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潑墨告別篇:願大家出入平安

我的潑墨告別篇,還是要談治安和警方。

原因無他,我們的生命和親朋好友的生命,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得經過治安這一關,而有責任和有執法權力提供給我們平安環境的,是警方。

只要治安的憂慮解決了,我們與親朋好友生命中最大的顧慮也解決了,大夥兒不會成為罪案的犧牲者,大家繼續分享親友之間的開心和歡樂,這樣的生活和人生就是安心和更快樂。

但是以現在的情況來看,每天為生活打拼的老百姓一點都不覺得心安。每一天,幾乎是從醒來到臨睡前,人人都過得很有壓力。

睡不要入賊,醒不要遇匪,這是每一天要作的祈禱;行不要被攫奪,工作不要被搶,這是每一天上班的挑戰;回家不要被跟蹤,進屋不要被埋伏,這是每一天下班的關卡。

生活的每一天要面對這“六不要”,全過關後才算是平平安安的過了一天,到夜晚上床後所有“六不要”的危機再重複,又重複……。

一個官方自命為人間樂園的馬來西亞,在老百姓心中一直都不相信罪案率有所降低,所以當警方驕傲的宣佈成功減低罪案的數據時,老百姓無不錯愕。

民間腥風血雨,劫案頻傳,攫匪奪命,黑幫廝殺,路霸逞兇,道友狂殺,哪一樣有少過?而且樣樣都搞出人命,死的都是無辜的小市民,這樣還敢說罪案率降低?

10宗案裡捉了9個偷摩多賊,逃了害死兩個人的攫奪匪,警方如果算成破案率90%,那何止是對老百姓智慧的羞辱,簡直是一個國家治安隊伍的超級大恥辱。

警方官階都有分高低,罪案小組都有分輕重,如果在案件上分不出大小,則是一個超級怪現象。好吧,就在這裡忍住脾氣說明,涉及人命的是大案,不見摩多是小案,兩樣放在一起算,叫著亂亂算,明白嗎?

近期持續發生著街頭攫奪命案,最新的犧牲者是一名勤奮的22歲大好青年王成勇,如果警隊真的有加強巡邏車隊,有在關注各地上班族必經的幽靜路段,或許就不會發生王成勇在輕快鐵站附近被匪徒攫奪和群毆至傷重去世的悲劇。

老百姓從來不曾把警察當蜘蛛俠,會在罪案發生時從天而降,但是最基本的加強巡邏車隊,肯定讓意圖做案的匪徒有所顧忌,也有助在案件發生時警方可在最快時間趕到現場減低傷害,這是警隊給予民眾安全感和希望的最基本關懷,為什麼他們還不做得更好?

今天之後我將離開潑墨園地,遠赴他鄉接受新挑戰。我對馬來西亞親朋好友的關切和希望,是出入平安。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30日)

王成勇悲劇,生死一扯間

上下班的路,有時開心輕盈,有時沉重難行,但不應該是絕路。
可是國內持續發生的攫奪案,將上班路打造成黃泉路,而警方束手無策。
執法有,但該在時不在;國法有,但該怕的不怕。
王成勇的悲劇,道出又一個匪幫目中無人,也無警的事實;如今民間只有匪威,沒有警威。
公義有,但選擇性存在;公道有,但何時才到來?
頻頻發生又奪命的街頭罪案,一次又一次的奪取老百姓的生命和毀掉一個又一個美好家庭,老百姓除了傷心和憤怒,真的不知還能做什麼。
死神有時在後有時在前,隨時扯一扯,便是生死一線間。
不敢說警方沒長眼,但他們若真心到處都多看幾眼,就多了安全。

◆閱光明日報封面“青年遇攫奪不治,居民大字報控訴/下一個是誰”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別讓恨燒掉理智

如果你記得你愛過,或許也有恨過,必定瞭解愛的反面就是恨。
愛得不夠時,吃醋會生恨,變心會生恨,妒嫉也會生恨。
但是背叛所產生的恨,才是眾恨之首,恨起來隨時恨得要命,要對方的命。
恨不分男女,也不分年齡,只分有多恨。
以前曾發生過醋妻揮刀剪掉偷情夫子孫根的事件,也有過怒夫幹掉出軌妻和姦夫的案例,說明不管在什麼時代,感情和身軀的背叛對夫妻來說,燃燒掉的是靈魂和理智。
所以夫妻或情侶不再恩愛也無法重圓的時候,一定要在有新愛之前講清楚說明白。
不要等到捉姦在床,東窗事發,那時就變成致命武器在說話了。

◆閱光明日報封面“2刀殺妻/潛逃15天,醋夫自首”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瘋漢再出現的時候怎麼辦?

15歲少女吳易甜的不幸,讓許許多多為人父母者都與她的單親媽媽和家人同聲一哭。

甜甜的犧牲,應該有讓少女們上了一課,她們正在發育中的軀體對於人面獸心的男性來說,分分鐘都是一種誘惑,所以在沒有完全掌握對方背景之前,絕對不能與他們獨處,任何一個陌生人的房間,對小女孩來說分分鐘都會變成虎口。

甜甜的不幸,除了是遇人不淑和交友不慎,也是大意入狼圈。

但是,要如何消除甚至是減少像潘性兇手這種獸性人類,目前的社會應該是還沒有萬全的辦法,除了女孩子家要自已小心,身為父母和所有親朋好友之間也需互相警惕和關心,才能為女孩們的安全加分。

狂漢以藍保刀瘋狂殺人的恐怖案件,讓許許多多生活在匪徒橫行的世界的老百姓增添更可怕的憂慮。

社會本來已經不安全,早上出門會被跟蹤後下手,路上會被攫匪拉扯後失財受傷或丟命,公交上會遇小偷,在公司也有匪徒闖入打鎗,像可憐的銀行女職員被打爆頭丟命便是恐怖一例。

時間轉到晚上,民間一樣危險,去餐館或小販中心吃東西也會被搶劫或遇到黑幫廝殺時無辜受累,回到家門口時也會被埋伏的匪徒衝過來洗劫,另一個可怕是在睡夢中感覺到頸項發冷,原來是匪徒闖進家裡睡房,把刀子架上脖子。

如今路上突然無緣無故出現殺人狂漢,兩下子便毀滅了幾個家庭的天倫,老百姓完全沒得防備。

假設明天再出現一個狂漢沿街揮刀刺砍,我們的社會能夠做什麼?民間或維持治安的警方有沒有一種機制可以讓老百姓在第一時間可以得到援助?

