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明福案,我們的想法一樣

不可思議吧?趙明福案驗屍庭“真的又”展延續審了。

由此可見,人世間能夠將不可能化為可能,讓奇蹟一再發生的地方,並不局限在直銷界和濟公廟,也發生在驗屍庭。

為什麼會說“真的又”?其實這是一種感覺,但難以形容。勉強的說,它是深植於人民內心的真實感受,是由一種奇妙的直覺形成,一種不信任官方機構的直覺,在第一次展延開審之後萌生。

它並不是由法庭與人民的對立造成,實際上,在首相納吉恩准設立驗屍庭的時候,人民就對此庭寄予厚望,至今也都抱持著真相必大白的希望,也因為,這似乎是唯一,也是最後的希望。

民間只是認為,既然趙明福是死在反貪會辦事處大廈樓下,將趙明福帶去反貪會辦公樓的官員就得作出合理解釋;既然反貪會官員的解釋不合情理,就表示明福是冤死的,當然要有一個特設的調查機關來找出真相。

這道理,簡單得像123和abc。

所以,當特設的驗屍庭進行審訊期間,任何阻礙它順利進行、或信口雌黃的供証、或不可理喻的猜測、或不懷好意的破壞、或莫名其妙的展延又展延,當然是會讓民間起疑心。

但是,請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可以向你保證,你現在心裡想像的答案,也是我心裡在想的。我們都是普通人,所以想像力不會差距太遠。可惜的是,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當此案所有的負面元素都集中在反貪會的時候,當神奇法醫普緹作出驚人的“80%他殺”供証之後,你怎麼能夠要求人民認同只進行2個小時驗屍的第二次驗屍報告無法如期呈堂,是因為法醫還未准備好。

“還未准備好”,區區5個字,有太大的想像空間了。

而且,兩次展延都是在最後一分鐘才通知趙家律師,兩次都順利無阻獲得驗屍庭許可,兩次要求展延審訊的理由都一樣,這位庭委法醫到底在哪一方面遇到問題?難道是要修改到完美如博士論文?

如今,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都好,2次展延絕對是敗筆,它已經在民間造成“心理破壞”,人們對一份輾轉難產的驗屍報告,怕是展延一次,扣分一次。

商場有句話說,如果用同樣的方法,卻想要有新的成果,是天底下最愚蠢的想法。第二度驗屍的法醫用了最笨的方法處理報告見光的日期,不知他在用時間換取的空間裡,醞釀出有利於哪一方的新成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12月18日)

1 則留言:

thunderkajang 提到...

可能有人不明白什么是‘利好因素’,什么是‘心理破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