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本來就是個小人物;2、天上不會掉餡餅;
3、沒人賣給你後悔藥;4、每個人都有自私的一面;
5、不要小瞧任何人;6、不是什麼人都按理出牌;
7、升官發財不是生活的全部;8、獨木橋也許勝過陽關道;
9、這個人不是你的最愛;10、貴人不一定是好人。
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怎樣的警察才讓人民放心
根據首相署表現管理及傳遞單位(Pemandu)配合全球市場研究機構(TNS)作出的最新民意調查,國內罪案率雖比起去年同期下跌了9.6%,但人民對警方表現的滿意度卻也跌了1.6%。
這8%的差距,至少能找到80種說法,但是,卻無法擔保哪 一種是正確的訊息。
這就是民意調查的“罩門”,它號稱接納了很多客觀的意見,可是總結後的調查結果卻是要面對各種公信力的考驗。
其實合格的警隊何須經過特別的民調打分,他們天天與民眾接觸做公關,已經天天受到民眾評估,而這才是最真實的民調。
警隊只須做到忠於國、忠於民、忠於法,就是合格;警員只要作風優良、執法文明、服務熱情,就是好警。
只要警隊有好警,人民的滿意度自然上調,到那時候,已經不需任何數據來說明民眾和警方如魚得水的友好關係。
這8%的差距,至少能找到80種說法,但是,卻無法擔保哪 一種是正確的訊息。
這就是民意調查的“罩門”,它號稱接納了很多客觀的意見,可是總結後的調查結果卻是要面對各種公信力的考驗。
其實合格的警隊何須經過特別的民調打分,他們天天與民眾接觸做公關,已經天天受到民眾評估,而這才是最真實的民調。
警隊只須做到忠於國、忠於民、忠於法,就是合格;警員只要作風優良、執法文明、服務熱情,就是好警。
只要警隊有好警,人民的滿意度自然上調,到那時候,已經不需任何數據來說明民眾和警方如魚得水的友好關係。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記住十個字,受用一輩子
1、“忍”能養福;2、“忠”能養祿;
3、“樂”能養壽;4、“動”能養身;
5、“學”能養識;6、“靜”能養心;
7、“勤”能養財;8、“愛”能養家;
9、“誠”能養友;10、“善”能養德。
3、“樂”能養壽;4、“動”能養身;
5、“學”能養識;6、“靜”能養心;
7、“勤”能養財;8、“愛”能養家;
9、“誠”能養友;10、“善”能養德。
非法移民大漂白的6P和6要
勢在必行的非法移民大漂白行動從延後1個月至8月1日落實,到發現大漂白前的“暖身運動”,即目前替合法外勞進行登記的“採集合法外勞生物指紋”計劃慢熱,已經預告了這種依賴人蛇自動上門的自首式准証申請手續雷聲大雨點小。
根據移民局的記錄,“採集合法外勞生物指紋”計劃進行了10天,只有約13%或23萬5千650名合法外勞已向該局登記資料和提供指紋,還有逾156萬名合法外勞未登記。
計算一下,距7月31日的登記期限僅剩5天,就算是合法外勞們都已經學到了大馬人“最後一分鐘才去衝刺”的壞習慣,我們辛苦的官員能夠在5天內完成等同那10天七、八倍的工作量嗎?這得靠boleh神功才行。
前兩天當局的高官說,政府不會在現階段表明是否展延期限,以免僱主抱著僥幸心態,遲遲不安排時間為外勞進行登記,但請不要以為政府會展延期限,僱主應該在月底前儘快到移民局辦理登記手續。
其實這也不能全怪僱主的配合冷淡,更何況這本來不是他們的問題,他們花了那麼多介紹費、代理費和准證費請來的外勞,就是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以更低廉的勞動力生產出更具價格競爭力的產品,因此工人的每一分鐘都是他們的成本,如果廠內有500名外勞放假一天去登記,那要耗掉老板的多少人力資源啊?
就算是官員上門到會服務,外勞還得停下手上的工作,工廠也得專人招待,官方得大增人手做超時工作,這筆賬算下去,廠方生產量受影響,官方行政和執法開銷增加,倒是外勞的地位和收入得到了保障,莫非這就是先進國的層次?
