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收300萬,不感恩也得感謝

三百萬令吉付出去了,就如首相說的,“債務”還清了。應該是人人歡喜沒人愁,任何閒言閒語,也應該就到此為止。

感恩論也好,威脅論也好,乞求論也好,完全沒有營養,不提也罷。國陣政府講到做到,如果沒有給掌聲,更沒理由給噓聲。

有些人卻不認同這種說法,說什麼300萬撥款事件引起很多雜音發出來,是因為有異議份子吞不下“不給票,還拿錢”這口氣,所以容忍一些搞屎棍煽風點火,意圖激到叻思華社覺得受之有愧,以“確定”華社骨子裡反國陣的真面目。

搞屎棍是指誰?“唔使問阿貴”,是人都知道搞屎棍有兩個,一是“雞鵝”,另一則自命權威組織。

那些傢伙算起來也屬於大馬政壇怪胎,一個輸掉了一州天下,也不在政府政黨主流之內,仍可以大言不慚的借題發揮,挑撥問題而未被對付;另一個更不用說了,幾乎可以說是為所欲為,擺明極端思維和言論,到目前為止尚算安然無恙。

一說照顧土著和印裔就好,另一說要華裔懺悔,哈哈哈,繳稅數以億計的國家一分子,何須為領取政府誠意撥出的300萬令吉學校發展基金而自責?像拿到年終花紅,應該是開心才對。就當作那些話是小孩子放個又臭又響的屁吧,走開一點就嗅不到了。

怪不得首相特別關注這一塊,因為這有損“一個馬來西亞”大願,所以他特別在週三的內閣會議上訓導各部長,大家一定要慎言,不要擦鎗走火。

其實,不只部長要慎言,華社也得慎言,更不要被利用。如果有誰隨著放臭屁智障愛國者的極端言論起舞,就是他們求之不得的事,必會如獲至寶,乘機大炒特炒,以撈取政治資本。

那時,權威組織的地位將更加實至名歸,怕是連政府也更要看他們的臉色了,而這也不會是國陣政府尤其是“一個馬來西亞”總工程師納吉所要的情況,因為它對健國無益。

300萬令吉已經到手,其實就算不想說感恩,至少也要說感謝,如果還要懷疑什麼或誰說誰的目的是什麼,都是廢話了。最結實的成果,是一間缺錢的華小需要建校基金,而政府給了錢,應該是皆大歡喜才是。

現在要做的,是再去籌募另外的200萬令吉,快快把新校建起來,全力去辦華教的千秋大業,為國培育人材,共創先進的“一個馬來西亞”。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9日)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趙明福案,普緹還不快點來

等了好久,應該來的時候過去了,就連烏雪補選也都過去了,泰國神奇法醫普緹還是沒來,倒是讓英國佬法醫先出場。

據說英國佬更專業更權威,他參與過戴安娜王妃屍體的神聖解剖,也曾替一具5300年的人類木乃尹進行遺體驗屍。一個是全人類最喜愛的戴妃,另一個是歐洲最古老兼保存最完整的“冰人”,這樣的超然地位,當然遠遠超越剖驗最多腐爛屍骨的普緹。

所以,縱然他是代表反貪會的法醫,但基於他的顯赫背景和專業,大馬人當然對他有所期待,看他帶來什麼專業的成果,替大家上一堂地球上最高境界的驗屍課程。

可是在這位超級專家出庭供証過後,顯然的,他的供詞完全無法讓人腦筋激盪,反倒令人昏昏欲睡,因為它的內容大馬人再熟悉不過,都講過很多次了,言詞之沉悶及跟大馬法醫的觀點太吻合,完全沒有新鮮感。

沒有新證據被發現,沒有激發新思維的新推論,沒有聽起來算是新進展的說詞,更沒有提出大馬法醫想不到的新結論。

他說的,國內的法醫都重複了幾次,所以英國佬雖然在冥冥之中被安排搶在普緹之前出庭,卻也沒有帶來任何突破。算起來,他的說詞只能讓大馬法醫加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

如果硬要從英國佬的出場點出可取之處,或許,他在庭上以投影機透過斷層掃描圖解說趙明福骨折情況的供証方式,是此案的新看點。

不過,這也只是英國佬在原有的內容上下多一點工夫,一來是表現他的專業,二來是把同樣的詳情向大家講更清楚說更明白,但是卻沒有找到更新的成果。

然而,這些一張又一張以新科技表現出來的斷層掃描圖,或手腳骨折,或頸椎脫臼,或下巴骨折,或頭骨破裂,每一吋都是趙家人尚未痊癒的最痛傷口。

但話又說回來,英國佬是權威法醫,他在耗力製作這些圖片的時候,是志在交代剖驗結論,趙家人若觸圖傷情,不好意思,這完全不在他的考慮範圍。

如今的演進,是朝向“否定普緹”的進展,英國佬還透露,就連普緹自己也在她的報告中推翻自己曾指趙明福肛門的傷口是被硬物插入導致撕裂的說法。可是,他只說出這一點,製造出來的效果,當然是“普緹認錯”,他們都對。

