馬來西亞啊!

國語須佔60%的問題,在網絡時代必須改進,因為沒有一部好片是靠語言叫好叫座的,語言只是讓人看得明白,許多不須語言的默片,一樣賣到全世界。真要講國語的話,配音啦,小菜一碟。

實在可惜,阿牛的80萬等到“大肚腩”也要不回了。這種對本地電影打開國際市場沒啥幫助的條例,真的要修改一下,上面的政府,應該打開心胸看過來。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當警威大過民權

又有市民投訴警員濫權和魯莽開鎗,將4顆子彈送進他的身體,給他吃了子彈,還讓他“吃死貓”,指他車上的葯丸是毒品。但他命大,把最後一口氣延續下去,在動了手術取出彈頭清醒過來之後,向家人娓娓道出他的冤屈,然後家人透過律師向媒體表達不滿。

根據警方的說法,警方是懷疑他涉及毒品交易,企圖截查不果,而且他還開車撞警察,所以警方才開鎗自衛,送他4鎗。

他的家人則申訴,他是好丈夫,也是孝子,除了10多前曾與人打架留過案底,就沒有什麼不良記錄;只抽煙沒吸毒,是麵食小販。

事發當天,他是去街上為母親買安眠葯後歸途中,突然看見兩名男子在車子左右兩側出現,並向他叫喊,由於他已超前,便放慢車速准備回頭看清楚狀況,豈料鎗聲響起,他就中鎗而車子失控撞向民宅,人也跌出來倒在溝渠,兩名男子火速上前將他銬住雙手,其中一人還用鎗指住他的頭,約一小時後將他送院急救。

到底誰是誰非,還得經過一番查證,如果那包葯丸真是孝子為母親買的葯,應不難查出來,回到葯房對証就是了;如果葯房有記錄,但警方化驗出來的結果是毒品,那就可能被某一方掉了包,警方還得再查清楚案中案。好在事發當天案中的葯丸有圖為證,當它成為呈堂証物的時候,至少在外觀上可以比較像不像“原物”。

通常遇到這種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案件,市民必須仰賴政黨的投訴單位或律師通過媒體伸冤,原因不外是警威大過民權。人微言輕的小民遇見威武的“馬打”,縱是一等良民也得步步為營,微笑哈腰點頭叫聲tuan,怕他突然說我salah,更何況發生對峙之後。誰說警察和人民像朋友?我看警民之間還有很多方面須要改進……。

警方特權在握,欲縱欲擒皆在他們五指之中,政府給予警方行使特權維持社會秩序,也是基於對警隊的信任,才逐年提升警力和警權。也因為警隊的威權,所以假警才可以輕易懾服小民,如同有lesen詐財擄掠,這類新聞時常見報。但是,這些個案都是警方的錯造成的嗎?

當然不能全怪警方,但至少說明,當警方太強權,強權到身份被盜用者都可以為所欲為的階段時,也等於反映民權被壓抑,壓抑到對方一說自己是警察,小民便膽怯的聽話。這一點,能說怕警察的小民是痴是傻是笨嗎?

此宗個案喚起另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即是便衣警察的執法秩序應該改進。當穿著制服的警員都有可能是假警時,市民哪有可能被陌生人呼叫就隨便停車?萬一迎到的是匪徒,怕是受害後去報警,還會讓阿sir笑你是阿呆。就算是便衣警員獨自一人開車時突然被幾個男人攔截叫停,他也會設法避開保平安,更何況是小民。

但如果警方能証明中鎗的小販是在暗探道明身份後逃逸而且不聽警告停車,那4鎗休想拿回公道,至於是安眠葯還是毒品,則是另外一回事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26日)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台灣人訪馬免簽証有什麼問題

阿富汗、伊朗、伊拉克和利比亞這些生產不少恐怖份子、販毒者甚至是軍火商的國家,他們的國民訪馬很方便,下機便以落地簽証長驅直入,不須額外申請簽証便可逗留大馬14天。

最近這麼多的伊朗帶毒者被查獲,正反映了免簽証的措拖讓他們濫用為犯罪便利,就是不知道順利過關入馬的毒品到底有多少公斤,或許我們的關口守護員都英明神勇,各式各樣的運毒法都被他們截下來了。

