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 星期五

從《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看公僕機構的爛腳

有個叫“全國廉政機構”的主席說,政府官員並不是買貴所有的物品,只是在一堆合理的物品價格中,出現幾種價格比較昂貴的項目而已。

他說,從《2012年總稽查司報告》得知,公務員犯下的很多失誤並非在於賄賂或濫權,而是能力問題,包括他們沒有把所有的心思投入在工作。

是的,你沒看錯,這機構的確是有“廉政”二字,而他們這種講法,也幾乎是在宣告我們的公僕在一大堆貪腐濫權的證據被公開後,仍然持續和互相維護的腐朽想法。

糟糕嗎?的確很糟糕,而且是糟透了。

第一糟,是全國廉政機構的辨識能力問題。如果市價十令吉的東西,官員用十三令吉或十五令吉買,在一般正常的老百姓看來,就是“比較貴”,如果用二十令吉,已經是非常貴,上到50令吉,叫著超級貴了。

但是,一個100令吉的掛鐘,官員用3800令吉來買,而且是買了20個,用了7萬6000令吉,它的離譜貴已經沒有洽當的形容詞來說了,他們竟然用上“比較貴”來形容,創出自反貪委會說的“買貴了”之後的另一個經典。

若非這個機構對錢財差額的辨識能力有問題,便是他們有其他目的。

第二糟,是全國廉政機構存在價值的問題。如果他們要做到實至名歸,對得起老百姓,最起碼的表現是引導和監督公務員邁向一個廉潔和可信賴的方向。

可是,當一大堆貪腐和濫權造成的鐵證擺在全民眼前的時候,他們竟然說官員只是能力問題和沒有認真工作。

當一個或一組官員有辦法用1萬4670令吉去買一個市價200令吉的普通A4呎吋紙掃器的時候,這已經是一個可以越過多個政府監督系統的超能力和高明無比的心思了,這個機構竟看成官員能力有限,我看有能力問題的是這個機構才對。

不過最大的糟糕,還是每一年在一大堆的貪腐證據公諸於世後,政府和反貪委會的處理態度仍然維持在“見招拆招,既往不咎”官官相護,尤其涉及部門的首長們,更是使出了高明的太極神功四兩撥千金,志在把所有引到官員私人戶頭的千萬兩黃金推到十里霧裡,從此無蹤。

長官們並沒有對屬下可能涉貪的證據說重話,更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們必須負上一定的責任,單單是這一點,便可隱約評估這種“買貴了”或“比較貴”的腐朽文化,在官場可能已經從頭爛到腳。

再依此推測,日前反貪委會說已經設立小組調查報告提及的疑涉貪腐項目,希望不是做戲般的其中一隻爛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0月11日)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