那麼,普緹還堅持著自己哪個論點,還有哪一點她“認錯”了?尤其,80%他殺的推論,還剩下多少巴仙?她不自己來說,英國佬卻代她說出一點點,驗屍庭竟會走到這種怪異秩序。

看來,普緹若還不快點消除“壓力”,排除萬難來馬供証的話,她的驚人推論可能會被逐一擊破,期待其他內情曝光的大馬人,將越來越少思考題供選擇。

英國佬雖然受到恐嚇,仍留下來供証,普緹獲得大馬政府和警方承諾會保證她的安全,就更應該來馬,以維持她享譽多年的“神奇法醫”金字招牌。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8日)

2010年4月25日 星期日

鐵道局設女性車廂不到位

馬來亞鐵道局要向東學習,學起人家在電動火車搞“女性車廂”,過兩天週三就要試跑,首個起點是吉隆坡冼都通巴生港口路線。

據鐵道公司的發言人說,選擇這條路線試跑,是因為它經過較多居民密集的地區,沿途停22個站,每日平均客量4萬人,主要乘客是上班族,是本區域電動火車乘客量最多的路線。

電動火車共有3條路線,另兩條是萬撓至芙蓉和萬撓至丹絨馬林,3條路線每天總客量約9萬8000人。

鐵道局有此改進,怎麼說都應該賺點掌聲,畢竟這間百年老店已經衰竭得像一隻發胖又老花的高齡蜈蚣,縱有千足,卻總是後腳打前腳,前腳又擋後腳,體型笨重,雙眼模糊,雖還是走在軌道上,卻永遠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尤其,此次改進的是設立“女性車廂”,更是值得讚揚。

讓姐姐妹妹們感到安全與舒適,不只是所有男人的責任,更是公共交通供應一方應該提供的服務,不然姐妹們付錢上車,還要受到“咸豬手”騷擾,小則羞澀受驚,大則心靈受創,很不公道,也很不人道。

只要想到我們的妻女姐妹在密密麻麻的電動火車廂裡受到變態的電車色魔出手凌辱,你就會認同,在一些低等生物和外勞參雜的電動火車上把尊貴的女性親朋好友隔開至安全之處,是一個偉大的工程。

不過,即是偉大的工程,就要具備一些達致偉業的條件,我們的鐵道局是怎麼做的?

依鐵道局發言人的說法,是在現有的3個車廂隔出一個“女性車廂”,剩下的兩個依舊是男女老少和電車色魔出沒的混合車廂。發言人也請乘客放心,這不會出現“女性車廂”空位太多,混合車廂人滿為患的問題,因為根據他們得到的統計報告,電動火車的乘客有60%是女性。

所以,不是增加新車廂,是在已經擠到滿滿的3個車廂中硬硬抽出一個來做,看哪個女性腳步跑得快,就可倖免於電車色魔的咸豬手,其他27%被逼擠進另兩個車廂的女性,只得打醒十二分精神,以免自己的三點被侵,兼得小心電車扒手。這是她們帶著疲憊的身心下班後,在回家路上還得面對的另一輪折磨。

由此可見,負責交通規劃的決策機構,縱然偶有佳作,卻仍是停留在“題目好,內容糟”的階段。比如,在擁擠的大道上設天橋,說是要舒緩交通,最後橋建好了,工程付賬了,結果路況更糟糕,因為是在原有的路上硬硬霸佔一條通道設為天橋進口,非增寬道路;比如,在原有路段開闢巴士和德士專用道;比如,在原有收費站“霸闢”快速巴士專用道、touch n go和smart tag等等,都是失敗實例。

“女性車廂”的開跑,仍是在這種思維之下的改進,會有什麼好成果?空間沒增加,班次沒增加,卻說新措施會讓乘客更舒服,怕的是每天擠到身心疲憊的電車一族會覺得被愚弄,繼續積怨。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6日)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交通部先修官再修法

短短的48小時內,神聖的國會殿堂上演了一場並不好看的鬧劇。由交通部建議的201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週一提呈下議院一讀,週三在人民的噓聲中撤回。

不能說此舉貽笑大方,認真的想多一點,會覺得可悲,但卻是人民可悲,不是官。因為任何未經思考週詳的修法,通常只會對納稅的小民不利,與享俸祿的大官無關,或許他們才不管。

交通部一條街都是人才,從上面的高官到下面的九品官都是讀書人,也都有足夠的能力瞭解任何改制或修法都不能倉促行事。君無戲言,政無戲法,一經實施,民富國強或民不聊生,即見真章。

