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反貪會捉到大魚再說吧

反貪會越來越多動作,也越來越被重視,當然是因為有越來越莫名其妙的官方大漏財事件一一被揭發,想必搞到永遠人手不足的反貪會精疲力盡。

但是,他們身負重任,必須好好看住國家的錢包和人民的口袋,不要讓一小部份人中飽私囊了,所以就算再累也得幹下去。

至於最後有沒有捉到大魚,那則是另外一回事,最重要是他們有喊說要捉人,而且是大聲大聲的喊,這一點也可讓納稅人覺得有希望。

上週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提呈給國會的報告,公佈國家基建公司因管理不當,便虧掉國庫數以十億令吉的大事件,如果反貪會想要有點表現,就算是一雪前恥也好、重振雄風也好或乘勝追擊都好,更應該不要放過這個機會。

畢竟,要做一盤虧損上億令吉的大生意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這裡頭一定有很多學問。

單單是一句“管理不當”就當作虧損的解釋,實在是太深奧了,一般人都聽不懂,如果專業的反貪會官員休息夠了,睡醒了,他們應該有能力找出更加完美的答案,讓一般民眾都能知道他們的納稅錢消化在哪裡。

反貪會找到的答案如果確是“管理不當”,也是收獲,至少以後的接班人知道如何管理得當;如果查到是手法不當,就要大膽的查下去,順著這條不當大道勇敢的向上衝,說不定大道盡頭真的有條大魚。

只是,我們的反貪會向來是選擇性調查,只要是他們認為重要的,不管有沒有人投訴,他們都會展開秘密行動,到最後是怎麼收尾,我們不一定會知道;只要他們不覺得重要的,就要有人投訴,他們才能在百忙中開檔接這案子,當然,調查都在秘密中進行,要不要公佈結果是他們的權力。

所以,國家基建公司管理不當導致大漏財的事件,到底是歸納在重要或是不重要的類別,我們無法知道,這盤億元大虧損的國家生意,裡頭有沒有貪腐,會不會有大魚曝光,也只有等著瞧。

講到曝光,順便提一提反貪會在官方網頁上推行的改良版“點名羞辱”計劃。

如今,反貪會已把今年1月至7月間被定罪的147名涉貪者的照片、名字、身份証及護照號碼、職業和罪行等等的詳細資料上載到該會網頁,目的當然是要昭告天下,讓這些貪贓枉法的國家罪犯丟臉丟到全世界。

這麼做有沒有教育性?想是有一點啦,它告訴國民,只要涉及貪污被捉,哪怕只是貪那幾百令吉,罪名等同涉及貪污萬元者,一樣會丟人現眼,羞對天下。也應該會嚇到一些人,但也提醒他們處事要更小心,從資料中細讀下一次在哪一個環節要更加謹慎。

對大貪官有阻嚇作用嗎?由於還沒捉到大貪官,也可能根本沒有大貪官,所以不知道。

但深一層想,確是有人因為怕被捉而不敢涉貪,但同樣的,敢貪污的人,洽洽是完全不怕被捉不是嗎?

所以說,“點名羞辱”計劃可能達致羞辱小魚的效果,讓他人以後跟他們交往時瞭解對方“可以用小錢搞掂”,除此之外,也給了他們二度懲罰。

至於有沒有解決掉大魚,保障國家和人民的錢包,有捉到才知道。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7月21日)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趙明福回來了

“趙明福回來了!”

這是阿忠哥說的,不知要嚇誰。

阿忠哥,就是何文忠先生,一位在趙明福案後出現的明福案“閒人”。有時衝在前,有時跟在後,更多時候默默守在聲討大隊一旁陪著走,手拿明福照片海報,時不時高舉海報喊幾聲“為趙明福伸張正義”。

他與趙家無關,沒有任何組織支持,據知只是火箭普通黨員。或者說,他屬於趙明福,心繫明福魂,只為兩個字:公道。

每當明福案驗屍庭開審,阿忠哥必到沙亞南法庭聆聽,他說,作為一個平民,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前線”聆聽審訊,並試著從中找出任何蛛絲馬跡。