也或許,邊防官員查毒很利害,查人卻很“青菜”,所以馬來西亞才一直徘徊在“販賣人口強國”的排名榜周邊。

由此可見,簽証便利的施捨和拿捏,有時可以得到他國的資源和友誼,有時也會接收到他們帶來的垃圾,讓他國的犯罪份子得利,我國的孩子卻得病。

據知,就連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和俄羅斯這些稀客,都可以免簽証訪馬7天,甚至貧窮的非洲國家索馬里亞人都可以免簽証來馬,縱然這個海域盛產海盜國家的國民,還沒有什麼能力在大馬有所作為,更不用說來旅遊了。

反倒是一年有約20萬人訪馬的台灣遊客,他們之中到大馬投資的台商有1750家,與我國雙邊經貿的總額在2010年更創下歷史新高,達到135億美元(約420億令吉),是大馬外來直接投資的第五大,但是,對馬有貢獻的台灣人卻必須申請入境簽證訪馬。

他們沒有來當外勞搶大馬人的飯碗,不會像鄰國的朋友靠免簽証入馬打搶劫舍之後,還可以免過關在疏漏的關口從容回家探親,擇日再回來,他們也不像中國甚至是一些回教國家,來了很多“外娼”,掀起黃潮。

在經濟上,台灣像日本一樣是大馬的伙伴兼貴人,提供我們資金與提升我們的工業技術,也製造了不少就業機會,怎麼說都是一個友善的金主,但是我們拿著好處之餘,還選擇和評估他們適不適合,允不允許訪馬。

理由是,在政治上我們只承認一個中國。既然中國人訪馬必須申請簽証,“台灣省”當然不能例外,所以,台灣有簽証問題,是因為中國仍有簽証問題,對大馬來說,真正要面對的是中國,“台灣省”不是問題。中國的問題,當然還是政治。

但是,如今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共產黨國家已是全球覬覦和拉攏的對象,各國都已看清搞共產只是中國或朝鮮的事,搞經濟才是關係到國家幸福的事。如何走入中國龐大的市場賣東西和如何引進中國巨龍企業天文數字的投資熱錢,才是強國與富民之策,誰還會去搞反共的政治遊戲?

當談到與中國的關係時,我們的政府常把“馬來西亞是東盟國家中最早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在1974年便開創馬中建交的歷史”掛在口,但36年過去了,經濟和選擇性的政治關係日益加強,但兩國民間的互訪便利與互惠政策並沒有取得突破,像引進多領域勞工便是一例,限制太多了。

當其他國家已經大開門戶擁抱腰纏萬貫的陸客和人民幣的時候,當各國都在善用中台人才和中台培育的專業人才之際,我們的政治家還是很理性的拒絕照單全收,不給入境便利,只給熱錢進來,也拒絕承認大部份中台大學的學位,等於拒絕了國家專才。

其實,無論是中國或台灣的簽証便利,如今不該也不須是問題了,反倒是擔心共產思想荼毒大馬的呆板政客,才是真正的問題。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24日)

捉賭哪裡須懂賭

大馬警方在雲頂名勝世界贊助之下,在蕉賴警察訓練中心設立了一個模擬賭場教室,裡面設有百家樂和輪盤賭桌,也有老虎機以及籌碼等賭具,如果一切來真的,也等於是一間“小雲頂”了。

警方的用意,說是為了更有效的打擊非法賭博活動,所以才提供賭博訓練,讓警員掌握賭博技巧和不法集團的賭博伎倆,警方也獲得雲頂集團派出多名荷官下山授徒,親自教導警員賭學、賭技以及解說千術竅門。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依斯邁奧馬說,其實警方早在2008年就已計劃成立“防範賭博實驗室”,直到現在才演變成“模擬賭場”,在這之前,警方每年都會舉辦賭博課程,警員多是被派送到賭場接受訓練。

他說,這一招叫“以賊捉賊”,警員本身一定要熟悉賭,才能夠捉賭,若要捉老千,就得懂千術。

“以賊捉賊”,確實是很高明的招數,電影看得多了,最具代表性的經典作品便是“無間道”電影系列,講的是臥底的專業,劇情扣人心弦,警方最後大破警官與黑幫勾結的犯罪集團。

但是,捉賭真的要懂賭嗎,須當臥底嗎?情況卻不是這樣,大馬是一個除了合法賭場之外完全禁賭的國家,在此條例下,任何賭場之外的賭博都是非法,警方看到賭具和有數額的籌碼就可以大掃蕩,何須下場?難道法律規定警方必須賭一手證實是賭局之後,才可捉人?