沒有人會把警方當神,不會傻到期待警方會在事發時神速出現,但人們在事件後總希望聽到治安隊伍有一些表示或派定心丸,哪怕是小小粒的丸仔也行,比如說增加巡邏大隊,不必是大街小巷每5分鐘便有一輛警車巡過,但先做到比本地公車的班次更多總有辦法吧?

前兩天又發生數宗攫奪案,把一個22歲大好青年弄到昏迷不醒,據知情況很不樂觀。警方說點話,做點事好不好?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28日)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在大馬要避開橫禍,只能靠自己

在室內,甜甜的網友變成了禽獸,毀滅她的生命,泯滅的是人性。
在室外,發狂的工友變成了猛虎,上街見人就噬,喪失的是理智。
不同的場景,一樣的獸行;不知的悲劇,完全沒預警。
罪案難預知,社會不設防,出門在外者,安全何處尋?
適逢國家在發展,投機政客在作亂,種族宗教極端份子在造反,社會已有亂象。
要說兩案是個案,這是兇徒的人性被激到瘋狂,那兩筆賬能不能算在政客頭上?
要怪家人太疏忽,卻是生活逼人工作找吃辛苦,沒人知道家裡的親人會變猛虎。
要想避免遇橫禍,求天求地求警察不如求自己。
小心門戶謹慎上路,關心家人警惕旁人,學習吃虧不與人爭,財不露眼脾氣收歛,謹此而已。

◆閱光明日報封面“3地點捅人,釀2死2傷/狂徒連環殺”新聞有感。

反貪委會的存在價值

民聯議員為政府作了一本反貪賬目,如果屬實和准確,答案是驚人的。

先來看一些數據。

例一,全球金融廉正報告指出,大馬在2001年至2010年所流出的非法資金高達8714億令吉,其中被人轉移的金錢佔20%,可是反貪委會只是調查了區區0.07%所流出的黑金,卻沒有對另外99.93%的黑金去向展開調查。

例二,政府在2009年至2013年總共撥了9億8311萬8700令吉給反貪委會,讓反貪委會聘請了2331名官員,但是他們所提控的貪污案中,真正涉及的數額只是5769萬8540令吉,當局充公到1708萬3729令吉,這數額只佔9億多撥款的5.9%及1.7%。

例三,反貪委會平均花費58萬1039令吉的成本,來調查平均一宗涉及3萬4041令吉的貪污案件。

從這些數據中,至少看清一件事,即是國家莫名其妙的流出了很多錢,但是政府再花了另外一筆錢去調查其中一小部份的黑金去向,結果是再花了更多的錢,去找回很少很少部份被貪官吞掉的錢。

簡單一點說,流出8000億,貪腐1000億,只查它10億,定罪約半億,取回2000萬。

也就是說,5年來反貪委會領了國家的約10億令吉俸祿,請來的那兩千多名專業官員,成績只是取回區區的不到2000萬,如果當生意來算,等於是“虧了”9億8000萬,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官方部門?

可不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反貪委會,國家失去的是8000億,有了反貪委會,反而再失9億8000萬,在反貪這個項目總共是失去了8009億2000萬,那我們還需要反貪委會嗎?

當然,這種計算法對反貪委會不公平,因為他們要捉的是最狡猾的貪官,要調查的是最擅長官官相護的公僕,就算找到出手機會了,還得面對更有力量的神秘手擋路。

這就要看反貪委會什麼時候會出現“威武不屈”的良心官員了,哪怕只是出現一個也好,只要他敢跳出來登高揭露貪腐的真相,就算爆料之後馬上人頭落地被炒掉,至少也讓納稅人明白大官貪腐和被掩護是確有其事,國家失去的巨額金錢確有其貪腐之路,接下來就看政府怎麼收拾。

可惜良心還沒在反貪委會出現,所以國家的錢一直不見都不必有下文,就算一年一度的總稽查司報告揭露了一部份有證有據的貪腐案例,依然激不出反貪官員的良心發現。

如果是真的沒有貪腐大官,不是不要捉大魚,又真的查不到8000億黑金如何流出,更應該考慮浪費大錢的反貪委會須不須要存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25日)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15歲少女被殺案,是仙子遇上魔鬼

她乖巧,她孝順,她甜美,純潔如天上的仙子。
他可惡,他猥褻,他禽獸,殘暴如飢餓的野狼。
這是一宗仙子上網交友,遇到野狼網友擋路的悲劇。
野狼再化為惡魔,殘酷地摧毀了親朋好友心目中的快樂天使。
這一刻,甜甜的易甜已經是大家的女兒,讓整個社會為她哭泣,也只能哭泣。
社會不會知道,今天的好男人會不會明天變成魔鬼;社會不會預告,你新交的朋友心裡有沒有鬼。
易甜的犧牲,是以她生命的代價來警惕所有的女孩子家,地球上的陌生男人真的很危險。
不要太快相信任何網上的任何情緣,更不要與他們在室內獨處。
你還不知道他是不是來自黑獄的魔鬼,而易甜遇到了。

◆閱光明日報封面“15歲少女被殺案,嫌犯有預謀強姦”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15歲少女被殺案,致命的打擊

作媽媽不容易,作單親媽媽更不容易。
她們工作加倍,負擔加倍,憂慮也加倍,因為孩子的成長和未來,責任全在她們身上。
所以社會要扶持單親媽媽,關心她;孩子更要體諒單親媽媽,更愛更愛她。
丟失孩子的單親媽媽,更是苦上加苦,因為她用盡全身,甚至一生力量去保護的孩子,幾乎是她生命的全部,哪受得了這種致命打擊?
社會要幫忙她,至少支持她堅強活下去;若女兒泉下有知,也請顯靈要媽媽放心。
親朋好友請獻上關懷,別讓她一直在傷心和自責。
更親密的親友要第一時間衝到她身邊,給她溫度,緊緊握住她的手,請她節哀。

◆閱光明日報封面“失蹤少女吳易甜被網友殺害”新聞有感。

AES歸位,焉知福禍

交通部代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說,在9月18日前中彩的AES罰單可能會一筆勾銷,而從918之後的交通罰單,政府法律小組將會劃一警方和交通局的罰款額,即從最低150令吉至最高300令吉,視超速的時速多少而定,即是你開得越快,錢包薄得越快。

超速的司機必須面對高額的罰款,這部份應該不會有什麼爭議,政府千方百計要從他們的口袋挖出更多的罰金,老百姓也不會有很大的意見,畢竟魯莽司機造成許多美滿家庭的生離死別和他自己家庭的悲傷,以及消耗的社會成本,是再也挽不回的嚴重錯誤。

