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中國女研究生的日記發酵了

踏入2010,我不知道國內還有多少人仍然關注“中國女研究生在馬來西亞無辜入獄8天”事件的進展,或許大多數人認為不過是一個外國女孩的冤情,又不是大馬第一冤,有什麼大不了?

最多,還不是像過去曾發生過的冤情一樣,報章寫一寫,警方再講一講,然後不了了之,不就完了嗎?要說冤,怎麼也冤不過趙明福……。

但是我卻認為這件有損大馬英名的事件還沒有完,甚至可以說,如果我們處理得不夠圓滿,或者不夠“圓滑”,還要耍官僚,逞口舌之強,可能以後我們得付出更大的代價來喚回外國留學生前來大馬深造。

不過,雪州總警長在“女研究生”會見了梳邦警區主任和武吉阿曼風化組副警監之後,為了維護警方尊嚴,仍以逐一駁斥她的方式來回應此案,並揚言要徹查此案以還回雙方清白,姿態還是擺得很高。

當然做老大的力挺部下耍威嚴是無可厚非,但是用8天來查證一位有跡可循留學生的清白也是一個事實,老大說要徹查的意思,不知有沒有包括再找回女研究生回到當初無辜受罪之處逐一指証,希望是沒有,不然情況真的會更糟糕。

為什麼說“會更糟糕”?這要回到當初女研究生揭發本身經歷的個人部落格“漱玉小軒”原點說起。

新聞在《光明日報》獨家刊出時,是12月24日,那時她的“鏗鏘紫羅蘭,我的坐牢日记”寫到第5篇,落部格的訪客,一年多來累積總數不過區區1萬多人。

可是,接下來的3天,“漱玉小軒”部落格風起雲湧,它的留言論壇竟然形成了一個以中國人和大馬華人就“中國妓女”、“警方貪婪”和“大馬落後”等等課題的擂台,各路英雄的筆戰打得如火如荼。女研究眼看情況一發不可收拾,有些離題了,在12月27日中止了留言欄的功能,以避免衝動的網民“搞出火”。

但是,“鏗鏘紫羅蘭日记”已經爆紅,12月27日,登陸訪客已大躍升至15萬人,隔天再破20萬,12月30日,“漱玉小軒”的訪客,已達25萬人。這一天,她才貼上第六天的坐牢日記,還有兩天沒寫完。

我想說的是,女研究生的冤獄經歷已經以各種方式傳遍天下,至少有23萬網民閱讀後,其中不少人發誓會傳給他們的朋友看,更有人聲稱已經將它翻譯成日文和英文到處去貼在論壇上……,明天之後,步入2010年,天知道這地球上已經有多少人在置疑我國警方的效率?

現階段,許多仍在大馬留學的學生,當然會繼續完成他們的學業,以後呢,還會有一樣多的新學子來馬深造嗎?

我認為在新的傷害還沒有真正“定位”前,警方完全有條件打圓場,無論是為維護國家塑造教育中心的努力或是警方的公信力,不妨大方一點,不要再耍嘴皮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月1日)

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

是誰在玩弄敏感課題

自稱為馬來西亞捍衛馬來人協會的組織週一呈交備忘錄給內政部,要求內長援用內安法令和煽動法令來對付玩弄敏感課題者。

他們說,有一些人挑起敏感課題威脅社會的安定,也傷害了所有馬來人的心,因此他們要求政府援引法令對付那些玩弄敏感課題的始作俑者。

他們列出的國家敏感課題,包括蘇丹特權,馬來文作為國語的地位,回教、以及回教堂的興建。

所指課題的確是很大,但是卻沒說出“那一些人”是什麼人,他們到底要求內政部長去對付誰呢?再說,大馬有誰吃了豹子膽,敢敢去玩弄這種敏感課題?