至於向賭場荷官學習千術之說,未免太誇。其一,雲頂賭場根本不必靠千術,他們靠的是賭桌條例下莊家的優勢和雄厚的財力,就注定是贏家;其二,賭場不會教荷官千術,因為根本用不著,老千也根本沒有甚麼機會在賭場出術,因為所有賭具都是賭場自備,而且時常更換,連荷官都常換,老千無法在這方面出招,也不易勾結荷官。

不懂出千的荷官,又如何教警員懂得千術?更何況警員就算懂得千術,在破賭方面也用不著,倒是學來“自用”,去地下賭場時非掃蕩而是出術“搵食”,或許還有機會發揮。

再說,賭博真的需要勞師動眾,若有其事的開班授徒嗎?我剛剛聽了鳳飛飛的演唱會後去了賭場逛一大圈,見到的是人山人海的各種賭客,有許多只會說他們的方言的長者,安娣為多,她們只是問問旁邊的賭客兩句,便可以像一個老手般在輪盤桌下幾種賭注。

賭博不必學,邊賭就邊學,沒念幾年書的阿嫂可以證實這一點,現代高中學歷以上的警員,沒理由笨到要專人來教,他們也不需要加入賭局查案,而是看到賭桌就掃蕩。

這方面,就算愚笨一點的警員,你拿高清照片給他看,他也分得出甚麼是賭具,甚麼是賭桌,也就會捉賭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22日)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旅遊業的毒葯

柔佛州居鑾3位樂齡人士日前與另9位老人家一同到中國上海旅遊時,由於不願參與當地“全陪導遊”額外安排的付費看戲活動,結果被對方以冷言冷語嘲諷說“不要等到錢在銀行,人卻在天堂”,過後把他們遺棄在戲院外處罰,感受林憶蓮唱的“為你我受冷風吹”兩小時。

如今上海正值深秋,12位身子單薄的老人家卻在夜空下被他們付費請來的招待員虐待,想來當然是又氣又發抖,他們倍覺委屈,回馬後召開記者會怒斥當地接待單位,並打算向中國及上海的旅遊機構和官方機關投訴。

這當然不是新鮮事,卻是低團費競爭時代司空見慣的問題。舉凡任何一個超級低價的旅遊團,不論是泰國7天遊或是中國8天遊,如果團費等同機票費或高於一些,必潛伏這類隱藏式高付費額外活動,原因很簡單,如果吃好住好團費少,必會從別的地方向你要,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因為當地接待單位已經向本地旅行社“買”下了團員,他們提供吃住和一些旅遊景點,只收象徵性費用甚至是免費,條件就是讓他們全權決定行程以及將團員帶去“定點購物”和額外的高付費活動,以讓他們連本帶利的賺回來。

這就是為何超值旅行團有超多定點購物行程的原因,往往拖到商場或步行街打烊後,你才有自由時間,那是全陪不要團員在其他地方花錢的“明謀”,以讓他“獨家”賺完你身上的錢。

本地旅行社是絕對知情的,但基於市場競爭,不配合就出不成團,生意沒得做,只好將團員“出賣”了。一分錢一分貨是永遠不變的定律,你要便宜又大塊的團,就準備隨時受驚又受寒吧。

雖然說團員有權力選擇不參與不在行程上的額外付費活動,但車子只有一輛,全陪導遊只有一個,你不隨大隊,大隊只有暫時遺棄你了,人生地不熟,你就只有乖乖等了。

香港導遊阿珍大罵內地遊客購物不夠多的事件,就是接待單位因賺不夠本而發飆的最佳案例,這類“阿珍文化”都是旅遊業“零團費”競爭造成的併發症。

當然,旅遊氣氛並不濃郁的大馬並沒有高貴過人,一樣有“零團費”,突然想起旅遊部長驕傲的說她年引進2635萬人次的遊客,但我們的周圍卻不見旅遊業欣欣向榮的景象,遊客都去了哪裡?不禁擔心,遊客被包去定點旅遊的情況可能很嚴重。