雖然說計劃取消918之前那68萬張沒有說服力的AES罰單,是當局的明智和人性化決定,但如果說之前官商勾結的惡意AES問題已經解決了,卻是言之過早。

現階段,AES是受到老百姓的大力反彈而狼狽由政府接手,這樣的結果也說明一件事,即是當局在推行AES的初期到成形的過程中,都是利字當頭,不是像他們所說的,真的是有把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放在第一位。

比如在筆直的幽靜大道和寬廣的斜坡限速50公里甚至更少,或者在超快轉色的交通燈附近設AES,怎麼看都是惡意搶錢多過關心老百姓安全,這樣的案例才是造成老百姓無法信任AES志在減少車禍的神聖用意。

再說,當局將攝取並確定違規的前線職權完全交給私人公司的做法,更有將老百姓賣給承包商之嫌,尤其由他們從老百姓身上設置違規陷阱吸血,然後兩者將收成的血漿分享,老百姓知道了當然會生氣。

如今政府接手AES,還得向兩家當時喜獲合約的承包商作出適當賠償,雖然政府說不會賠出很多,但是誰會相信毀約的一方會賠得少?尤其承包商還是朋黨公司,想必在暗會得到適當的安排,在明則向全民宣佈一個看起來還可接受的賠償數目,這樣就可以減少後續的爭議。

如果解約可以這麼簡單又這麼節省,政府為何不接管南北大道的經營權和其他數十條收費大道的擁有權,反而一直拋出巨額又難以承擔賠償金的憂慮來推卸?

所以說AES的前期事件是不應該發生,因為白忙一場後執法權由承包商處拿回來時,國家先損失了一大筆納稅錢賠給拿了合約沒得做卻也一樣獲得賠款的承包商,然後交通安全的努力又回到原位。

至於AES回歸警方和交通局,縱然沒信心也不必先潑冷水,如果他們一樣志在罰錢而非安全,人馬會馬上知道,也必定會馬上吵。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23日)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警方嚴打毒王和鎗王的王道

大馬是世界上反毒最嚴厲的國家,可是毒品不見減少,煉毒廠搗了一間又發現另一間。
各類毒品有進口,也有出口,有廠家,也有拆家,更是國際毒品轉運站。
大馬也是地球上管制鎗械最嚴格的國家,可是國內黑鎗氾濫成災,子彈穿梭黑社會和民間。
各種大小案件,動輒就是持鎗行動,連普通老百姓隨時都會成為鎗下魂。
觸犯毒品與鎗械法令者,都是面對死刑罪,就算不死也會關上很多年,可是國內依然鎗聲不滅,毒粉飄揚,毒梟和軍火販子哪有怕過?
警方在破毒起鎗計算建功成果的時候,希望不要太自滿,事實上,這些失手的販子,可能只佔毒海和鎗林的冰上一角。
在老百姓心裡仍感受到毒害和鎗彈威脅的時候,希望警方心裡也在掛念著毒王和鎗王。
永遠記住擒賊要擒王,是唯一王道。

◆閱光明日報封面“破毒,搗毀煉毒廠/反毒,秘書遭射擊”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警察和人民之間的關係

上星期六早晨,許多人一早看到報章的頭條新聞時,都覺得很驚愕。

是的,是在說兩年多前的“謝太子案”,4名被控栽贓和群毆商人謝太子的警察獲判無罪釋放。

這新聞說大不大,但它涉及警察濫權,就跟大多數民眾有關係了,各報將之刊上封面,可讓大馬人思考國家司法程序和公正,也可從中理解我們的民權目前停留在哪一個層次。

既然國法上有不可藐視法庭這一條,不能評論判決,只能依法上訴,人們只能從案情和判果來探討它可能形成的影響力。

比如在這宗案件上,從謝太子的傷勢照片和他所作的投訴案情中,人們必然鎖定他是被警察群毆,才會造成“一對熊貓眼”的傷勢,問題是有多少警察打他?為什麼打他?用什麼打他?……。

人們也會想,是不是謝太子在被警察截查時不合作又很鳥樣,甚至跟警察起了肢體衝突?

接下來的問題是,在11警比1人的情況下,謝太子真的是吃了豹子膽,還跟他們鬧了起來,所以才搞到雙眼黑青?

順便想一想,警察捉人的時候,在不是群毆的情況下,竟然可以捉到嫌犯變成雙黑眼圈,應該也是一種高難度的逮捕手法了。

當這些想法湊合起來,人們就會告訴自己,這跟過往多宗小民對警察濫權的投訴案一樣,經過法庭程序轉一轉之後,又是一宗白忙一場的冤案。

它的影響力就是,人們又再一次證實司法完全不是小市民可以駕馭的程序,縱然你有理,但如果掌握不到或不懂得掌握到法庭認同的證據,有理也拿不到你要的公道。

反之,當你無法證明被告的違法證據,縱然是老天爺和你和被告知道真相,被告不認罪之後笑著離開,你也無可奈何,搞不好他有掌握到你誣告的可接受證據,你還會被搞到雞毛鴨血也說不定。

而就在這樣的時候,警察說人民對“媽打”的信心提高了,政府也說要增強警察的權力,也繼續在民間罪案頻傳的水深火熱中,說打黑成功,罪案率降低。

警察和老百姓之間的警察之友關係,真不知道要經過多少種考驗才會建立,而這部份政府卻沒幫上忙。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小朱仔挺住,我們都不哭

每一個來到世界的孩子,都像天使;每一個走進你家的天使,都是寶貝。
親親你的寶貝後走入職場,面對工作折騰和受罪,從此無懼無畏。
疼疼你的天使後走入生活,應對人生煩惱和困苦,簡單過切豆腐。
所以不能讓寶貝變回天使,然後飛走;要寶貝帶來天使的快樂,永遠留住。
所以朱爸和朱媽的小朱仔要挺住,與快樂一起成長,幸福相伴,拒絕悲傷。
小朱仔的努力,一定是對最愛他的爸爸和媽媽和未來,充滿著美麗的期待。
小朱仔要活下去,我們聽到他無言的生命力在悄悄向死神抗拒。
小朱仔不愛哭,爸媽也不哭,只要你挺住,我們都不哭。
只要不放棄,生命一定有奇蹟。

◆閱光明日報封面“小朱仔挺住”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9日 星期六

警察打人無罪,公道在哪裡

謝太子一臉無奈。
林律師一臉苦惱。
四警察四臉歡笑。
六張臉,三種表情,投射出來的不是沉冤得雪,也沒有栽贓濫權,更無警察毆民。
時空轉一轉,當年捏造假案指控謝太子擁有0.01克海洛英和擁有危險武器的表罪成立,被推翻了。
場景換一換,謝太子當年那麼傷的鏡頭,不再是警察群毆造成,它已變成是圍捕時致成。
這樣的結果或許有人接受不到,但是推事一鎚宣判,不滿意可以上訴到高庭。
法庭就是這麼一回事,除非證據很夠力,不然夠力的辯方律師便會找到機會大力反擊。
只要仔細讀好推事的判詞,就知道謝太子的公道是輸在哪裡。