這一整年,看著阿忠哥的影子在各大媒體飄揚,精神堅固,眼神堅定,信念堅強,佩服,佩服。

他應該有條件成立“公道權威組織”,棒打天下不平,第一個要打的便是破壞各族關係的土著權威組織。

瞭解他多一點之後,才知道阿忠哥30年來曾捐血106次,自稱平凡,認為一名社會工作者,在有生之年應儘量幫助有需要的人。他已登記為器官捐獻者。

有人傳香火傳家產傳技藝,何忠哥傳的是熱血,輸給大家用,連離世後留下的皮囊也作了安排。

那天他說“趙明福回來了”,地點是在沙亞南的馬沙蘭大廈,即是明福墜下之處,雪州反貪污委員會前辦公樓。他是熱血漢子,猜想是要表達以下幾個意思。

一是“有人害了趙明福,還有千千萬萬個趙明福,我們都是趙明福”;二是明福逝世一週年忌日,他回到斷魂處,誓報血仇; 三是他真的感覺到趙明福有來……。

如今,再加上泰國神奇法醫普緹排除萬難之後,也要回來了,8月18日,她將蒞馬出庭供證,印證“80%他殺”論或提供其他的證據。

普緹回來的路途,坎坷曲折,她之前碰到的任何刁難,今天可以解釋為無知官員的“倒米”,因為政府已多次宣稱完全無意阻撓普緹,反而是歡迎她的協助。

明福案拖到今天,一個疑案,兩度驗屍,在三國法醫齊驗屍後的四份報告之中,較多名法醫認同明福非他殺的五大理由。驗屍庭續審前,反貪會突然在這個七月增加六名新證人,十之八九,開審時必讓明福案激起新的火花。

那一天,阿忠哥一定會在,明福也應該會“回來”,久違的普緹想必光彩出庭,帶著許許多多個“趙明福”的期待。

那一天,真相也會回來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7月19日)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反貪會捉到鹿不願脫角

沒有千萬令吉“查宮案”,也沒有數千萬令吉“基宮案”。

沒有描述類似巴生港口百億元醜聞的精彩戲份,更沒有模擬千萬令吉獻金案不是事實的查案故事。

沒有拍出影射前朝雪州國陣議員夫人,以及一些議員們揮霍公款的指證,到後來無法定罪的真相,也沒有提及霹州兩個青蛙議員被指控涉貪但最後清白的內容等等等。

當然,以後也別期望會有趙明福案。

那麼,反貪會與國營電視台合作開拍的中文連續集《反貪行動》,說是要提高華社的肅貪意識,同時改善華社對反貪會的負面印象,要拍什麼題材來教育華社?

坦白說,單單是有意“改善華社對反貪會的負面印象”這一部份,反貪會已經勇氣可嘉,至少他們等於承認自己在華社的確聲名狼藉;至於欲提高華社肅貪意識的用心,依然是不見善意,不是有意或是無意,還是他們本來就詞不達意?

由此可見,反貪會那種“華裔最常行賄”的惡意思維,看來並沒有打算調整,所以才特別說拍戲是為“提高華社肅貪意識”。

終於也讓人明白,何以他們破天荒的第一次拍戲傳訊息,就以全中文呈獻並以華裔演員為主,或許,他們也相信自己人才能表現出族人醜陋的精髓吧。

只是覺得可惜,反貪會捉到鹿,卻不會脫角。

機會有了,資金也有了,官方機構以拍戲傳達訊也是一個突破並值得讚賞的方式,但若是拍出一大堆沒有感染力沒有感覺的濫片,連“寫實”都只做到半桶水,想想看會得到怎樣的反效果?

如今正在打拼締造“一個馬來西亞”美夢的大馬人,確是最痛恨貪官污吏,其中最關注當然是涉及千萬至億元令吉的大案,期待捉到大魚,不要讓建國的資金都流到一小部份的貪官戶頭裡;小魚當然也要捉,但不必盡全力導致無法顧及大魚。

既然過往有那麼多全民關注的大案,經調查之後找不到提控證據,即表示他們是清白,何以不拍這些題材以昭告和教育全馬,以提高反貪會的公信力呢?

如果可以通過電視向全大馬人表現“清白之軀”,相信事者不會拒絕,尤其他是一個政治人物,像前雪州大臣基爾就好了,如果他的豪宅內部並非傳言所說“價值不菲”,那就借出來讓反貪會拍成“基宮指控不是真”的調查影片豈不是很好嗎?即有吸引力,又可洗清嫌疑,還可以教育華裔不要捕風抓影話貪污,一舉多得也。

就是不知反貪會為何放棄好題材,去拍什麼“免考試駕駛執照貪污案”、“明星經理人交警製造假車禍”、“色情大亨企圖賄賂掃黃組主任”和“食品公司做假賬”這一類衝擊力只比小孩子小便大一點點的案件。

難道,反貪會的能力就到此為止,就是只能處理到這些層次?捉到鹿非不會脫角,而是“不願脫角”?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7月16日)