雖然民方現在埋怨當初辦外勞准證時就進行指紋登記即可免卻今日的麻煩,如此翻舊賬有失風度,但這畢竟是官方的失策。如今為配合消除販賣人口國污名的6P漂白行動重新登記,卻給予廠方特短期限壓力,會不會不夠人情味?總得得體恤民營企業的困難之處,給多點時間啊。
再說,當局在完全沒有正式統計也難以統計國內人蛇數量的情況下進行6P非法移民行動,雖是亡羊補牢,也得向民眾釋放更多當局執行力的詳情和決意,不要到後來又是政府喊一套,官員做的是另一套,舊人蛇依然任意進出,新人蛇依然沒捉到。
“6P大漂白行動(登記、漂白、特赦、監督、執法和驅逐)”要真正貫徹,必須是登記要到位、漂白要廉潔、特赦要公正、監督要透明、執法要嚴格和驅逐要果斷,不然怎麼P都好,國內的人蛇患依然是我們沉重的生活和心理負擔。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7日)
根據移民局的記錄,“採集合法外勞生物指紋”計劃進行了10天,只有約13%或23萬5千650名合法外勞已向該局登記資料和提供指紋,還有逾156萬名合法外勞未登記。
計算一下,距7月31日的登記期限僅剩5天,就算是合法外勞們都已經學到了大馬人“最後一分鐘才去衝刺”的壞習慣,我們辛苦的官員能夠在5天內完成等同那10天七、八倍的工作量嗎?這得靠boleh神功才行。
前兩天當局的高官說,政府不會在現階段表明是否展延期限,以免僱主抱著僥幸心態,遲遲不安排時間為外勞進行登記,但請不要以為政府會展延期限,僱主應該在月底前儘快到移民局辦理登記手續。
其實這也不能全怪僱主的配合冷淡,更何況這本來不是他們的問題,他們花了那麼多介紹費、代理費和准證費請來的外勞,就是要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以更低廉的勞動力生產出更具價格競爭力的產品,因此工人的每一分鐘都是他們的成本,如果廠內有500名外勞放假一天去登記,那要耗掉老板的多少人力資源啊?
就算是官員上門到會服務,外勞還得停下手上的工作,工廠也得專人招待,官方得大增人手做超時工作,這筆賬算下去,廠方生產量受影響,官方行政和執法開銷增加,倒是外勞的地位和收入得到了保障,莫非這就是先進國的層次?
雖然民方現在埋怨當初辦外勞准證時就進行指紋登記即可免卻今日的麻煩,如此翻舊賬有失風度,但這畢竟是官方的失策。如今為配合消除販賣人口國污名的6P漂白行動重新登記,卻給予廠方特短期限壓力,會不會不夠人情味?總得得體恤民營企業的困難之處,給多點時間啊。
再說,當局在完全沒有正式統計也難以統計國內人蛇數量的情況下進行6P非法移民行動,雖是亡羊補牢,也得向民眾釋放更多當局執行力的詳情和決意,不要到後來又是政府喊一套,官員做的是另一套,舊人蛇依然任意進出,新人蛇依然沒捉到。
“6P大漂白行動(登記、漂白、特赦、監督、執法和驅逐)”要真正貫徹,必須是登記要到位、漂白要廉潔、特赦要公正、監督要透明、執法要嚴格和驅逐要果斷,不然怎麼P都好,國內的人蛇患依然是我們沉重的生活和心理負擔。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7日)
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明福案:還等什麼?先提控那三名反貪官就是了
政府俯順民意而設立的趙明福案皇家調查委員會,幾位經驗豐富的老法官們大費周章忙碌了幾個月,請來了數十位證人供証後,竟意外地丟出一個“違反民意”的答案,說趙明福是死於自殺。
這個答案引起各界反彈是在預料之內,情理之中,民間有此反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之前的驗屍庭驗出了個懸案,已讓人媽聲四起,人們難以接受的是,何以那麼多專才專注的調查工作到最後竟是白忙一場,人們更難以認同,政府竟然驗收了驗屍庭的無效表現,而且沒有人必須為沒有答案的調查工作負上任何失職的責任。
如今皇委會很有效率,而且果斷又勇敢,直接就說出了一個沒有新鮮感但依然震撼的判斷,說趙明福是在接受反貪委會官員冗長與激進盤詰下,精神及心理受到嚴重虐待,結果在陷入困獸絕境下,被逼自殺。
理論上,這個答案很接近人們假設的真相,即是反貪會官員對趙明福展開長時間的精神轟炸,多樣式的精神虐待加上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務必要趙明福招認一些罪狀,類似電影中“不認打到你認”的違規不人道審問手段,人們只是對“自殺”兩字還不願意接受,因為還沒有一人提得出一個趙明福會自殺的可信服理由。
所以有了種種猜測,如果皇委會點名的三名反貪會官員的確以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對付趙明福,那是哪一種激烈方式?會不會在盤問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其實明福案走到這裡,最大的進展就是點出了這三名“盤問方式很激烈”的反貪會官員,因為他們最瞭解趙明福墜樓前的狀況,也是他們將一位快要當新郎和父親的快樂男人的意志力攻擊得粉碎,他們的身上可能有更詳細的答案。