◆閱光明日報封面“被控毆打栽贓謝太子/4警無罪”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警方的考題,不是破多少案

警方瓦解匪黨,一下子捉了很多匪徒,也起獲不少賊贓,怎麼說都是一件功。
給不給掌聲,因人而異,警方也不會討,捉賊本來就是他們的工作。
更何況,這是有爭議的掌聲。
如果被瓦解的匪黨都是活躍很長時間,幹了很多宗案件後才被破獲,也等於存在著警方的效率問題不是嗎?那麼這個掌聲要如何拍出來?
如果赫然功績的背後,是對無數受害者經嚐過苦果,甚至賠上一家或一生幸福後的交代,也是一種無法挽回的無奈。
警方治安的考驗,不全是對老百姓失去的過去交代,更重要的是守護我們的現在和保障未來。
警方不要停留在改考卷,統計警匪鬥法的成績,而是出難題給匪徒,讓他們知道要下手不是這麼容易。

◆閱光明日報封面“專搶上班族/9男女搶車匪被捕”新聞有感。

笛走萊納的意義

轟轟烈烈的“笛走萊納”行動在關丹港口熙熙攘攘進行時,連續不斷的尖銳響笛聲聽起來的確令人覺得鼓譟,但是它代表的意義非凡。

數以百計的老百姓參與其盛,他們犧牲了睡眠,提起了膽子,帶上了車子,佔據了通路,築起了人牆和車龍,義無反顧的阻擋稀土進入萊納廠,從天黑到天亮,到早上7點才笛終人散。

也就是說,阻止稀土從關丹港口運到萊納廠的“笛走萊納”行動只是進行了一天,嚴格來說是一次,但是,它的確是成功的,至少是成功拖延稀土進廠生產毒素幾個小時,讓人感覺到多賺了幾個小時的健康。

比起黃德發動的集會、苦行、靜坐和百萬簽名請願,訴求甚至是警告,仍然阻止不了萊納取道政府最高層,繞過了人民的擔憂而後開動了生產線,“笛走萊納”行動的人牆和車龍反而取得了更具體的效果。

這麼說,是不是找到一個阻止萊納生產毒素的最好方法了?即是拿車子佔據稀土貨櫃車的通道就行了?

可是文明的對峙不是這樣的,至少,對一個要邁向文明先進的馬來西亞,不應該是這樣。所以隔天一早便停笛散會的結果,還是讓人鬆了一口氣。

像我們這個還在民主和人權邊緣摸索和徘徊的國家,好像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向政府抗議,卻又好像有更多事情只能停留在懷疑;好像很多事情可以依理爭取,卻又好像更多事情沒有天理,它的納悶和糾結之處就在這裡。

停笛散會讓人鬆了一口氣,是因為我們沒有看到失控的對峙;沒有賴著不走的擋路車子,貨櫃大卡車沒有硬硬輾過小車;沒有強硬鎮壓的執法行動,也沒有擋在卡車前不走的糊塗勇士。

試想想,如果那個時候只要有任何一方擦鎗走火釀成悲劇,有誰可以擔保勇士的壯烈犧牲,可以阻止一公斤的稀土入廠?

車龍霸路的行動也影響到其他無關萊納的無辜民眾,笛走萊納的勇士也沒有執法權決定車子通行,在此事件上以違法的行為來阻止一間獲得執照的工廠運作,縱有壯志,也得面對法律的限制。

所以不能對“笛走萊納”大隊有更多的要求,沒有理由要他們繼續堅持下去犧牲時間、車子、安全和家庭的未來,去對抗一個國家全力支持的投資集團及抵觸法律。

他們已經做到擋路,雖然改變不了往後稀土入廠,至少已傳達訊息:我們還是有辦法阻止稀土,我們只是沒有辦法野蠻。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18日)

2013年10月17日 星期四

稀土戰,何時休

手無吋鐵的人民力量與荷槍實彈的武裝隊伍對峙,最怕的,是擦鎗走火,釀成不必要的悲劇。
“笛走萊納”運動的人牆與車牆不算武力對抗,警方也算是輕騎上陣,但是僵持下去的話,誰也無法保證人牆會不會失控,警力會不會武裝。
稀土事件最大的矛盾,在於它是官商聯手的龐大投資,所涉利益,是一個天文數字,但在民意這邊,它是可怕無比的龐然毒物,生產毒素,會毒害幾代人。
所以不會有妥協,只有決戰勝負;不會有和談,只有一方放棄;不會有雙贏,只有一方擺平。
這是一盤難以收拾的殘局,武裝隊伍就算散了人群,清理了車龍,成功將傷害和流血降到零,也非幫助政府撫平了民心。
強權之下的勝利,不是最後的勝利,只是發出更暴戾的戰帖,隨時風雲再起。

◆閱光明日報封面“100車堵港口/稀土精礦進不了廠”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光明的小敬仁

勇敢的小敬仁,是光明的孩子。
他在最小的時候,淋浴了生命中最熾烈的火焰,卻奇蹟般走出火海。
他被燒到全身幾乎扭曲,四肢的手指和腳趾以及五官幾近溶在一起,卻靠著你們的愛心和他的求生意志,灌溉到輪廓越來越分明。
敬仁溶成一團的手,開始有手指翹起,已經可以操作平板電腦,接觸全世界。
他被燒毀的表情,逐一回到臉上,可以笑談榴槤貓山王。
他拿下了護面具,告訴別人我很靚仔。
這個穿越火海後活下來的孩子長高了,痊癒中,也樂觀著,喜獲你們的呵護,邁向光明的未來。
一個能夠戰勝生命中最兇惡死神的孩子,跳出火光堅強成長,迎來的是溫暖的陽光。

◆閱光明日報封面“小敬仁4度赴美國開指/心願是自己煮一碗快熟麵”新聞有感。

到底有多少害群警

民間鎗聲再起,這一次竟然是警察先生開鎗射死老百姓。

雖然這不是第一次警察失誤的案例,但是恰逢警察大隊在全國舖天蓋地說要打擊罪案和偵查黑鎗氾濫的時期,卻發生警察變成殺人嫌犯,畢竟會驚動社會。

此案有一些特別之處,一是死者有犯罪記錄,曾在1969年緊急法令下被扣留,生前工作是頗為挑戰性的收賬員,二是涉及的兩名巫裔警察是在夜店尋歡,有女友陪同,而他們是在夜店發生衝突後釀成悲劇。

不是說有犯罪記錄的人一定有問題,黑社會老大一樣可以金盆洗手從良,但這種背景的親切友善好老板在夜店與警察發生糾紛後中鎗死亡,警方在記者會上放大他的過去,也是一種正常的做法。

不是說巫裔警察帶著女友去夜店尋歡一定是有違法行為,只是問題在穆斯林並不適宜在有賣酒的夜店流連,而且還是帶著手鎗尋歡,要知道手鎗不只會掉進大海不見,也會在醉醺醺的時候被有心人拿走。

當然可以說警察帶鎗上夜店是為查案或巡場,但是帶著女朋友流連在飲酒區,還與死者發生衝突,工作哪裡是這樣子的?