除了前首相老馬處理過的憲法危機,從沒有一個大馬人會對蘇丹不敬;馬來文的國語地位,未曾動搖;回教是官方宗教,沒得否定;回教堂的興建,未曾受到抗議。這些鐵律,在大馬是不可能會產生“玩弄”的始作俑者。

我們只知道近年只有巫統前升旗山區會主席玩弄過種族課題,但那是去年的事了,而且內政部當時也的確對付了一些人。況且,那候時他玩弄的不是自己人,所以馬來西亞捍衛馬來人協會指的“那一些人”,應該不是他。

翻查這幾天的新聞,好像只有一個火箭人,即太平國會議員倪可敏說過幾句可能跟這些大課題沾上邊的話。

倪可敏是在國會詢問首相署部長,國陣政府自2000年起撥出7億4248萬令吉興建及維修宗教場所,其中非回教,即是廟宇、教堂及興都廟等等只獲得900餘萬,僅佔總撥款的1.2%,是不是確實的數據?結果部長證實,確是如此。

針對這件事,倪可敏因此發表文告抨擊國陣政府施政不公平,並要求政府增加撥款給其他的宗教團體,更公平的對待非回教公民。

如果馬來西亞捍衛馬來人協會是追究這筆賬,那就牛頭不對馬嘴了,我怕還是像以前那樣,隨著馬來報備有特殊議程的報導捕風捉影,無事生非了。

其一,倪可敏明明只是要求政府增加撥款給其他的宗教團體興建他們的廟宇或教堂,不是要求減少回教堂的興建,怎麼會變成玩弄敏感課題?其二,他只是要求國陣政府更公平的對待非回教公民,不是要求馬來人政府公平對待非馬來人,又哪裡敏感了?

至於其他課題,倪可敏沒談到,所以根本沒有問題,而且本來就不應該提。倒是把課題提出來的組織,本身才是有問題。

然而,警方還是照樣派員上門去找倪可敏錄供,不知道警方接下去會不會上門去找馬來報和那個組識錄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30日)

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大馬華教永遠的問題

幾乎每一年,華教都要面對大大小小師資和爭取臨教進入假期師訓班的惱人問題,而且,從來沒有一次完美解決。所謂完美,即是指華社滿意,教育部也覺得有幹出好成績,而這並不包括通過政治力量協商後的暫時解決方案,那種叫“施捨”。

為什麼總是如此?為何不論教育部換誰做部長,同樣的問題一直沒有辨法合理解決?還是教育部執行組的阿頭有自己的一套,管你是誰當部長,他壓根兒都不打算解決?

今年教育部錄取臨教進入假期師訓班的條件依然模糊,除了年齡和成績的準繩外,教育部就再也沒有清楚說明面試和其他錄取條件的標準,即是制度保持不專業,堅持不透明。

這一次還添了新鮮料。據說,許多資深的臨教在面試假期師訓班時,官員們諸多刁難,除了被問及與教育無關痛癢的問題及一味閒聊,有些官員竟要求臨教表演京劇、跳舞及唱歌,確實荒唐。

這說明,我們有些許不專業的教育部官員,他們把神聖的面試臨教工作當作消遣,要不然就是心術不正,把臨教當小丑看待,當猴子來耍。就算你真的唱了跳了,可能也只是娛樂他們一陣子,並不擔保你進得了師訓班。

進不了假期師訓班的華校臨教,不管你是在中台港哪一間大學畢業,不論你當了多少年臨教,你就是成不了大馬的正式教師,享有公務員薪制和福利。縱然你在培育英才的付出和成績超越國小的任何一名教師,闖不過他們的關,你也只是個沒有前途保障的臨教。

所以,大馬華小永遠不可能有足夠的師資,因為華小的臨教永遠是很困難取得合格教師的地位;所以教育部會說你們華小連合格教師都不足夠,有什麼條件一直要求增建華小?