最糟糕的做法,也會設立個研究小組去作市場調查,另一個小組做資料統計,再另一個小組分析各種可能之後提供改革建議,一直順序往上級報告,最高點就是決策的單位了。它可能是一個人,比如說部長或總監,也可能是一個組,比如說首相署的交通委員會,萬事都由這類決策單位拍板決定。

這麼簡單又標准的管理程序,中學生在搞活動的時候都懂,享俸祿的高官怎麼會不懂?除非,他們還有更超乎常人的想法,不然,提都不應該提出這種打壓式的修法主意。

所以首相署部長許子根的說法夠有創意,他說此法案僅屬初步建議,還說即使是通過法案二讀,同樣可以展延或修改。

如果是針對成熟和利民利國的修法,許子根的話是說得不錯,但是這類苛刻的修法建議,一看就是對小民狠抽一大鞭,根本就是提都不應該提,不是一讀或二讀的問題。是因為它有毒,不能讀!

許部長為表示當局在這方面欲順民意,呼吁民眾若有更好建議,不妨通過各種管道向政府提出,這是另一個創舉。官門深似海,民意往那兒輸送,送達後誰會看,鬼知呀?

修法是個好主意,小民和政府一樣都想要降低違例事件和交通意外,說到完兩方面都是小民在承擔,面對壓力的不是在辦公室統計車禍數據和罰款收益的交通官。

掌管國會事務的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說法案撤回後,會在6月重新提呈一讀,他也同意罰款頂額300令吉和滿16歲可考摩多駕照的條文應保留原狀,並指作出此決定,是為了全國人民的福祉。

這麼說,當時提呈修法的機構就沒有把全國人民放在心裡了。這個機構,應該先被修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3日)

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交通部是缺錢用嗎?

交通部在國會下議院提呈的201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讀,建議交通傳票罰款最高限額從原本的不超過300令吉,調高至1000令吉 ,以嚴懲冥頑不靈的駕駛者。

又是提高罰款這一招,又是採取沒有辦法中的辦法。重罰之下,必有順民乎?

據知新加坡是如此,條文很多,罰銀很高,人民很聽話。不過他們確實是無法不乖,因為每天一睡醒,走出大門上班途中,就被各種法令包圍了。以前有個網絡歌手還唱過一首歌諷刺他們,說新加坡人嚼了香口膠也只敢在馬來西亞吐。而且,大馬人去新加坡旅遊的時候,也會變成順民,因為怕被罰款。

這一次,交通部決定向新加坡學習了嗎?可是,當局對道路使用者的教育和公路的各種基本建設和安全措施,卻不見得已作好准備。

如果功夫未做足,就要厲行嚴律,對人民來說未免太苛刻,因為你要人民嚴守馬路規矩的同時,也應提昇馬路上的一切設施,至少要人性化、合理化和朝向“不讓駕駛者輕易違規”的目標努力邁進才是。

比如說,在荒野的筆直大道,不要莫名其妙的限速40或50公里,更神奇的是你一超速,真的會天降勇警在你面前,要你交出lesen;有時候,在同一條雙線的小路上,突然見虛線,當你開始越車,又變成雙線了,結果馬上又在前面驚見勇警;或者說在繁忙的街道上魯莽的大羅里司機或長途巴士把你逼到路邊,但交警只看到你“試圖插隊”將傳票開給你……,以上種種,沒遇過也聽說過吧?

此外,凡車禍必罰款和態度行動期間的混亂抄牌,大部份皆非車主有意冒犯,最多是無意闖禍,但是,嚴法都拿來對付他們了。

有沒有想過,公路再做大一點、能操作的交通燈裝多一點、專業的交警或陸路交通局執法員人員訓練多一些、國民的公路安全教育再提升多一點,如此數管齊下同時進行,才算是科學的治理方法,一味提高刑罰,算什麼政策?

根據交通部提呈的修正法案,建議提高罰款的項目共6個,即超速駕駛、闖紅燈、插位、雙線越車、車禍和態度行動期間魯莽駕駛,都是車主慣常被抄牌的原因,當然也是違規者最習慣向執法員minta tolong的項目,更是最有可能涉及賄賂的危險地帶。

也就是說,如果執法人員不夠專業或者車主意識不良,在公路基建也沒有同時提升的情況下,實施高罰款制可能只會導致更多的賄賂事件暗地裡發生,它不但無法培養出更多高素質的駕駛者,也未必會提高國庫收入,實非良策。

重罰措施還有一個不良效應,感覺上像是當局有意在重罰之下,挑戰勇夫,看你還敢不敢違規?可是不完善的公路措施造成處處陷阱,使到大部份原本規規矩矩的駕駛者疏忽犯規後,卻得面對“勇夫”同等的刑罰,實在冤枉。

提出修改法令的官方有關人員,理應要考量我們的執法人員、公路設備和駕駛者教育是否作好充份准備,才來提呈修法,魯莽司機只佔小部份,何以要讓大部份順民一起受罰?