旅遊部在享受遊客的數字與日俱增的虛榮時,也應該去查看有沒有不參與額外活動的遊馬旅客被大馬阿珍罰去曬太陽,也應嚴管本地旅行社從事零團費交易,助它健康發展。

怕的是,零團費也曾幫助推高訪馬人數達致2635萬人次,導致這個讓旅遊部長大搶功勞的數字,其實已變種為國內旅遊業的毒葯。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9日)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移民局反貪虛招

又有政府部門說要肅貪了。不知是又要考驗人民的記憶力,還是新官上任,所以在未有戰功之前,照例要來個下馬威,配合劇情演一場戲,奠下一點地位。

正所謂,新人王報到,不管有沒有料,最重要是先叫一叫。

這次放話的是移民局新總監,口氣不是很大,但提出的肅貪方法倒是有不少,記者問起,他氣定神閒的祭出10大措施除貪,勢要挽回大馬在國際的聲譽以及人民的信心。

10大措施排名不分先後:1,官員不得身懷超過30令吉;2,同組官員每3個月輪流交換值勤崗位;3,官員每3至5年調職;4,值勤櫃檯和執法官員不得帶手機;5,總部設立10人守則小組提供教育;6,調任至入境處和櫃檯的執法員須接受輔導;7,州局長和入境處主管須與下屬頻密互動;8,發展減少官員與客戶接觸並能加速證件簽批的銜接系統;9,官員須呈報個人與太太的財產;10,不定時展開突擊行動。

以上10招是否招招到肉,基於移民局的官員個個智慧不同,層次有別,若想知道官方的成績報告及效率如何,只能待以後“東窗事發”的案例有多少,才來評估和衡量。

坊間小民冷眼旁觀,基於對官員慣常的疑心病作祟,倒沒有看好這10招,反而是看好官員有絕對的能力和絕招見招拆招,因為招式已老,無風無力,不痛不癢也。

其實從過往案例來看,有涉及貪腐或賄賂之嫌的官方機構,通常都是“一條龍”式的勾結,由上貪到下,不會是幾個小官員就能隻手遮天。過去其他部門有過幾位總監級的大魚被控上庭,雖然過後多是證據不足而放人,但已經說明只有“上樑”點頭,“下樑”才會有“好康頭”。

反貪10招中,最搞笑的應該是限擁30令吉的措施,因為在通訊發達的時代,在裡應外合的“一條龍服務”配合之下,人蛇的買路錢不必像上雜貨店一樣須現買現付,一切都有中間人協調。限他只帶30令吉,除了鼓勵官員省吃檢用之外,對肅貪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在一條龍服務的條件下,上情下達,第2、3、4及7個措施一樣發揮不了作用,因為整組人既已串通好了,人在哪裡就貪到哪裡,貪官集團依然如魚得水;第5、6、8、9和10措施,可能由總部指揮會嚴格一點,但其中只有第10項措施比較有抑制力,若是有專才成功將突擊隊納入“一條龍服務”陣容,關口貪腐一樣是無王管;5、6、8、和9措施,不過是開開會,寫寫報告的官樣工作,肅貪力度,形同虛設。

只要內部領導層有“貪王”罩住,一條龍作業,3幾招便輕易破掉新總監的10大措施。肅貪不是拿來講的,招數不在多,有效才算好。

還是交給專業的反貪會來做,才有可能斷掉官府貪瀆,但前提是要有個絕對獨立的反貪會,和絕對有決心反貪的執政集團共同努力,我們才會有個真正有能力及公正的反貪機構。

不然,就算是100招防貪措拖,都是虛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7日)

2010年11月14日 星期日

要修法還是要修民

貿消部又來嚇人了,現在說的是要修改1972年商品說明法令。

根據現有法令,擁有冒牌貨者被視為違法,懲罰是個人最高罰款10萬令吉或坐牢3年或兩者兼施;如果是公司,罰款最高是25萬令吉,若是再犯,則重罰50萬令吉。

這麼嚴格的法令還要修改什麼?據貿消部副部長陳蓮花日前為舉辦於吉隆坡谷中城覽中心的正版商品促銷嘉年華主持開幕時說,待12月他們向國會提呈版權與商品說明法令修正案後才知曉。

