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欽亮
◆二友不能交,一叫比較,另一叫計較;二事不能忘,一是忘形,另一是忘本;二得不能驕,得理要饒人,得勢要幫人。
2013年8月7日 星期三
搶車打搶再撞死車主,他們不是人
人不會殺死人,除非失去人性,或衝動的失去理智。
疏忽造成的意外,不在此例。
但是殺人匪徒屬於沒有人性但有理智那種,他肯定知道自己在幹什麼獸行,早已想好要做什麼才下手。
就像警方形容兇殺案鎗手,匪徒的每一鎗都有預謀。
這種搶人家的車子再撞死車主的惡行,簡直是太凶狠,太殘忍。
擋在車子前面的是跟自己一樣的人,兇徒哪裡可以踏下油門!
除非兇徒不當對方是人,並要對方死。
不當人是人者,本身已經不是人!
◆閱光明日報封面“3匪攔截羅里,雞販肉身擋車遭輾死”新聞有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