重罰出文明,在某些領域確實可行,但是我們首相署管理的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還沒有真正交出成績,整個交通的規劃八字都還沒有一撇,交通部就要先行高罰制,這一點很不文明。

難道,交通部很缺錢用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1日)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趙明福案,普緹真的不來了

在趙明福驗屍庭正邁入最令人注目的季節,就要輪到泰國神奇法醫普緹出庭供証的時候,竟然天降兩場補選。

在大公無私的選委會公佈烏場補選投票日之後,才讓人發現,這個黃道吉日,剛巧是在普緹4月20日供証之後5天,即4月25日。

於是民間猜謎興致飆高,為普緹是否會順利出庭作出種種猜測。

民間有此想法,當然是認為普緹的第二份報告跟第一次所說,可能相差無幾,除非她有找到可改變剖驗結果的新線索。因為她是經驗豐富,剖屍無數的神奇法醫,不會有癲三倒四的答案。

在這種預設思量的情況之下,有些人就會認為普緹出庭供証的話,如果供詞對反貪會不利,就會影響到烏雪選情,因為反對黨必會以此大做文章以爭取選票,乘機大力抨擊國陣政府縱容官家機構搞出人命。

若有此隱憂,普緹若來了,豈非不利國陣?

巧的是,普緹也埋怨近期她入境吉蘭丹時,遇到一點點麻煩。

不過,較後內長希山慕丁和警方已經拍胸口保証她的安全,所以所有“為難普緹”的猜忌,也都煙消雲散了。

換句話說,官方表現的是完全沒有考量明福案驗屍庭會審出什麼答案,會不會影響補選,大家不必亂猜疑,這不就是顯示他們公正、無私和不懼的風度嗎?畢竟明福案和烏雪戰,根本是兩件風馬牛不相及的事。

就在民眾卸下對有關當局這方面的猜疑時,卻又傳出普緹4月20日還是無法出庭的消息!想來時說不能來,能來時卻說無法來了,怎麼會變成這樣?

據雪州政府的說法,是泰國方面不放人,並非普緹不敢來或大馬政府不讓她來,這個突然改變的答案,可說是意外中的意外!

即是說,之前所鬧所傳種種為難普緹的風聲,雖然都已被各方否認,倒是結果很巧合的吻合了。普緹的大馬行,還是繞過了烏雪補選戰情。

這樣也好,不論普緹的驗屍報告跟其他法醫有沒有不同之處,如果它可能干擾到烏雪選情,遲一點公布對雙方都公平。誰知道普緹在第二次解剖時站得更近,看得更清楚,驗得更准之後,會得出怎樣的推論?

所以,民眾在4月20日等不到普緹出場,普緹的第二份驗屍報告不能在烏雪派上用場,天意也。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19日)

2010年4月15日 星期四

趙明福案,普緹哪可不來供証

幸虧,泰國神奇法醫普緹最後還是願意於4月20日來馬出庭供證,關注趙明福案驗屍庭的大馬人,“精神”終於有所寄託。

沒辦法,明福案走到這個地步,已經不再是趙家人自己的事,也不只是民主行動黨的事,更不是民聯將之政治化,而是一個馬來西亞人的切身問題。

馬來西亞人都要知道,都必須知道,一個活生生的有為青年,為何在協助調查時,會死在一個政府機關辦公樓的樓下?

這個真相,攸關國民的人身安全,更涉及國譽和官方機構的公信力,怎麼樣都得查個水落石出。

如今的演變,已經將普緹提升至一個對趙明福墜死案“看到另一個可能”的專家,加強了趙家對明福墜死事件“沉冤得雪”的可能性。

趙家和我們大家都難以相信,開開心心准備作新郎的趙明福怎麼會自己跳下樓?反貪會也說不關他們的事,而官方法醫的供証又不是很肯定,這個時候,突然有一位舉世聞名的外國法醫說出了另一個看法,等於是替趙家和民眾打開了一個情緒出口,當然教人對普緹有所期待。

反過來說,國陣政府也想知道屬下機構反貪會是否涉及濫用權力和草菅人命,如果說政府不歡迎普緹來馬供証,千方百計的為難她是不公平的說法,事實証明,普緹已來馬供証數次,何來生命受到威脅之說?