不過副部長在回應記者的詢問時還是稍微露了點口風,大意是指現階段當局還沒有很嚴格的實施“個人違法”的部份,因為過去該部是為民眾進行教育工作,希望給予民眾足夠的適應期,接下來是勸告,待一切成熟之後,才進入提告階段。

所以過往執法組大破名牌仿制品的案件,大都沒有嚴懲,只是充公貨品和適量罰款,因為那是“教育階段”。看來,如今當局是覺得大馬人“成熟”了,已經擁有購買正版名牌貨的意識。

購買能力呢?放心,我們有的是未來先進國的希望,有信心就用未來錢去買,不然就如陳副部長所說:沒錢就不要學人買名牌貨。說得好啊!

聽起來,12月的提呈案,應該會將“個人違法”的條文加料,依據官方修法慣例,必是施予執法人員更大權力,可以直接取締違法的“假名牌犯”,或巡街捉拿提假名牌包包的民眾,像警方捉賊一樣英勇,或可闖民宅“查包”,口號是塑造一個馬來西亞成為沒有假名牌的淨土。

據知,上街捉“假包”在歐美國家是等閒事,法國還有法令規定,遊客若提假名牌入境將被罰巨款,他們的執法人員隨時可在街上捉假名牌包,罰款高得嚇人,從500到30萬歐元(最高馬幣逾125萬令吉),或入獄3年。

比起來,大馬的個人罰款還是小兒科,但若大馬的新法令再向法國多多學習,差距必會縮小。但是,我們這個未來高收入國家的生活水平和國情,就會跟著年尾的修法而馬上提升嗎?

副部長說我們的教育已足夠,也不知她是從哪兒拿到的統計,我們仍然在所有的遊客購物區看到精美的假名牌充斥市場,很多顧客看起來是歐美人,可能他們還是被旅遊部長黃燕燕的個人魅力吸引來馬的。如果“正版教育”是決定消滅盜版的主因,何以來自歐美的遊客來到大馬便成為沒有教育的一群?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一般人收入太少,以及名牌太貴,不是我們要像副部長所說買不起還要買,是名牌貨在整個地球用名人為產品打廣告,沒錢的人都無法被吸引到,被國家許可的廣告生態培養了虛榮,因而“失足”買假貨。

沒人會說買冒牌貨有理,但當局要取締假貨來拒絕沒受教育的假名牌擁護者,就要一視同仁,連旅遊區和遊客也去捉,以示決心與公正,不要得空立一個法,目標還是鎖定在嚴懲自己人,跟人民老板過不去。

既然我們未富就要先學先進國對知識產權的執法,就要學到足,別像娼妓扮貴婦,乞丐扮皇帝,得個樣子,對人如此,對國家亦應如此。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5日)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官啊官

你看你看,我們選出來的議員和政府委任的官員在做什麼了,簡直是胡鬧。

先看國會,一個獨立議員可以肆無忌憚地挑起宗教敏感課題,並成功牽動其他不同宗教信仰議員的神經,搞到有人吆喝,有人怒吼和多名議員失態,不該出現的粗暴語言都跑出來了,掀起超過30分鐘的朝野議員混戰。

奇怪了,人治的國會殿堂應該討論和處理的是人的問題,怎麼打起宗教戰,又不是進了教堂或廟堂,怪不得有媒體同業形容議員表現“失常”,相當貼切,也異常悲哀。

不就是一名小學生在學校吃豬肉香腸炒飯的事嗎?不是說該學生不是回教徒了嗎?不是說老錯已經道歉了嗎?那怎麼還是一個課題,重要到要在國會討論?

挑起課題的居林萬達峇魯獨立議員朱基菲里也真奇怪,如果他自認是個虔誠的回教徒,就應該有一顆純淨的心靈,也得相信其他回教徒與他一樣虔誠,不會犯上吃豬肉香腸炒飯這種大錯;會吃豬肉香腸炒飯的人,就不會是回教徒,像我一樣,就這麼容易分別。

可是,他還是硬指人家是吃豬肉的回教徒,還要硬扯回教黨支持小學生帶豬肉去學校的課題,這算不算是一種精神病?如果有人指他住在一個允許賭博的國家,表示他是一個支持賭博的回教徒,他會不會罵人家神經病?