當局若要接受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即是認同趙明福是被逼供到受不了而自殺的說法,就不能讓事情在這裡止步,因為它只是走到一半而已,只是找到間接害死趙明福的官員罷了。
接下來,當局應該像急速公開皇委會調查報告的手法一樣高效率,馬上將這三名反貪官員提控上庭,向他們“逼供”,要他們道出當初到底將趙明福逼供到什麼程度,再由專家告訴大馬人,當初趙明福的受難狀況,有沒有可能會放棄一個即將成形的美麗家庭而去跳樓。
沒有理由反貪會官員把協助查案的良民逼急了而作出衝動決定後,他們不必負半點責任,那豈不是比警隊還可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5日)
這個答案引起各界反彈是在預料之內,情理之中,民間有此反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之前的驗屍庭驗出了個懸案,已讓人媽聲四起,人們難以接受的是,何以那麼多專才專注的調查工作到最後竟是白忙一場,人們更難以認同,政府竟然驗收了驗屍庭的無效表現,而且沒有人必須為沒有答案的調查工作負上任何失職的責任。
如今皇委會很有效率,而且果斷又勇敢,直接就說出了一個沒有新鮮感但依然震撼的判斷,說趙明福是在接受反貪委會官員冗長與激進盤詰下,精神及心理受到嚴重虐待,結果在陷入困獸絕境下,被逼自殺。
理論上,這個答案很接近人們假設的真相,即是反貪會官員對趙明福展開長時間的精神轟炸,多樣式的精神虐待加上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務必要趙明福招認一些罪狀,類似電影中“不認打到你認”的違規不人道審問手段,人們只是對“自殺”兩字還不願意接受,因為還沒有一人提得出一個趙明福會自殺的可信服理由。
所以有了種種猜測,如果皇委會點名的三名反貪會官員的確以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對付趙明福,那是哪一種激烈方式?會不會在盤問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其實明福案走到這裡,最大的進展就是點出了這三名“盤問方式很激烈”的反貪會官員,因為他們最瞭解趙明福墜樓前的狀況,也是他們將一位快要當新郎和父親的快樂男人的意志力攻擊得粉碎,他們的身上可能有更詳細的答案。
當局若要接受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即是認同趙明福是被逼供到受不了而自殺的說法,就不能讓事情在這裡止步,因為它只是走到一半而已,只是找到間接害死趙明福的官員罷了。
接下來,當局應該像急速公開皇委會調查報告的手法一樣高效率,馬上將這三名反貪官員提控上庭,向他們“逼供”,要他們道出當初到底將趙明福逼供到什麼程度,再由專家告訴大馬人,當初趙明福的受難狀況,有沒有可能會放棄一個即將成形的美麗家庭而去跳樓。
沒有理由反貪會官員把協助查案的良民逼急了而作出衝動決定後,他們不必負半點責任,那豈不是比警隊還可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5日)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交通部的無謂進步
交通部長江作漢說,陸路交通局考慮把駕駛執照到期的日期,制定與持駕駛執照者生日的同一天,以避免駕車人士以“忘記”更新駕照作為避免遭取締的借口,或者上庭求請的理由。
聽起來這的確是難得的好建議,尤其是對城裡忙碌的上班族來說,公交的不足導致大部分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自己的交通工具代步,而我們要記得的號碼和各種付費服務的日期實在是太多太多,比如路稅保險費門牌稅和所得稅;比如護照電話手機和水電費;比如出生紙、身分証、銀行戶頭和公積金號碼等等,在腦袋裝滿各種號碼和日期情況下,每幾年忘記繳交駕照費一兩次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
如今部長提出這麼人性化的好建議,還說在這個過渡期間,讓每位擁有駕照者半年的一次性優惠。比如一個人的駕照到期是在7月,而其生日是在12月,當在7月更新駕照時,將無須繳付7月至12月的駕照費用,駕照費是從他的生日開始至下一年的生日重新計算。
接下來,每一年的生日便是駕照到期日了,當然駕車人士還是可以選擇每隔1年、2年、3年或最長5年更新一次駕照。
看起來這的確是一種“文明”的進步,接下來可能會推動政府各相關部門逐步簡化或統一我們的所有証件號碼或生效期,以減少我們腦細胞的傷害和訓練記憶力,但這是交通部為民解憂的當務之急嗎?