其實政府可能比我們更擔心普緹來馬時出事,因為她若遇險,全世界的眼光都會投過來,對我國鞭撻的輿論也會從全球排山倒海的湧過來,這對發展中的馬來西亞,是一種超級傷害。

因此,不妨相信全國刑事調查總監巴克里的保證,在普緹來馬時,警方將給予她全面的保護,確保她的人身安全不會受到威脅。

此外,也可以相信首相署部長納茲里指普緹不來馬供證,是因為不敢提呈第二份驗屍報告,並指責她是“騙子”的說法,只是一時衝動脫口而出,這正好可作為另一種詮釋,政府是希望她來說出剖驗結果,以示沒有官官相護這回事。

普緹當然不會說謊,也不必說謊。如此估算,對於普緹受到的壓力,猜想是有其他人為政府幫倒忙,這個案中案,現階段政府和普緹都是清白的,就像在真相大白前,明福和反貪會都是清白一樣。

所以無事了,5天後普緹最好真的會好端端的,艷光四射的來馬出庭,到時無論她說明福是自殺或是自殺,都是當頭棒喝,因為她的供証,是大馬人最期待的答案。

沒有普緹的趙明福驗屍庭,不只讓民眾少了期待,庭上也沒有火花,趙家也看不到一線沉冤得雪的曙光,普緹哪可不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16日)

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交通委員會斬民雙腳避塞車

每一天早上開車上班的40分鐘途中,在繳了幾次城郊區大道的過路費,進入市區後,抵達公司前,我都會默默祈禱,希望今天不要塞車,不然又要害我遲到公司了。

每一次塞車誤事的時候不得不罵一罵,為什麼大馬的公共交通措施這麼糟,疏散公路少之又少,每一條收費大道的出口都是瓶頸,是當年規劃組織決策人的誤判,還是純屬巧合?為什麼有關當局看到問題了,還不加速發展最有效舒緩交通阻塞的有軌公交?

許許多多住在城外的上班族,若想要省點時間和費用搭公車上班太不容易,因為現有的城外有軌公車班次真的不多,停站也很少,誤時抵達的機率,更是高到不用再說了。

開了車子停在火車站,再乘公交列車去到城內,無論是轉乘輕快鐵或是單軌火車,一樣是糟糕,不是乘客太滿就是班次太慢,轉車銜接的安排,更是有太多的空間要改進。曾試過幾次如此上班,最後一樣是遲到。

全世界比較像樣的城市,都是大力和加速發展地鐵、輕快鐵或單軌火車這種有軌公交,與此同時,公路也沒有停止提升,兩者的銜接工程更是一直加料,志在利民,這是解決交通問題的王道。又是老話一句:道路通,經濟才會通。馬來西亞發展到什麼程度了?

所以,許許多多的吉隆坡上班族對政府改進公共交通的渴求,只差沒有上香膜拜內閣諸神,祈求他們快點想辦法解決民生問題,不要再花太多時間對付敵對黨和大玩種族課題的平衡遊戲,或是在已經有問題的問題上,再設計出新的問題。

像首相署部長諾莫哈末週一提呈下議院一讀的陸路公共交通法案,建議制定城市交通擁擠地區收費制,並規定公路使用者在指定擁擠路段需繳付費用,便有衍生新問題之嫌。

都說了,交通擁擠是因為公路太小又太少,而且沒有足夠的有軌公交協助疏散人潮流量,不是車子太多的問題。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如果真的有心要在這方面為民解困,為國加速經濟發展,就要往對的方向想。

規定公路使用者在指定擁擠路段繳付費用,這到底是什麼招數?目的是什麼?是委員會的哪一個天才想出來的?為何要以懲罰的方式,去為難搭不到公交而被逼省吃檢用開私家車入城的上班族呢?

小民辛辛苦苦分期付款的車子,就是在公交不完善的情況下買來上班的代替品,所以是被逼開進城市,而非在繁忙時間入城shopping,當局為何要懲罰我們?

廣東人有句話說“斬腳趾,避沙蟲”,溫和的說法是治標不治本,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的鬼建議,不給公交又要阻小民自駕進城,讓小民病情更嚴重,像是要我們“斬雙腳避塞車”。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15日)

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

林冠英首長請別生氣

那天馬華新老大蔡細歷宣佈邀請華團領袖列席會長理事會會議的時候,我們幾位同事都說,老蔡這一招真高明,猜想那幾位被他點名的華總龍頭方天興、商聯會一哥鍾廷森和七大鄉團協調委員會主席孔慶庶應該有得想了。

為什麼還要想?當然要想,一邊是執政盟黨,另一邊是把反對黨也當朋友的華團組織,如今執政盟黨邀請出席他們黨的最高決策會議,天知道去了之後華團的角色會演變成什麼樣子?

其實,就馬華的部份,這個動作(或者說“這種誠意”可能比較好聽)有很好的發揮空間,比如他們可以說尊重華團,因為華團更貼近華社,可能可以幫助馬華聽到更准確的華社心聲,再由馬華帶入內閣;他們也可以說,首相推動的新經濟模式有助增強國力,以華團在推動國家經濟的貢獻和經驗,若與馬華緊密配合,再與內閣接軌,必有一番作為。

總之將球踢給華團的馬華可以說得很好聽,而且在華團還沒有真正列席之前,誰也不能說這只是馬華討好華社的虛招而已,都還沒有開始,誰敢擔保雙方不會激出智慧的火花?