就算到最後查證學生的父親是一名回教徒,事情也應該是在適當的平台由適當的人物討論,國家在發展,議員應該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忙,還是回到本位,就別管人家的孩子吃什麼肉吧。

再來看旅遊部的數字遊戲。部長出國開銷的部份,根據她提供的幾個版本開銷報告,怎麼看都是奢侈的豪華享受,除非部長是要含蓄的表達她是被當地接待的單位“砍”了,付了天價買平價招待。但是納稅人看到部長10個月花掉百多萬去吃風,還是覺得大刀砍在自己身上。再說,60多歲的出國專家,會有這麼笨嗎?

錢是納稅人的,不是部長的,她花得那麼爽,被詢問時還回應得那麼囂張,把所有訪馬遊客人數來除以開銷,還順便拿功勞,這張臉是厚到子彈也射不進了,成何體統?可惜的是多說也沒用,錢都花了,花費之前政府也沒有一個體制統管,其實議員如果真要對得起納稅人,應該討論如何限制高官揮霍人民的血汗錢。

最後是“華印裔不夠愛國”的話題,老天,是前旅遊部長阿都卡迪的辱華精神借屍還魂了嗎?

記憶中,有此不經大腦說詞的經典代表人物不多,防長是巫統改朝換代後獲得重生資深領袖,沒理由是說溜嘴,一時口快而說出心事,因為他還補充“不想設固打來限定華印裔當兵”,可見是有經過思考的;如果說是有意又不太像,他是“一個大馬”隊伍裡重要一員,沒有理由去拆首相納吉的金字招牌。莫非,就只是想試探人民的反應,以作為研究民心的報告?

其實固打制若有個高尚的目標,透明化朝著公平到位的方向邁步,雖有點落伍,用在適當階段也不失為一個安撫各造的治國之道。可是國陣政府選擇性設固打,也沒有具體又具鼓勵性的公平升遷實例供民參考,有誠意的話,先在軍方、警方、部門秘書長及總監等這類高職上設固打,再來評估華印裔的反應。

華印裔少人當兵的原因錯綜複雜,但至少他們有繳稅,有份出糧給軍人,這一點,可以給一些愛國分數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2日)

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天殺的貪官引入豺狼

警方以內安法令扣查了移民局7名貪官,指他們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及吉隆坡廉價航空終站兩地關口“大開門戶”,讓沒有合法証件的偷渡客進入大馬,10年內賺取了數以千萬令吉的不義之財。

他們之中的五品官副助理總監油水最多,不只擁多輛大車和數間豪宅,太太名下的其中一個戶頭就有900萬令吉存款,其他6名七品官,靚車大屋少不了,存款也有40萬到60萬令吉。

7名貪官在上個月被捉,前兩天當局才含含糊糊的計算出這些貪款數額,以示“案之大”。

整個破案流程大概是這樣:執法組捉了人,搜集了證據,算出了黑金,接下來或許會擇日提控貪官,罪成就送牢,證據不足就放人,或許沒再查下去,只是扣留兩年後放人,而這些都已經不是市民的事了。那麼,這算是當局勇破國際販賣人口集團,建了大功嗎?

事實上,大禍仍未除,新禍仍未阻。貪官大開門戶的後遺症,才真正是關係市民的事,也是市民正在面對的惡果。

一小撮東窗事發後被捉的貪官受到了懲罰,根本沒讓人看到當局未來是否有能力阻擋其他害群之馬引入偷渡客牟利,但貪官引入的禍害,卻繼續讓小民承受。

要知道,凡是偷渡客,多是在他自己的國家拿不到合法証件或是走投無路的亡命之徒,以及一些窮途末路,只能籌到偷渡路費來馬找工作的最“無產”階級,這些故事電影拍得多了。

幾十年來,有多少這類人蛇從各個破洞的邊境偷潛入馬沒人知道,但從那幾名被捉海關貪官統計出的財富來看,他們到底已經引入多少人蛇,才能累積被查獲的千萬令吉?再想深一層,全國到底還有多少個門戶大開的海關,無休止無限量地引入偷渡客?

有沒有可能,這7名被捉的貪官只是一小撮運氣不好的小魚?而真正的大魚,依然不可望,也不可及?