所以在警方還沒查清楚真相並公佈原因之前,此案充滿很多想像空間,也提供了警方一些可助警隊挽回形象的可努力方向。

雖然警方還可以堅持說這只是個案,但是當有兩個穆斯林警察膽子大到敢帶著女性朋友去夜店尋歡的時候,說明他們已經目中無人,完全不懼於被發現或投訴,也表明這個地區的警隊已經越界出軌。

事件也讓人聯想和擔憂,全國各地警區這麼多,到底有多少個警區有多少隻害群之馬?一隻害群馬一個舉鎗的小動作,便可以完全毀掉一個家庭的希望,警方如何遏止這類悲劇不再發生?

此案正在調查之中,但是民間對這類警察查警察的期望,與對反貪委會查大官的想法差不多一樣,就是擔心他們只是做個樣。

反貪委會查大官吃錢的時候,結果通常是證據不足,查警察涉嫌殺人的時候,結果多是自衛反擊,最後統統無罪。

你可以說老百姓思想不健康,對官方和警方有偏見,但既然這種荼毒已經造成,警方要做的是以具說服力的表現消除老百姓的誤解。

趁著這個有酒有女人又鬧出人命的案例,老百姓都在看警方怎麼努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16日)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警察殺人,別再說只是個案

警察,是受訓來保衛老百姓的人民保姆。
人民納稅,國家給機會,提供他們專業訓練,供給鎗枝,賜予特權,就是要他們好好看住市民的生命和財物。
所以受訓後的警察至少要有一顆冷靜的腦袋和沉得住的耐性,才不會衝動或情緒化的濫用手上的鎗枝。
隨著警察濫權濫開鎗的事件常有發生,一直有部份害群之馬釀造大禍,說明警隊的紀律和素質,是時候重整和補強了。
你不能再說這只是個案,總是辯稱警隊沒問題;你不要再說這一定是自衛,先公平公正的去查出問題;你不要先入為主的說有案底的人一定有問題。
如果警方能表現出他們的確透明化,而且沒有偏頗的找出答案後,人們就會相信答案就是真相。

◆閱光明日報封面“夜店起爭執/警察鎗殺收賬員”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馬華和民政要看的是照妖鏡

馬華和民政黨這一對國陣裡的敵人同志,向來都是歡喜冤家,雙方互動最和氣的時候,通常都是有國陣老大在場的時候,畢竟“關係融洽”這場戲不能不演,登上報紙的,必須是盟黨之間言談甚歡的鏡頭。

攝影記者捕捉巨頭親切暢談時,將他們的笑容定格,再通過報紙把融洽的真相傳播出去,讓世人以自己的智慧為政壇的虛情假意打分。

在這裡,攝影大師說的“鏡頭不會說謊”,有了更明確的詮釋,它指的只是表面,攝不到內情,無關真相。

不過攝影記者的鏡頭有照妖鏡作用,可照出政客的前身,和真身。

比如說,當馬華和民政黨這對505大選戰敗的難兄難弟在互相揶揄和攻擊的時候,把他們在戰前同仇敵愾,手拉手一起走的照片拿出來照一照現在,就可以照到那些年抱在一起說要打民聯的時候,大家自己人都是演戲的妖怪。

如果只是一片普通的鏡子,只能看到反射的表面,沒有辦法照出鏡中人隱藏但已經被定格的背面。

所以,當馬華總會長蔡細歷失言說馬華若交給廖中萊領導將會變成第二個民政,隱喻民政黨比馬華更糟糕,因而掀起民政黨上上下下的憤怒後,民政黨代主席鄭可揚說要送給老蔡一面鏡子“先照照自己”的反擊,其實不夠給力。

你要老蔡拿鏡子看什麼?看實力,馬華雖然剩下少少的7國11州議席,但民政黨僅剩1國3州,馬華減半都比民政強;論代表性,馬華可是純華裔,老蔡怎麼看都是看到這些啊!

真要以“先看清楚自己”來羞辱老蔡作反擊的話,建議鄭可揚應該去讀一讀古龍小說,他的書裡有一招相當毒,即是叫對手“撒泡尿照照自己”,根本連買鏡子送給老蔡的錢都省了,還可以叫老蔡快快去小便,多爽快。

不過,無論馬華和民黨的口水戰會延續多久,在華人社會看來,難兄難弟之間的胡鬧只不過是一再印證華人一盤散沙的悲哀,告訴大家它不是最糟,而是繼續越來越糟。

如今家家戶戶都有一面照妖鏡照到種族政治在抬頭了,你們兩個失敗者還在比誰比較糟,實在比糟糕還更糟。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14日)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政客跟警方去殲匪,無聊的遊戲

警方殲匪,政客問責,人民關注,一切都是正常的人間生態。
只要警方說得出殺賊有理,就算政客提出了什麼大道理,也不會對治安有什麼改善。
老百姓一面聽一面看治安變成政治遊戲,也不會對事情的演變抱多大期望。
一個是與握鎗的匪徒駁火維安,一個是不忍看到太多匪屍後,說是要維民,他們都做了自己的工作了,還需要演變到意氣用事,把執法當成兒戲嗎?
就算政客領略到警方必須殺匪的無奈,又能對減少冤案帶來什麼助力?
就算警方解決了一名政客的疑惑,又能減少多少次有心人對他們可能濫殺的懷疑?
這種超級無聊的遊戲,他們無須若有其事的玩下去。

◆閱光明日報封面“警方邀公正黨副主席一起去殲匪獲接受”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梅艷芳遺物賤賣,遲來的惋惜