就華團的部份,真的要想好好才行,因為他們向來的宗旨是“超越政黨,但不超越政治”。但若列席純談政治的馬華會長理事會,感覺就不一樣了,宗旨好像在變調,也好像有點“加入政黨,超越政治”的味道,豈不是等於留下一條尾巴讓人家來捉?

第一回合,幾位華團阿頭都很有禮貌的回應,語調也都非常正面。既然大家都要為華社尋求福祉,而馬來西亞又是個凡事都政治化的奇怪國家,有一個共同腦筋激盪的平台有何不好?

華總龍頭方天興說得不錯,指華總會在有關係到華社重大課題的時候出席會長理事會會議,而且會在正副部長面前表達華總的意見和立場之後便離席。意思很清楚,樂意出席,但不會參與會議,像是中間放了一個枕頭,軟軟的區隔了兩方,立場依然鮮明。

但以個人之見,華團既已出席,何必急於離開?如果都是談著為華社造福,大家自己人,又何必避嫌?華團提出意見後便離開,又如何採擷執政黨的回饋和意見以作參考?單方面一味的付出,不等對方表態離開,哪會為雙方帶來幸福?

我甚至覺得華團超越政治沒有什麼問題,都說大馬是個凡事都政治化的國家了,所以華團超越得正是時候,能夠的話,爭取列席所有華基政黨的最高決策會議更好,把華社的聲音,都傳給每一個政黨,他日誰做政府都好,都知道華社要的是什麼。

所以,林冠英哥哥你就別那麼“勞氣”了,如果你真的關心華社,就要明白華社只有一個,目標也是一致,但政治的變化太多,你總不能要華社將所有的賭注都押在一邊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12日)

2010年4月8日 星期四

國陣政府有本事就給更多回饋金

上週六檳城政府做了一件好事,即是向州內所有60歲以上的老人家發出每人100令吉的回饋金,以感謝長者們過去對檳城州的種種貢獻。在派錢期間,雖然有發生些許混亂,但派錢的偉大事業還是開開心心的完成。

當時我曾感到納悶,怎麼這麼好的事情沒有引起中央政府的反應,哪怕是他們小小聲的說一句“值得參考”也好,因為說實在的,的確沒有一個官員有條件批評州政府派錢給人民的“良心”回饋,是屬於一件“不可為”的壞事。

三天後,終於有一位最具代表性的中央政府部長對此作了評論,她就是婦女、家庭和社會發展部長莎麗扎。

以官職來說,莎麗扎的確是最恰當的政府發言人,老人問題本來就是社會問題,也是家庭問題,護老,更是婦女最拿手處理的問題。

部長發表意見時,是人在芙蓉,但她心在檳城(據知她也是檳城人),關心著檳城的老人,所以她說,她對檳城長者們辛辛苦苦排隊,甚至跌倒受傷只為領取100令吉回饋金的情況表示哀悼,更對州政府實施此種政策感到羞恥。

此話聽來好像有骨頭在內,又好像是出於一片關心以及對同鄉長者感到不值,部長的意思到底是什麼,這一點就讓大家去個別領悟吧。

至於檳州大哥大林冠英,倒是被惹火了,馬上回敬。

根據林冠英回應斥責婦女部長的內容,是指莎麗扎把老人家當作死人看待,因為用上了“哀悼”來形容,他也指莎麗扎羞辱檳州的老人家不值錢,說他們的價值“一個月不足10令吉”。所以,林冠英促請莎麗扎向檳城的老人家道歉。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好多年前本地流行的一首福建歌“我的價錢100塊”,當時曾掀起一點小風波,有一些婦女團體認為它污辱了女性,提出抗議,結果這首歌還是唱到街頭巷尾,但女權一樣隨著時代的腳步提高,女性在職場的價值,仍是跟男性一樣,從來都沒有“只值100塊”。

可見一個人的價值並不是以單一的“收費”來估算,如果女紅星說她的價錢100塊,那可能是指跟她握手一次收費100塊,如果她一直紅下去便可以讓人握一千次,一百萬次,一直握下去,那她真正的價值是多少?該怎麼算才對?