忘記繳交駕照費怎麼說都不是嚴重的事情,這不是無照駕駛,而是有照而忘記讓它繼續生效,它與危險駕駛或製造阻塞無關,更無關技術而增加交通事故,就只是忘記而已,交通部其實不必急於處理。
交通部先要忙的事並不少,比如去加速實現“火車速度化”和“傳票准確化”這兩項利民政策,任何時候都重要過“生日駕照”,一是可節省人民的流動時間,也等於加速了社會動脈;另一是滅絕魯莽司機的僥倖心態,從此不再有烏龍傳票,也等於節省國家人力資源,以締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不是更好嗎?
可能當局有看到“生日駕照”的其他好處,但從表面上看來,就只是要擁有駕照都記得繳費而已,即是讓當局的收入有保障。也就是說,這種“文明”的進步雖然是交通部邁進了一大步,但卻跟道路使用者的生命保障和提升交通品質無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2日)
聽起來這的確是難得的好建議,尤其是對城裡忙碌的上班族來說,公交的不足導致大部分辦公室人員必須以自己的交通工具代步,而我們要記得的號碼和各種付費服務的日期實在是太多太多,比如路稅保險費門牌稅和所得稅;比如護照電話手機和水電費;比如出生紙、身分証、銀行戶頭和公積金號碼等等,在腦袋裝滿各種號碼和日期情況下,每幾年忘記繳交駕照費一兩次是一件平常不過的事。
如今部長提出這麼人性化的好建議,還說在這個過渡期間,讓每位擁有駕照者半年的一次性優惠。比如一個人的駕照到期是在7月,而其生日是在12月,當在7月更新駕照時,將無須繳付7月至12月的駕照費用,駕照費是從他的生日開始至下一年的生日重新計算。
接下來,每一年的生日便是駕照到期日了,當然駕車人士還是可以選擇每隔1年、2年、3年或最長5年更新一次駕照。
看起來這的確是一種“文明”的進步,接下來可能會推動政府各相關部門逐步簡化或統一我們的所有証件號碼或生效期,以減少我們腦細胞的傷害和訓練記憶力,但這是交通部為民解憂的當務之急嗎?
忘記繳交駕照費怎麼說都不是嚴重的事情,這不是無照駕駛,而是有照而忘記讓它繼續生效,它與危險駕駛或製造阻塞無關,更無關技術而增加交通事故,就只是忘記而已,交通部其實不必急於處理。
交通部先要忙的事並不少,比如去加速實現“火車速度化”和“傳票准確化”這兩項利民政策,任何時候都重要過“生日駕照”,一是可節省人民的流動時間,也等於加速了社會動脈;另一是滅絕魯莽司機的僥倖心態,從此不再有烏龍傳票,也等於節省國家人力資源,以締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不是更好嗎?
