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俯順民意而設立的趙明福案皇家調查委員會,幾位經驗豐富的老法官們大費周章忙碌了幾個月,請來了數十位證人供証後,竟意外地丟出一個“違反民意”的答案,說趙明福是死於自殺。
這個答案引起各界反彈是在預料之內,情理之中,民間有此反應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之前的驗屍庭驗出了個懸案,已讓人媽聲四起,人們難以接受的是,何以那麼多專才專注的調查工作到最後竟是白忙一場,人們更難以認同,政府竟然驗收了驗屍庭的無效表現,而且沒有人必須為沒有答案的調查工作負上任何失職的責任。
如今皇委會很有效率,而且果斷又勇敢,直接就說出了一個沒有新鮮感但依然震撼的判斷,說趙明福是在接受反貪委會官員冗長與激進盤詰下,精神及心理受到嚴重虐待,結果在陷入困獸絕境下,被逼自殺。
理論上,這個答案很接近人們假設的真相,即是反貪會官員對趙明福展開長時間的精神轟炸,多樣式的精神虐待加上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務必要趙明福招認一些罪狀,類似電影中“不認打到你認”的違規不人道審問手段,人們只是對“自殺”兩字還不願意接受,因為還沒有一人提得出一個趙明福會自殺的可信服理由。
所以有了種種猜測,如果皇委會點名的三名反貪會官員的確以很激烈的盤問手段對付趙明福,那是哪一種激烈方式?會不會在盤問過程中發生了意外?
其實明福案走到這裡,最大的進展就是點出了這三名“盤問方式很激烈”的反貪會官員,因為他們最瞭解趙明福墜樓前的狀況,也是他們將一位快要當新郎和父親的快樂男人的意志力攻擊得粉碎,他們的身上可能有更詳細的答案。
當局若要接受皇委會的調查報告,即是認同趙明福是被逼供到受不了而自殺的說法,就不能讓事情在這裡止步,因為它只是走到一半而已,只是找到間接害死趙明福的官員罷了。
接下來,當局應該像急速公開皇委會調查報告的手法一樣高效率,馬上將這三名反貪官員提控上庭,向他們“逼供”,要他們道出當初到底將趙明福逼供到什麼程度,再由專家告訴大馬人,當初趙明福的受難狀況,有沒有可能會放棄一個即將成形的美麗家庭而去跳樓。
沒有理由反貪會官員把協助查案的良民逼急了而作出衝動決定後,他們不必負半點責任,那豈不是比警隊還可怕?
沒有理由當局要以自殺二字作為明福案的總結,它應該是另一場開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7月25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