這筆糊塗賬是算不到了,但全民都看到,凡執法當局展開掃蕩行動美化工作報告時,法網隨便一撒,人蛇就是一大把,長撒長有;在齋戒月期間,國內任何一個邊防或出入口黑區,可看到數以十萬計的人蛇鑽動,爭購回鄉船票,真要查的話,沒有合法証件但成功衣錦還鄉的人蛇也不知有幾萬個。

更可怕的是,過了新年後他們仍可以從容回來大馬找吃,這才是市民的擔憂,更是執法當局應該全神貫注的部份。不是捉了幾個機場貪官就叫杜絕販賣人口,眾所週知,大馬人蛇多是水蛇,水路的進口防衛疏散,燈光昏暗,也缺乏先進偵測儀器,怎樣都好走過機場關口,如果付了買路錢,更是一路通行無阻。

一念及止,每每令人毛骨悚然,深恐有朝一日,這些潛伏在我們周遭的豺狼餓慌了,飢不擇食,而我們不幸在它面前路過。而遇禍之後,你能“證實”這一切都是貪官之害嗎?

所以當局此時以擒賊王之法杜絕人蛇之患,並非王道。在這個禍害已成形的狀態,在國內經濟不見蓬勃之時,在無業外勞氾濫成災之際,能否預防他們變成餓狼,擇人而噬,才是當局應該高度關注的首任。

畢竟關口的貪瀆,以今觀昔,是前任貪,現任貪,前任現任都在貪的後果。人蛇氾濫的禍害已造成,再捉幾個貪官可能工作報告會好看一點,但鎖緊關口並驅逐更多人蛇出境,讓人民生活得更安心一點,才算是盡了父母官的責任。

查獲貪官取自人蛇的巨大財富,人民最多嘩幾聲,但若引入大量人蛇讓他們心狠手辣的掠奪人民的財富,這些都是天殺的貪官。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10日)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腦殘惡口馬青仔

在政壇,擁有愚蠢的敵人是最愉快的一件事。如果敵人精明,他的支持者愚蠢也一樣讓人開心,因為蠢人的“倒米”言行通常是助敵害己,在大選的時候有這樣的政敵,等於是天掉下來的“助選團”。

這就是為什麼當土權組織在極端幽靈上身,起乩亂舞時,國陣尤其是巫統頭頭急忙與他們劃清界限的原因。如果再讓這些燃燒華印選票的瘟神靠在身邊張牙舞爪耀武揚威,國陣真有可能如巫青團長凱里所說,至少再輸50國席,甚至斷送江山,拱手讓布城。

加臘士州席和巴都沙比國席兩場補選,國陣雙贏,不就是在土權銷聲匿跡的時候高奏的凱歌嗎?

勝利之後,馬華說華人票回流了,但是,近日在網絡上爆發的“腦殘馬青仔”事件,若馬華不好好處理,怕是會愈鬧愈大,大到變成民聯的“助選輿論”,我看馬華剛剛到手的回流選票,將連本帶利的流回給民聯了。

事件起於一位署名Bilce Tan的馬青仔在面子書對趙明福的惡毒留言,相當離譜,摘其兩句來憤怒一下:

●趙明福賭博輸錢,欠下巨款,用死來逃避,這種人死了還嫌太早。

●我們應該儘快送趙麗蘭見趙明福,家屬大團圓,火箭可以升空。

既是在面子書上發表,發言者當然有頭有臉有身份,而且也有很多照片和朋友互動的訊息足以查證留言者是誰。根據Bilce Tan在網絡上被搜索出來的資料,他曾是馬青旺沙馬朱區團組織秘書,馬大畢業生。原名陳萬慶,竟是我的同鄉大山腳人。

他讓我想起我的中學校長已故宋萬慶,80年代宋校長曾代表馬華出征,輕易便取下州議席,因為宋校長德高望重,95%以上的大山腳華裔選民都認識他,就算不是他的學生,孩子也是在日新中學就讀。

同是萬慶,兩者有這麼多相似點,只是時代和姓氏之別,行為和人格卻是天壤之別,宋萬慶讓大山腳得他而覺萬幸,這個陳萬慶,卻是萬萬不幸也。(以宋比陳,自覺辱宋,但校長甚疼我,應會寬恕)