所以,教育部派來了不諳華文的老師到華小,還可以大大聲說,是要幫助華小解決師資嚴缺的燃眉之急。

Tolong啦,明知我是光頭的,你還送我梳子做什麼?一點用處都沒有,也讓我懷疑你是另有他意。

小學是人生求學中最重要的階段,是打好基礎的關鍵期,不諳華文的老師在教學時雞同鴨講,必會造成學生的學習阻礙,嚴重影響華小生的求學過程。

怎麼說都好,教育部實在沒理由派他們來華小誤人子弟,這情況就像是派不諳淡米爾語的老師去淡小,派不諳國語的老師去國小,超簡單的小學道理。若是暫時性的緩兵之計,也得與華校共同解決師資問題。

當然,華教挨了這幾記悶棍,其實也早都熟悉有關當局一貫的手法和佈局,所以對任何不滿的聲音和訴求,也只局限在威權法令的邊緣游走,其他的就只有向馬華的正副部長請願了。所以,報章也就會出現馬華正副部長和華教領袖連成一線,立場一致向教育部表達不滿的怪事。

如果大馬教育的掌舵人真的要公平對待各族的母語教育,我們又豈會年復一年的請願又爭取,訴求又抗議?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28日)

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冤獄女詩人的另幾面

前一篇拙作,我約略提了一位中國女碩士研究生在大馬無辜入獄8天的事件後,一些只看報紙,從不上網看新聞的讀者一直催我快點刊出她的經歷,他們要知道更多。

昨日我們的記者完成報導,洋洋灑灑數千字登出來,讀者滿足了新聞慾,也知道天天有“坐牢日記”系列可以追看,卻還要求其他於女詩人的資料。

比如:她在中國的家境是不是很富有?為什麼還要留下來,不怕被找麻煩咩?才女如她,詩畫雙絕,為何好選不選,偏偏來大馬讀什麼鬼碩士?故事是真的嗎?她會不會把經歷也寫成詩?……。

還有各種各樣的問題,雖是好奇又關心,不過有很多部份是涉及隱私,也難怪,大馬的扣留所何曾關過如此一位才華洋溢的女詩人,況且,套她的話說“還跳得這麼高,讓全世界看到”,所以對她極感興趣。

我曾參與了部份記者的採訪過程,也是帶著好奇與關心與她接觸,尤其我們同樣是文字愛好者(不同的是她為興趣我為工作),我也想知道這樣的女性文人在受到冤獄的羞辱之後,除了氣到“跳高高”,寫成文章傳天下,還會有什麼反應和動作?

從言談中,瞭解到她的家人在北京開電子廠,讀過北京大學,是獨生女,想必修得管理碩士文憑後就要幫忙家裡的生意。

她舉手投足文雅淡定,當談到詩詞,她眼睛發光又很有耐心的向我這個凡夫俗子解釋內容和由來。原來,每一首詩詞都是她的故事,有初戀,有別離,也有失去好友的傷痛,都是刻骨銘心的記憶。

但是提到8天冤獄時,卻又像是談著別人的事情了。沒有激昂,沒有憤怒,沒有加強動作,只是娓娓道來,要求以後對中國女郎給予最基本的尊重,不要未審先判。

她的畫,多是人間美景,杭州西湖、蘇州周庒,也有湖南岳麓書院、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這些世界著名文化重院。

所以我終於明自為何請她畫幾張她看到的“扣留所非人道頭鏡”時,她馬上回應“不畫”,因為才女只要畫美人美景,牢獄點滴,對她來說太醜陋了,所以她只是寫出來,不會有詩一樣的插圖。

但是,文字和互聯網結合的力量,不容忽視。這幾天我觀察了她的個人網頁,一天的點擊率是2000人次以上,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意思是說,有關當局一小撮害群之馬的惡行,正在傳天下。

各國網友的回應中,這一句不錯:博主的傷口,也是所有中國人的傷口,也希望更多的中國人愛惜國家的尊嚴,也愛惜自己的尊嚴……。

換句話說,大馬部份警察的惡行,正在形成國家的惡名。如果我們愛惜國家的尊嚴,也該愛惜人家的尊嚴啊。

雞當然要照捉,但要先查清楚,確認是雞後當然要扣,但請不要又踢又打,不然馬來西亞人以後出國很危險。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24日)

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警察信不信得過

當你遇到屋子進賊,車子被破鏡偷物這些警方眼中的小小案件,你去報警後,有多少東西有機會取回? 相信不只是警方覺得“天大地大,何處覓賊蹤”,恐怕是連你也沒有抱著多少失而復的希望。

但是,不報案又不行,警民不合作,會被當成次等公民。如果有涉及証件失竊,更得申報,不然沒得申請新証件,還要擔心身份被歹徒濫用,改日一大堆麻煩事纏身更糟糕。

就算你不大確定警方的破案運氣和能力,認為失去的物件只能永在懷念中,但是你不服氣又擔心,所以還是得報警備案。

所以,人民警察應該是人民最信任的公僕,甚至可以將關係提升至朋友,只要互相尊重和配合,就不必太在意誰是主誰是僕。

不過,就算警民關係多麼要好都好,總不至於好到寧願將自己的財物都送給警察,也不願意被匪徒搶劫的程度吧?就算是行善也得看對象啊!