百變梅艷芳,千古留芳名,竟有如此令人萬分傷心和遺憾的遺物賤處理,芳迷必是億萬個不願意。
應該將它們設館留念,或是拍賣處理的兩種意見,其實都來得太遲。
梅姐走了10年,如果真的這麼在意並高度評估她的遺物,10年前便應該發動設立梅艷芳遺物館。
匯豐信託基金手握梅姐遺物大權,如果懂得尊重和珍惜這位離世的顯赫客戶,就不應該等到梅姐遺物快要發霉的時候,才拿出來賤拍換回一些碎銀。
有些事情有心不怕遲,但大多數事情是怕遲的,再加上沒心,黃金都會變腥。
所以現在才說珍惜的芳迷芳親或芳友,其實都表現不出真心,而匯豐信託基金冷冰冰,要的只是金,哪會跟你說人性。

◆閱光明日報封面“梅艷芳千件遺物賤賣”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高價買來的死亡遊戲

這是一場買賣雙方都須負責任的悲劇交易。
女遊客塞錢慫恿業者違規,是用錢買危機的錯誤決定,業者收錢挑戰遊戲極限,是因貪婪而遊走死亡邊緣的玩命。
女遊客因為好玩,硬硬要玩,因而賠上性命,不能完全說是自食其果,她若知道可能丟命,豈會堅持飛翔。
業者最能拿捏遊戲危機,站在職業操守,萬萬不能因為利益而讓遊客去冒生命危險才是。
遊客帶著玩樂的心情失策,會興奮到得意忘形乃人之常情,但業者帶著專業經營,豈能因獲得高利而忘形到帶客人去“行刑”?
要追究責任的話,可能是一場冗長的爭執,一方付出了寶貴生命作為誤判的代價,另一方還未知會受到什麼程度懲罰。
但對於這一種高空飛翔遊戲的安全性,至少已提供必須加強保安措施和職業操守的訊息。

◆閱光明日報封面“水上飛翔安全繩脫落/100公斤女遊客跌死”新聞有感。

從《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看公僕機構的爛腳

有個叫“全國廉政機構”的主席說,政府官員並不是買貴所有的物品,只是在一堆合理的物品價格中,出現幾種價格比較昂貴的項目而已。

他說,從《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得知,公務員犯下的很多失誤並非在於賄賂或濫權,而是能力問題,包括他們沒有把所有的心思投入在工作。

是的,你沒看錯,這機構的確是有“廉政”二字,而他們這種講法,也幾乎是在宣告我們的公僕在一大堆貪腐濫權的證據被公開後,仍然持續和互相維護的腐朽想法。

糟糕嗎?的確很糟糕,而且是糟透了。

第一糟,是全國廉政機構的辨識能力問題。如果市價十令吉的東西,官員用十三令吉或十五令吉買,在一般正常的老百姓看來,就是“比較貴”,如果用二十令吉,已經是非常貴,上到50令吉,叫著超級貴了。

但是,一個100令吉的掛鐘,官員用3800令吉來買,而且是買了20個,用了7萬6000令吉,它的離譜貴已經沒有洽當的形容詞來說了,他們竟然用上“比較貴”來形容,創出自反貪委會說的“買貴了”之後的另一個經典。

若非這個機構對錢財差額的辨識能力有問題,便是他們有其他目的。

第二糟,是全國廉政機構存在價值的問題。如果他們要做到實至名歸,對得起老百姓,最起碼的表現是引導和監督公務員邁向一個廉潔和可信賴的方向。

可是,當一大堆貪腐和濫權造成的鐵證擺在全民眼前的時候,他們竟然說官員只是能力問題和沒有認真工作。

當一個或一組官員有辦法用1萬4670令吉去買一個市價200令吉的普通A4呎吋紙掃器的時候,這已經是一個可以越過多個政府監督系統的超能力和高明無比的心思了,這個機構竟看成官員能力有限,我看有能力問題的是這個機構才對。

不過最大的糟糕,還是每一年在一大堆的貪腐證據公諸於世後,政府和反貪委會的處理態度仍然維持在“見招拆招,既往不咎”官官相護,尤其涉及部門的首長們,更是使出了高明的太極神功四兩撥千金,志在把所有引到官員私人戶頭的千萬兩黃金推到十里霧裡,從此無蹤。

長官們並沒有對屬下可能涉貪的證據說重話,更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們必須負上一定的責任,單單是這一點,便可隱約評估這種“買貴了”或“比較貴”的腐朽文化,在官場可能已經從頭爛到腳。

再依此推測,日前反貪委會說已經設立小組調查報告提及的疑涉貪腐項目,希望不是做戲般的其中一隻爛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11日)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警方掃黑擋不住的殺戮

鎗聲再起,民間殺戮再現,又是印裔斷魂。
這期間警方荷槍實彈走上街頭掀衣服、認文身和定黑幫的動作,好像是戲一場,沒有留下餘威。
那時候所謂的黑幫分子盡被網羅,甚至被逼逃到鄰國避難的警隊赫赫戰績,好像只是風光一時。
或許是警隊立了大功的短暫鬆懈,或許是黑幫恩怨無法再忍,或許是偏門行業的零星衝突,總之子彈還是飛起來,射入對方要害,再掀腥風血雨。
可見黑幫若要尋仇除敵,哪理你風聲多緊,找到機會開鎗,便扣下板機。閻王要人三更死,絕不留人到五更。
匪徒在暗,警察和獵物在明,現階段世上還沒有什麼方法可以預知他們何時何地會動手。
如果能讓每個人相信巡警隨時隨地會出現,或許才可能不讓子彈亂飛。

◆閱光明日報封面“2殺手闖餐館,50食客驚魂/2鎗殺富商”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

破案只是安慰,不是安心

兩個人聯手幹案,可以在三年裡幹了三百多宗案不會失手,已經是一個傳奇。
上得山多終遇虎這句話在這裡不夠力,做案三百多,何止上山多,簡直是太多,而虎來得太遲。
所以,是要說警方很利害,一下子便破了三百宗案件,還是說匪徒高招,做了幾百次世界,安然度過一千多個日子後才失手?
當然,只會潑冷水並非文明的行為,警方也須要老百姓的鼓勵才有動力,但是你讓兩個小賊在同一個區域為所欲為三年多才找到他們,應該不敢期望掌聲吧!
不是要說破案也嫌,沒破案也嫌,只是想說能不能大聲告訴老百姓,警方真的立志守護人民,有在盡全力巡視城市的每一角落,經過每一個人的身邊。
大聲宣佈破多少案,只是勾起多少受害者當時的痛,最多是安慰,不是安心。

◆閱光明日報封面“2匪扮晨運客撬車偷竊/3年幹300案”新聞有感。

成立小組查《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反貪委會醒了嗎

反貪污委員會終於有個像樣的動作了,即是宣佈成立專案小組調查《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裡揭露政府各部門和機構的紕漏及弊端。

這一次將會以什麼方式收尾,暫時無法想像,不過以前的經典,人們都是記得的。

當年那一句穿透大馬人靈魂的“買貴了”被傳頌至今,在民間幾乎已成為諷刺反貪委會官官相護的關鍵詞,如今他們說要調查政府弊端之前,也應該記得曾經說過的荒謬,這一次,能不能來真一點?