不過我卻不願意相信莎麗扎是用這麼膚淺的方程式來評估同鄉長者的價值,她拿100令吉回饋金除以12來計算,可能只是要埋怨檳州政府給得太少,只是她不善於表達,抑或是林首長斷章取義,才會激起火花。

話又說回來,假設莎麗扎真是以同情之心看待同鄉,就不要只是得個講字,身為中央社會發展部長,本就有責任讓老人家過更好的生活;檳城也是馬來西亞,她本就有義務讓當地長者得到每月超過10令吉的生活費。

至於冠英兄就別生氣了,我建議你去挑戰部長撥更多錢給長者以示誠意,會更有意思。反正大家的目的都一樣,不就是要讓老人家拿到更多的錢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8日)

2010年4月6日 星期二

工程部長又沒站人民這一邊

很久很久以前,我們有個叫生霉危路的工程部長,他利害的事情不是很多,但有一個強項最深入民間,那便是時常擔當收費大道公司的代言人。

舉凡大道公司欲調高收費或推介新收費大道的時候,一定會請他先說幾句起價合理或收費有理的好話,比如“收費大道的維修費很高”,再不然就是“合約所定,阻止起價政府就得賠錢”,最廢的則是“提供人民便捷通道,省時又省油”。這一切,何嘗不是當局和大道公司心虛的表現?

縱然雙方是有合約在先,但後來“四分之一曝光”的合約已經告訴全民,合約的簽署都是建立在商業利益的基楚上,可是已經來不及改了,以致殃民在後。

政府也一直說得很清楚,我們不能夠違反合約,因為毀約要賠償的錢,一樣是你我的納稅錢。

雖然生霉危路先生備受指責時大呼冤枉,一說合約不是他簽的,二說收費大道工程也不是他批的,但人民還是在全國大選時否決了他,擺明不歡迎他。

我想,他到下台的時候應該都還搞不清楚,他最大的問題是“角色錯亂”,因為身為人民的部長,在收費大道的事件上不懂得為民請命,反而去樹立收費大道代言人的形象,這種作風,都不知該怎麼去形容。

可是時至今日,生霉先生示範的反面教材,非但沒有滅跡,反而有點重新演示的跡象,這才讓人擔心。

如今掌舵工程部的大哥,一談起收費大道,也見企業家風範。

人民對大道的要求是什麼?一句話:免收費。如果說無法改變有合約在手的現狀,當局也應體恤民意,思考如何逐步減低收費,目標是朝向“完全免費”,經濟包袱比我們沉重多多倍的日本,也正在朝這個方向為民服務了。

可是,工程部發言人的思維,卻是停留在“建議日後大道公司要求調整收費之前,必須提供交替路給道路使用者”的階段。

什麼情況了,人民已經很不滿意當初的合約留下的後禍了,還在談“建議”,有什麼好建議?最差也應該是嚴厲實行須有交替路才可談起價的條例,讓人民有得選擇才對啊!而且,如果大道公司提供的交替路不夠寬闊,還應被罰款才對。

小民的理由很簡單,路本來就應該是國家建的,如果要建收費大道去富了一小撮人,最差勁的做法,也應該是在不影響或不強制人民取道收費路的前提下進行,而非在原有的大路旁邊建收費路,卻將原有的公路變小了。部長的建議之想,看來還沒有站在人民這一邊。

再者,他還有個奇妙的說法,指政府當年興建南北大道的原意,主要是當作提供駕駛者另一種選擇,即所謂的交替路,但是現在這觀念已改變,人們把高速大道列為主要選擇,原有的聯邦公路(舊路)反而成了交替路。

真是天下奇聞,國家高速公路的工程,被部長說成了作為“交替路”用途。當全世界都明白“道路通,經濟通”的原理時,可以加速經濟發展的高速大道,竟從“發展”的等級轉為“交替”的等級,難道要我們回頭去走又窄小又危險的聯邦公路才算正常?

是不是可以說,手機只是家用電話的“交替”?高速寬頻上網只是撥號上網的“交替”?部長好像忘了,我們正在邁向先進國。我倒是懷念以前很便宜的RON 92汽油,然後把較貴的RON 95或RON 97當作“交替”,才算對我有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7日)

2010年4月4日 星期日

檳派老人回饋金,喜見長者展歡顏

檳州政府週六首次發放100令吉樂齡回饋金于老人家,當天數以萬計的長者們幾乎擠爆了各地指定的馬來亞銀行排隊拿錢,慶幸現場先混亂而後有秩序,老人家們先埋怨而後開心,算是“開業大吉”。

不良於行和較年長者,可以優先領錢;交通不便的地區,有議員出動專車載送;有些地區准備了千人份的炒米粉,讓長者吃飽後才去排隊領回饋金。

這一天,應該是檳城開埠以來最多老人家展現笑顏的時候;這一小招,可能以前的民政黨政府早就有更好的“優良版本”,可是來不及推行,結果讓民聯政府搶先實施;這筆小小的100令吉,就公款發放的部份來說,絕對透明,直接惠民。

比起許許多多宣稱惠民利商的政策,如十年建設,百年計劃,動輒數以億計大洋的大型工程或稅務回扣,檳城政府實施派發每人100令吉的樂齡回饋金屬於“超級小兒科”,但它勝在實際。老人家會說,這筆錢他用得到,但未來的“好康”,他未必有機會享受得到。