吉隆坡甲洞一位婦女凌晨在公寓遇劫,慶幸保安員顯神威,在電梯口將匪徒人贓俱獲,較後警方抵達,把匪徒和被搶劫的證物都帶回警局,可是一到下午,收在警局的證物就不齊全了,至少不見了其中的一個數碼相機。

一個多月過去了,案件還沒結,數碼相機和其他值錢的證物包括5000元的手錶和名貴LV皮包還沒拿回來。對於失蹤的物品,警方只是說他們沒有拿走,但卻不解釋東西為何不在了。

另一位經營桌球中心的經理由於一直被黑社會勒索,便和警方配合佈局,在繳“保護費”的時候引蛇出洞,結果成功捉到惡霸,人和1300元的“保護費”證物一起押到警局。

兩年過去了,事主沒接獲案件進展,1300元的證物也沒有了下文。

這兩宗案例傳達的負面訊息,幾乎是告訴市民,原來警局一樣是不安全,也有人有辦法在警局偷東西,或者是忘了放在哪裡,一時疏忽?(後面這一句是等東西突重現之後說的)

我們常在電影和小說中看到,壞人如果遇到好警,無論是躲到哪裡都是插翅難飛,現實中不全是這樣,屬於人民值錢的證物,也可在警局“飛走”。以前,還發生過收在警局的白粉證物神秘變成鹽的奇事呢。

不過,如果比起軍機引擎都可以在保安森嚴的空軍基地“不翼而飛”的特大離譜奇案,以上的小case實在不算什麼。

由此可見,小市民想要出入平安和安居樂業,很大程度還得仰賴保有威權和效率的人民警察,只求他們保持住罪惡剋星和治安守護者的美名,人民才會保住財物和安全,不會“一失再失”,不然又要講這句“警察靠得住,母豬會爬樹。”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23日)

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中國女研究生在馬來西亞無辜入獄8天

日前處理中國女郎在雪州沿海小鎮丹絨士拔氾濫成災,匯集成一個“淫芭”的新聞時,我們同事之間曾經討論幾個問題:為什麼她們來大馬一定是“做雞”,不做其他的?為什麼她們“做雞”一定要來大馬,不去其他國家?

也談了有求必有供的市場規律和地方警察濫權包庇,所以婦女管不住她的丈夫,中國女郎有機會放電賣身給uncle,“社會”也要負起部份責任。

種種問題,有多種看法,再綜合受訪中國女郎回應的答案,發現她們都有一個共同點,即是當時只看到這條大馬之路可以賺快錢,語言又通,所以就來了,持著各種証件通過各地關卡,一切有同鄉或集團接應。

幾乎是同一個時段,我的網友傳來一個部落格的網址,留言“這可不可以做新聞?”去看了,被震撼了。

部落格的貼文標題是《坐牢日記(1)中國女研究生在大馬無辜入獄8天》,是一篇萬字書,一口氣看完,還有第二篇、第三篇……。字字控訴,但沒有血淚,句句寫實,只待証實。

內文是述說一名從中國來馬求學的女碩士研究生與一名大馬籍朋友在KTV談生意時,突然警方來掃蕩,凡來自中國的女郎,不論是基於什麼理由來KTV,不管出示什麼証件,都被懷疑涉及賣淫,都押到警局調查再說,結果有28名中國女被捉,她是其中一位。

她以為只是運氣不好,被一些同鄉連累,只要在接受調查的程序上出示學生証明和學院連絡就沒問題了,況且還有大馬籍朋友可以作証,很快就會出去,沒想到卻被關了8天,警方才“查證”她不是雞。