網絡上對陳萬慶惡毒言論的討伐,已達人神共憤的地步,“腦殘馬青仔”之名因此得來。其實凡有點思考能力的華人都知道,趙明福案必須依靠政治力量獲得爭取清白的機會,再依賴警方執法和驗屍庭司法公正找出真相,在這個充滿爭議與懸疑的過程中,明福案已超越政黨,超越種族,演變成弱小國民與龐大執法機關的角力了,所以在真相未白之前,任何羞辱或置疑明福和趙家的行為,普遍都會看成是與民為敵。

馬華不碰明福案,因為是趙明福火箭魂,雖在人性上說不過去,但在政治上勉強可以含糊了事,如今意外出了個腦殘馬青仔,卻不能含糊了,因為大部份華裔都知道趙家情歸火箭,但只要馬華不侵犯,幫不到也可赦免罪名。

在火箭未落足火力開炮前,精明如馬青總團長魏家祥,若還不表達恰當的立場和當機立斷,陳萬慶或將化身成萬難,為馬華的未來倒更多的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1月8日)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現在,輪到誰說了算?

當華教界還未准備為副教育部長魏家祥的馬華教育局團隊,因找到有關華小一、二年級必須由雙語老師教導國語科的2001年內閣議決記錄,舉行哪一類型的燃放鞭炮慶祝儀式之際,副教育部長週一在國會下議院突然態度強硬地潑冷水,指教育部絕對不會被華小的這項要求所約束。

不過,潑冷水的副教長不是姓魏,而是“姓莫”,叫莫哈末卜艾。

這下子,倒是把問題搞得更糊塗了。同樣是副教育部長,怎麼一個政策會是兩種處理方案?難道他們不是代表政府,而是姓魏的代表華小,姓莫的代表國小,然後二者對決?

看來,內閣未驗收到一個部門有兩位副部長的效率之前,就已先暴露出同等權力但不同一個鼻孔出氣政治遊戲,根本是同朝為官,拿民來玩。

據知,魏家祥是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才從資料庫的文件海中撈出2001年的內閣議決記錄,所以他才敢大聲回應華教界,證實華小一、二年級必須由雙語老師教導國語科是一項內閣議決案。這種做法,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講法,但在情在理,都得認同魏家祥盡了這個階段的責任。

至於姓莫的是在國會回應時,認為華小要求政府分配擁有雙語資格的國語教師教導一、二年級學生,是一項阻礙提昇學生掌握國語能力的要求,他說淡米爾小學就從未出現過類似的問題,所以華小的訴求非常不合理。

後來民主行動黨大山腳國會議員章瑛問他,魏家祥說一樣,你說一樣,到底要聽誰的?莫哈末卜艾即語氣強硬回答,教育部絕對不會就這要求妥協,而政府也絕對不會被有關條件所約束。以他的態度和氣勢看來,他是可以代表教育部講話的,縱然魏家祥也是副教長。

但是,莫哈末卜艾這種回應方式,手上即沒有任何公文,也沒有抬出殺手鐧,更沒有專家的研究報告友撐,就憑一張口便公開否定同僚魏家祥之說,不合情也不合理;他不是2001年內閣會議的參與者之一,更非今朝的教長,而真正的教長也沒有在內閣會議否定了前朝議決,莫先生之舉,不合於法。

一位高學歷的副部長,怎麼有可能在不合情也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情況之下,膽粗粗的否定前朝內閣的議決案呢?難道他不怕副首相兼教長的問責?難道,有人在背後賦予他這個特別責任?坊間開始有這一類的猜測……。

再說,雙語師資安排的終極目標,是要華小生更能掌握國語,就像國小精通雙語的老師以國語教英語一樣,完全沒有任何不良問題,除非你有不良思維,才會找到問題。就像一些國會議員在議會廳內喊出“種族主義的聲浪,指要求華小要求雙語老師之說是一項帶有種族主義的要求,可悲,我們真的有不少這等層次的國會議員。

其實,國家政策的部份,就應讓內閣記錄說話,總比空口說白話更像話,不然的話一個部長說一種話就算話,這樣的政府一定讓人笑話。更何況,還是一名新晉副部長在自說自話。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牛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