所以,我們看到許多老人家的笑臉填滿各大報章的版面,那是受到重視的表現,也是多了零用錢的歡顏,更有部份可能是現身的老人家在對孩子們呼喚,爸媽知道你們賺錢難,所以我們來排隊領錢,幫助減輕你們的負擔。

我看到許多張檳首長林冠英笑盈盈的臉孔,他到處去巡視,各地去送關懷,我第一次覺得這四眼仔長得好帥,所以安哥安娣們情不自禁為他獻吻一點都不奇怪。

民聯政府的回饋金是真金白銀大放送,首長獲得真情回饋是合情合理,也合乎人性反應,足見錢不在多,有拿到就行。

身為一個在檳城州大山腳出生的吉隆坡游子,我為同鄉的長者們開心,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改次檳城如果再變天,新政府要做到更好,記得回饋金要加倍,不然再變天給你們看就知道。

同一天,我們也看到首相風塵僕僕走訪即將舉行國會議席補選的烏雪。首相此行,也是去“送幸福”。

在熱烈的歡呼聲中,烏雪地區的人民迎得了數十萬令吉提升公共設施的撥款,獲得增建廉價屋及表現優異的學生得到額外獎金等等。

無論你怎麼說,或是要在雞蛋裡面挑骨頭,堅認朝野兩黨的任何派送,都有政治意圖,那又如何?政權本就取之於民,公款本就應用之於民,問題是撥款有沒有真正“到位”而已。

不必去再乎是不是政治手段,不用去管什麼政治意圖,最重要的是人民有沒有直接受益,不要口號了,實際的成果最重要。

所以,人民愛補選自有他們的理由,執政黨有強勁對手,也有它的好處,因為兩者都有助加強惠民政策。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5日)

2010年4月1日 星期四

我是一個馬來西亞人

馬來西亞華人組成的馬華公會內戰完畢,馬來西亞的馬來西亞人之爭接著上演,當然還是有關政治。馬來西亞人之爭,永遠都是政治之爭,而他們總是說他們是代表人民抗爭。

副首相慕尤丁和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之間的叫戰,其實聽起來根本是一般的、慣性的、甚至是帶有議程的執政黨和反對黨幾十年來常見的傳統對壘。

可是稍微思考一番,這一次有點不同,越想越覺得有意思,怪不得兩位政壇老將如此認真入戲。

這一次的戲份,增添了新的元素,即是正值首相推介一個馬來西亞政府轉型計劃路線的“新經濟模式”季節,內容有說到“新經濟模式將不分種族,讓所有馬來西亞人民受惠。”

可見首相的目標非常明確,“新經濟模式”就是達致“一個馬來西亞”的推動力,在全民全力朝向先進國邁步時,不再分種族,每個馬來西亞人先視本身為大馬人民,將種族、宗教、地域或社會經濟背景的不同居次,如此全民團結就有希望,國家就有力量。

如果在這個時候提起種族問題,它一定會成為最敏感的課題,而最敏感的課題,往往也是最令人注目的話題,就宣傳的部份,這話題在大馬排名榜永遠第一,當然,政府處理的經驗一樣排第一。

林吉祥前輩是這方面的老手,當然不會放過任何機會,尤其民主行動黨的票源主要來自華社,他絕對不會放過任何國陣政府有種族主義傾向或行為的動作,如果給他捉到小辮子,當然是窮追猛打,緊捉不放。

最近他專挑副首相下手,硬指副首相並不認同首相提倡一個馬來西亞目標裡的“ 大馬人為先,種族和宗教等居次”的概念,結果被副首相反駁他挑撥離間和質疑馬來人的特權,林老則挑戰副首相,有本事就宣佈自己“馬來人為先,馬來西亞人居次”,不然就應辭職。

豈料,副首相當天就回應“我會先以馬來人自居,其次才是馬來西亞人”,附加的說明是“身為馬來人並不代表我不是馬來西亞,這是對‘一個馬來西亞’概念的詮釋,不是種族課題”。

首相隔天也回應挺副揆,指慕尤丁的言論是反映憲法的相關條文,與“一個大馬”的理念沒有衝突。搞不出火,看來“挑撥離間”無法生效,林老得另覓他途了。

馬來西亞人之爭的政治遊戲或許告一段落,但是它有沒有挑起你這方面的思緒?你沒有問自己,你會先說自己是華人,或先說是馬來西亞人?

我對著鏡子問,答案是“華人”;在外國,我會說“馬來西亞人”,外國人若再問,再答“馬來西亞華人”;在國內,遇到外國人,直接回答“馬來西亞華人”,遇到國人,當然直接講出種族。我想,大部份馬來西亞人都是如此吧,沒理由伊班人或卡達山人去到外國,自我介紹時會“馬來西亞居次”,除非他不是馬來西亞原住民。

所以,兩位政治人物之爭,全關政治,小民不必太在意。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