“買貴了”之說,其實已經是一個貪污跡象,接下來的動作應該是徹查“官方為何會買貴?商家為何會賣貴?”雙管齊下,答案就已經呼之欲出,問題還是在於專業的反貪委會沒有再往前一步,而他們舉步難行的最大原因,極有可能是有隻無形的巨手擋在前頭。

根據反貪委會調查主任此次的口氣來測誠意,所知是他們會針對總稽查司報告裡的其中15個項目開檔調查,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仍是讓老百姓覺得官方貪腐很多,調查的很少,這是刻板印象造成,沒辦法。

其實這也是很好的開始了,因為有做好過沒做,如果15項目查到好結果,真的捉到貪官和涉及行賄的商家,也會成為很有效的響炮,直接警惕往後各政府部門的貪腐行為,只要他們是真開檔,真調查,真行動,就是有對納稅人真負責。

不過,反貪委會調查主任為了說服老百姓相信他們的肅貪誠意,特地舉出他們已從《2011年總稽查司報告》裡揪到了兩宗貪腐案,並有5名公務員受到紀律行動對付的例子,實際上只能取得反效果。

世界上的任何承諾和強調都一樣,你先要有一個良好的誠信背景挺住,才有條件許下人們可以信賴的承諾,而肅貪的神聖任務涉及國家形象和國力,就算沒有承諾,也得做足100分的鐵面無私。

所以調查主任是舉錯例了,它最大的效果是提醒老百姓,反貪委會這個龐大組織在獲得了相當可靠和詳細的巨大官方疑似貪腐資訊後,只對其中兩案展開行動。

也就是說,反貪委會在2011年報告上的成績是完全不及格的,他們仍然容許“買貴了”笑話繼續發酵,與此同時,也表明相關政府部門的各級負責人也沒有追究,也就是表示整個可能存在的貪腐集團和運作,仍在無驚無險中帶到接下來的每一天。

現在,就看明天以後,反貪委會有沒有能力和誠意接領醒過來的一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9日)

2013年10月7日 星期一

官方誰還在尊重中文

看著森美蘭州軍警與國家藍海策在聯合演習中鬧出的中文笑話,許多人在笑過之後先按住胸口嘆息,然後在心裡暗忖:好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走了,不然讓他看到這類幼稚園中文,豈非以為“大馬是中華世界以外中文保留得最完整的國家”這句話,只是一個傳說?

說到這類話題,總讓人聯想到政府各機構對中文的漠視,得空便在各大小官方活動表露無遺,甚至還有高級官員近乎弱智的說“給你用中文就應該感恩”,看他們如此藐視國家默契也不會被追究,你就不難明白為何董總會對政府的華文承諾仍堅持住九成以上的懷疑。

什麼時代了,當全世界在學習中文以期國家和民族在未來可以和世界上最大的中國市場接軌之際,在中華世界以外,在地球上蟬聯中文第一名超過百年的馬來西亞,尤其是政府集團裡的小破崙和種族極端份子卻在處心積慮逐步廢除國家的“中華神功”,他們的腦袋裡裝的到底是什麼來的?

不說以前的笑話了,就以森州軍警演習的案例來思考,整個笑話橫幅能夠通過層層關卡到上街貽笑大方,也是一個傳奇。

簡單想,當演習活動的最高決策人要放上中文和淡米爾文的時候,最基本的工作態度,總會要求負責設計橫幅的下屬或外包商不要弄錯吧?OK,就算決策人太忙碌,全權交給他信任的下屬處理,但下屬至少也是個有讀書的小官,應該有足夠智力明白要公諸於世的官方文字不能有錯。

接下來,再聯想華人部份:其一,兩大官方機構裡,難道真的沒有一個值得他們詢問中文正確的人選嗎?是沒有一個懂中文的人或是內部不屑一問?其二,負責製作整個橫幅的過程中必有懂中文的人,如商家或是打中文字的人員,只要中學程度便已知“辭退,如果我們不怕”這句話根本不像話,難道他們知道了卻不點出來?

甚至還有人說,這是因為政府部門裡沒有馬華代表,才有今日錯用中文的問題,哈哈。

要我來講,歸根究底,還是官方機制裡一直在減少中文因子的議程造成的,中文已經淪落到沒得求大,求多了,如今連“不要錯”也失守了,你不要跟我說有在尊重各族語文這種超級廢話。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7日)

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總稽查司報告的最大貢獻:氣死納稅人

一年一度國家財務與管理的總稽查大秀,沒有意外地繼續重演大離譜。

老百姓看著一筆又一筆的荒謬開銷,算著自己辛苦繳上去的納稅錢瘋狂被官員揮霍甚至侵吞,再聽到大小官員幾乎是不可思議的說法,縱然氣得快爆炸了,也只能儘量控制自己,因為爆了也是白爆。

老百姓也還記得反貪會不可理喻的經典回應“買貴了”,然後便當作沒有這回事的去捉小魚,讓可能涉及貪腐的濫官員都還沒開始擔心,便已經放心了。

老百姓也不明白,為什麼堂堂一個誇言要在7年後成為先進國的一個大馬,會在政府機構和私人企業上的財管方面,持著如此超級離譜的雙重標准。

掛牌公司和一般企業,如果在稽查的時候有一些賬目不清或一些開銷交代不來,負責人分分鐘都會吃官司,甚至公司都會被對付,但是政府部門官員在用著老百姓的錢犯上同樣錯誤的時候,卻只是一句買貴了便萬事春夢了無痕,這像話嗎?

根據總稽查司的說法,他已經做了他應該做的,即是盡全力找出所有官賬弊病,並向他們提出改善建議,其他的就交回給政府。

換句話說,當總稽查司將所有可以搬出來晒陽光的濫賬公佈,讓老百姓鳥聲四起之後,接下來就看政府如何善後,可是你看政府做了什麼?

一年又一年的荒唐照舊,可以見光的濫賬重現又重現,涉及的相關部門,無論是他們的阿頭或者是直接涉及的大小官員,根本不見有人出來認錯或是承諾改善,更別說揪出涉及官員示眾。

更奇怪的是,如果同類事情發生在私企,任何人都可以向反貪會投報賄賂或涉貪,但在國家的賬目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看到裡面有鬼了,而且是有很多鬼,可是捉鬼行動竟然鴉雀無聲,為什麼會這樣?

反貪會打著肅貪的義無反顧招牌,為什麼在證據十足的問題公家交易上,仍不願自動上門偵查?