在那8天裡,她看到了扣留所許多不可思議的生態,見識了大馬“嚴警”的威風和特殊威權,也與來自多國的女性交成了朋友,更瞭解到因為自己是中國女郎,所以連學院方面也得費力方能助她脫困。這是才發生不久的事。

她自由後,繼續留在我國唸碩士課程,並陸續把所有經歷都寫出來,行文流暢,不失黑色幽默,有中英會話對照,也有引述名言“拋書包”。

原來她也愛寫詩,作古詞,精畫畫,即將出版一本詩集,配上自己的畫;最近還寫著一部已12萬字但未完成的小說,幸好被捉時一起被扣的手提電腦原封未動取回,因為所有文字資料都在裡面……。

即是說,我們的警方以“凡是中國女郎就可能是雞”的刻板印象,陰差陽錯的關到一名才女,而才女已將受到的不合理對待和看到的非人道警威寫了出來,並且風行網絡,許多網友也留言表達了憤怒。

前幾天我們的記者連絡到了才女,所以更詳細的跟進和內情近況將隨後報導。

在此想說的是,我國一直說要將大馬提升到本區域的教育中心,也批准國內各大學院校委派代理到各國和中國去招生,可是,卻沒有給中國女學生保障,一看到便當“雞”辦,這是什麼政策?因為她們大部份都做雞,所以學生証、旅遊証甚至工作証都信不過?

那麼,警方不要只是否決和否定,應該提出或簽發他們可信任的証件給真正的落後國家女學生和中國女生,才是文明的執法之道。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21日)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明福案,我們的想法一樣

不可思議吧?趙明福案驗屍庭“真的又”展延續審了。

由此可見,人世間能夠將不可能化為可能,讓奇蹟一再發生的地方,並不局限在直銷界和濟公廟,也發生在驗屍庭。

為什麼會說“真的又”?其實這是一種感覺,但難以形容。勉強的說,它是深植於人民內心的真實感受,是由一種奇妙的直覺形成,一種不信任官方機構的直覺,在第一次展延開審之後萌生。

它並不是由法庭與人民的對立造成,實際上,在首相納吉恩准設立驗屍庭的時候,人民就對此庭寄予厚望,至今也都抱持著真相必大白的希望,也因為,這似乎是唯一,也是最後的希望。

民間只是認為,既然趙明福是死在反貪會辦事處大廈樓下,將趙明福帶去反貪會辦公樓的官員就得作出合理解釋;既然反貪會官員的解釋不合情理,就表示明福是冤死的,當然要有一個特設的調查機關來找出真相。

這道理,簡單得像123和abc。

所以,當特設的驗屍庭進行審訊期間,任何阻礙它順利進行、或信口雌黃的供証、或不可理喻的猜測、或不懷好意的破壞、或莫名其妙的展延又展延,當然是會讓民間起疑心。

但是,請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可以向你保證,你現在心裡想像的答案,也是我心裡在想的。我們都是普通人,所以想像力不會差距太遠。可惜的是,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當此案所有的負面元素都集中在反貪會的時候,當神奇法醫普緹作出驚人的“80%他殺”供証之後,你怎麼能夠要求人民認同只進行2個小時驗屍的第二次驗屍報告無法如期呈堂,是因為法醫還未准備好。

“還未准備好”,區區5個字,有太大的想像空間了。

而且,兩次展延都是在最後一分鐘才通知趙家律師,兩次都順利無阻獲得驗屍庭許可,兩次要求展延審訊的理由都一樣,這位庭委法醫到底在哪一方面遇到問題?難道是要修改到完美如博士論文?

如今,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都好,2次展延絕對是敗筆,它已經在民間造成“心理破壞”,人們對一份輾轉難產的驗屍報告,怕是展延一次,扣分一次。

商場有句話說,如果用同樣的方法,卻想要有新的成果,是天底下最愚蠢的想法。第二度驗屍的法醫用了最笨的方法處理報告見光的日期,不知他在用時間換取的空間裡,醞釀出有利於哪一方的新成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