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變梅艷芳,千古留芳名,竟有如此令人萬分傷心和遺憾的遺物賤處理,芳迷必是億萬個不願意。
應該將它們設館留念,或是拍賣處理的兩種意見,其實都來得太遲。
梅姐走了10年,如果真的這麼在意並高度評估她的遺物,10年前便應該發動設立梅艷芳遺物館。
匯豐信託基金手握梅姐遺物大權,如果懂得尊重和珍惜這位離世的顯赫客戶,就不應該等到梅姐遺物快要發霉的時候,才拿出來賤拍換回一些碎銀。
有些事情有心不怕遲,但大多數事情是怕遲的,再加上沒心,黃金都會變腥。
所以現在才說珍惜的芳迷芳親或芳友,其實都表現不出真心,而匯豐信託基金冷冰冰,要的只是金,哪會跟你說人性。
◆閱光明日報封面“梅艷芳千件遺物賤賣”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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