可能當局有看到“生日駕照”的其他好處,但從表面上看來,就只是要擁有駕照都記得繳費而已,即是讓當局的收入有保障。也就是說,這種“文明”的進步雖然是交通部邁進了一大步,但卻跟道路使用者的生命保障和提升交通品質無關。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2日)
2011年7月20日 星期三
709,誰拍的影片說話最公平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說,709當天警方有拍攝到完整影片;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說,警方應該加速收集和公開709凈選盟非法集會的證據,以擊破民聯指警方殘暴的謊言;新聞、通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萊士雅丁說,為了提供真相和公正,新聞部樂意播放有關錄像,大馬電台電視台(RTM)已準備播放警方所拍攝到的集會者暴力行為錄影片段。
萊士雅丁還說,警方不應收藏這些錄像太久,因為收越久就越對警方的形象不利。
算起來,709已過去10天了,還有甚麼餘溫?各界除了呼吁釋放他們認為不應該逮捕的人士之外,還對警方的形象有甚麼期待?
當天,國內外網絡媒體和社交網絡排山倒海的現場影片數以百計,甚至是過千,點擊觀看的次數超過百萬人次,再加上平面媒體的大篇幅報導,不管是有興趣或沒興趣知道大集會消息的大馬人,都被這些排山倒海而來的資訊包圍。
人們都知道為什麼大集會支持者要走上街頭,為什麼堅持要去默迪卡體肓場,為什麼知道警方必來驅逐還是要用肉身去擋;人們也從即時上載的短片中看到警方的種種努力和逮捕行動。
當關注大集會者把所有資訊都消化一輪之後,他心裡已經打了個底。他知道在這場集會裡,誰理虧誰理直氣壯;他也知道誰在說謊;他更知道誰比較暴力。網上流傳的影片,讓他作了個人的判斷。
如今事情過了10天,當局卻說警方拍攝的影片裡有集會者暴力行為的錄影片段。這句話就嚴重了,比“擊破民聯指警方殘暴的謊言”更夠力,意即警方是驅逐的一方,集會者反變成粗暴的一方了。
但是,事情的開始,是警力一直在追逐,集會者一直在閃,在逃,這是許多上載到網上的影片都看到的情景,莫非是因為立場不同,上載的影片都已經過剪輯和篩選?
所以說,警方拍攝的影片若如他們所說,肯定有它的吸引力。擁有雪亮眼睛的廣大人民,必會期待另外的真相,看過後再重新判斷,就連淨選盟支持者們都會等著“入網”的影片在RTM公開,他們更想知道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一場雙方朝向“和平集會,和平解散”而努力的訴求行動出現了到底誰動粗的羅生門,如果能用影片來說真話,對誰都公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0日)
萊士雅丁還說,警方不應收藏這些錄像太久,因為收越久就越對警方的形象不利。
算起來,709已過去10天了,還有甚麼餘溫?各界除了呼吁釋放他們認為不應該逮捕的人士之外,還對警方的形象有甚麼期待?
當天,國內外網絡媒體和社交網絡排山倒海的現場影片數以百計,甚至是過千,點擊觀看的次數超過百萬人次,再加上平面媒體的大篇幅報導,不管是有興趣或沒興趣知道大集會消息的大馬人,都被這些排山倒海而來的資訊包圍。
人們都知道為什麼大集會支持者要走上街頭,為什麼堅持要去默迪卡體肓場,為什麼知道警方必來驅逐還是要用肉身去擋;人們也從即時上載的短片中看到警方的種種努力和逮捕行動。
當關注大集會者把所有資訊都消化一輪之後,他心裡已經打了個底。他知道在這場集會裡,誰理虧誰理直氣壯;他也知道誰在說謊;他更知道誰比較暴力。網上流傳的影片,讓他作了個人的判斷。
如今事情過了10天,當局卻說警方拍攝的影片裡有集會者暴力行為的錄影片段。這句話就嚴重了,比“擊破民聯指警方殘暴的謊言”更夠力,意即警方是驅逐的一方,集會者反變成粗暴的一方了。
但是,事情的開始,是警力一直在追逐,集會者一直在閃,在逃,這是許多上載到網上的影片都看到的情景,莫非是因為立場不同,上載的影片都已經過剪輯和篩選?
所以說,警方拍攝的影片若如他們所說,肯定有它的吸引力。擁有雪亮眼睛的廣大人民,必會期待另外的真相,看過後再重新判斷,就連淨選盟支持者們都會等著“入網”的影片在RTM公開,他們更想知道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一場雙方朝向“和平集會,和平解散”而努力的訴求行動出現了到底誰動粗的羅生門,如果能用影片來說真話,對誰都公平。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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