反對黨議員看著一大堆可以用來攻擊執政政府的證據,為什麼提不起勁組成一個龐大投報反貪會隊伍,把國陣政府搞得雞毛鴨血?如果是認為鬧了也是白鬧,官是國陣做完,那其他事情也一樣是白鬧,反對黨又鬧來作啥?

再接下來,看得最清楚的是總稽查司的隊伍,如果他們沒有被限制不得投報反貪會,他們更應該為老百姓守住口袋,才算是真正稱職,可是現在看來他們是找到買貴的證據之後,便已經收工。

嚴格說來,整個國家賬務的稽查制度和意義,只是若有其事的白忙一場,志在銷賬,而非查賬。

它最大的貢獻,就只是每一年拿來氣一氣老百姓而已。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4日)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魔鬼入侵老師

教師,有個好聽的稱呼叫靈魂工程師,這是從以前傳下來的尊稱。
現在的教師不同了,或許是世間魔鬼越來越多,他們不但未必有能力修飾好孩子們的靈魂,自己的靈魂也被魔鬼入侵。
所以有老師指示學生去浴室用餐,有老師叫孩子們回去中國或印度,也有老師在學生身上練拳掌耳光。
為人師表,先不說能力,最基本的條件和形象,至少也是有禮、和氣和有耐性,這樣才能教好孩子。
凡瞬間就能動怒的老師,而且動起怒來不是打學生就是侵犯學生種族和宗教背景的老師,他本身就已經污辱了國家教育和自己的專業,那些年的書,白讀了。
最好是,往後每一個老師都經過精神檢驗,讓學校恢復成為孩子們最安全的地方。

◆閱光明日報封面“學生記不起父親電話/老師摑破耳膜”新聞有感。

2013年10月2日 星期三

2012總稽查司報告:失鎗失去何方

市面黑鎗到處響,子彈到處飛,跟警方遺失鎗械有沒有可能有關係?
講是這樣講,但是以年失44支鎗械的小數目來扯上一年逾百宗的鎗殺和持鎗行劫案,未免太小看匪幫,也太高估警方害群馬。
從警方年破多宗軍火案並起獲多國生產的鎗械來看,警方失鎗是賣到匪徒手上之說,可能性極微。
破獲軍火案之多,也說明了在黑市買鎗,不會比向警方害馬購買更難,不等於警方失去一支鎗,民間就多了一個鎗匪。
所以警方失鎗必為匪徒所用之說,有也只是冰上一角,倒是警員“人在鎗不在”的散漫和疏忽態度應該嚴苛正視,嚴格懲罰。
等閒視之的話,散漫和疏忽必會傳染,繼而影響到警員偵案心態,捉賊也“青青菜菜”,那才是真糟糕。

◆閱光明日報封面“2012年警丟失44鎗156手銬”新聞有感。

文丁客家村逼遷悲情

森美蘭州文丁客家村拆屋事件,人們都看到居民肉身擋神手的驚險鏡頭,想像得到當時情景的恐怖萬分,也感覺到村民失去家園的悲憤不平,但是,真要讓事情演變成肉身擋車的悲壯嗎?

在居民的部份,他們膽敢不惜冒著生命危險去保護鄉村屋,至少表示這幾片木板、瓦礫和底下的土地價值,遠遠超越他們的生命和下一代的未來,所以他們才會捨命保家園,但是,為什麼他們當初卻守不住呢?

在發展商方面,縱然這盤生意說是照著一切合法程序進行,還加上庭令加持,但做生意除了賺錢之外,難道非得把所有讓利精神和人情味都給神手輾碎嗎?

法律這一邊最難捉摸,一會兒給發展商庭令拆屋,一會兒給村民庭令阻止神手,在法庭與雙方律師三方各出絕招見招拆招期間,村民對家園的患得患失心情多次反覆折騰,結果總是要搞到遷村的程序演變成逼遷,繼而轉成火暴處理,越來越難收科。

可見法律雖說是鐵律,卻仍有其不足之處,其最大不足是在於提供多處空間讓條文與條文之間相互牽制與產生空隙,就看律師有沒有辨法鑽進去和懂得反駁來反駁去。

像客家村歷經多次談判後還得演變成肉身擋神手戲碼,除了可能涉及賠償或補貼方式無法獲得共識,發展商最近兩次闖村動手的舉止不被對付,反而是合法進行,也難免讓老百姓懷疑背後必有另一隻巨手在操控劇情。

每當發生逼遷事件,不能怪老百姓一般都懷疑這是官商合作的惡行,他們為了利益而持強欺弱,把小市民踩踏在腳底下登天,畢竟整個事件的動作就是大財團通過庭令把原本住在該處的小人物驅趕,然後建起新房子把付出更多錢的新屋主引進來。

根據大部份發展商的說法,這是一個法治國家,他們是合法的守規矩商人,所以他們購地建屋都是依據合法程序進行,會發生逼遷悲情,很多時候都是居民受到有心人的影響後才會走到神手面前擋路,再不然就是居民太貪心,要求更多賠償。

聽起來發展商之說也有其可能性,但將心比心,發展商不願賠償到居民滿意的數字,也一樣說明他們不想賺得少不是嗎?既然居民和發展商心中各有一把呎,各自衡量自己的數目,就沒有所謂的賠償多少才是最合理之說,尤其是對老家的感情,更難以金錢來衡量。

所以當事件走入冷冰冰的法庭之後,只好繼續由律師們斗法和玩殘小市民,這種須要人情協商的人間糾紛,法律只能被善用和利用,無法為扶弱所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2日)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滅掉文丁客家村的不是神手

發展商誓要滅掉文丁客家村之心,已經不必再疑懷,利益之心遠遠凌駕客家心。
上個月在案件上訴期間,已經動手一次,看似藐視法庭的行為,最後卻沒事,顯然他們知道可以去到哪個法律極限。
這一次他們又看到空隙,趁著村民要待10月17日才入稟最高法院申請暫緩發展商工程的庭令,他們卻在20號發律師信給村民,限7天內搬遷,27號到期。
28和29號是週假,30號他們就帶著神手進村拆屋,表面上“通融”了3天。
但是村民25號才收到信,是不是應該等到10月3號動手才合法?不然郵寄浪費的時間都合法算在村民頭上,法律條文豈非是與財團合力欺弱?
看村民肉身擋神手,令人感嘆,能擋到何時?幾次?
其實最大的破壞力不是神手,而是官商的聯手,和法律的失守。
縱然千百隻手護村,也只是螳臂擋車,阻上一時。

◆閱光明日報封面“發展商硬拆文丁客家村/30人牽手擋神手”新聞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