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反貪會只是一份文告

不能說是貓哭耗子,這可是一則實實在在的致哀文告。

裡頭有內容,有一個大家長的真心話,他有身份,有名銜,是反貪會大哥大。

在不一樣的時空,有同樣失去至親的傷心;在同個悲劇地點造成的對立,有同樣的失望。

文告沒有承諾真相大白,因為如今查案不是他們的事;但有確保事件不再重演,並強調遵守驗屍庭審判結果。

裡面沒說為何突然增加6名證人,只說希望驗屍庭可以盡快審理案件。

所以,這純粹是一份禮貌文告,表現的是風度,時勢需要。

所以,文告與驗屍庭進展無關,趙家和大家不必感冒,這真的只是一份文告。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988DJ向光明日報記者求婚記:我們的福氣

欣薇一直是一個笑容很可愛,性格很陽光,很乖很聽話,不傻但外表看來很天真又帶點野性的小美人。

她加入光明家庭的時候,我還帶著採訪部,看著她從一臉青澀到善用一臉傻笑征服所有受訪者,很快就能獨當一面,我覺得這是光明日報的福氣。

兩年後她離職到台灣深造,雖覺不捨,但我沒表露出來,只不過內心偷偷的想,待欣薇的學識更上一層樓後回來,若再加入光明,我們依然有福氣。

期間,我曾在一個機緣之下到過台灣大學探訪她一次,由她帶路品嚐台灣小吃。那時的欣薇還是活潑天真,不油不粉,依然親切的笑容,流露出他鄉迎親友的喜悅。

很快的聽到她學成歸來,而光明家庭已經在等待,熱情的再把欣薇擁入懷,採訪部增添喜氣加福氣,我心想事成已滿足,不必表露出來。

突然間聽到988電台DJ阿健要來光明家庭向欣薇求婚,我才驚覺,小美人已經到了適婚年齡,長大了。這個在我心裡依然活潑天真的小野貓,在完成了大學學業,走回同樣的工作崗位後,找到她的真愛了。

那一刻,當阿健在欣薇面前跪下,我和許多同事都濕了眼眶,喜悅的感動,無法不表露出來。

我代表光明家庭向這對有情人獻上鮮花的時候,竟然有一點點像“嫁女兒”的激動,所以向阿健來個下馬威,只要對我們的小野貓有一點點不好,必受萬箭穿心極刑。

真誠祝福欣薇和阿健相知相愛,相約永久,幸福一生。終成眷屬,是他倆的福氣。

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要修法前先要修人

又有政府部門管理無方,施政無效,無計可施之下,再行使最後一步棋,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加重刑罰。

這一次出手的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於週一由新任部長曹志雄就2010年借貸(修正)法案提呈國會一讀,要狠打的對象,是坊間的“無牌銀行”大耳窿。

這一次來得很兇,不知是不是“前前”部長,即“前前”馬華總會長黃家定留下的良策,後由前部長江作漢改良,再由現任部長在最短時間內作最後修定,所以會“兇得這麼完整”,各個環節都有所提升。

建議中的法案修正項目,包括把非法放貸或大耳窿的罰款增加10倍,即由最高10萬令吉調至100萬令吉,也把最低罰款2萬令吉的數額提高至25萬令吉;法案也建議提高放貸註冊官、調查官和警員的權力,包括有權搜索及充公違法放貸公司的資料、設備和文件等。

其他條文尚包括警員有權在任何商業樓宇進行搜索和充公工作,調查官也可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大耳窿,以及將監禁期限15個月,增至3年等等。

如果修正法案通關,就會實現一個沒有“高利害民”的一個馬來西亞嗎?高刑罰,就會出良方嗎?

盜版影片、音樂和軟件光碟的執法動作夠多了吧,甚至還莫名其妙的搞出個只管收費,可以帶著執法人員一起去掃蕩的“版權協會”,最近提呈國會一讀的修法建議,連無辜的屋主也要罰了,但是,誰相信修法通過後盜版交易將從此絕跡?

只要正版價格仍然高企、盜版商繼續“教壞”執法人員受賄、窮民冥頑不靈購買及人民收入未達先進國水平,盜版業依然會百花齊放,一樣會在執法人員看不到,但人民都知道的地方大賣特賣。唯一改變的,只是法令。

另一個例子,便是提高交通傳票的罰款,不等於會有效“喚醒”冥頑不靈的駕駛者,從而少減交通意外事故。因為當局仍無法將違法者在各有關部門的資料連接和統一處理,等於無法確定傳票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所以,結果是仍有千萬張傳票拖著未繳。

此外,當局也無法100%教好所有執法人員拒絕收賄,因為在高罰之下,尚有“對策”;高罰政策,不是唯一良策。

如此潑冷水,只是想說明單是修法根本不夠,還得兼“修人”。

如果執法人員沒有訓練到一心一意為國為民,依法行事,如何修法,都只是在調整賄賂雙方的談判籌碼。

當局將修法建議提呈國會的同時,也應該呈上一份培訓執法人員的建議書,讓大家知道部門的執法人員已經有足夠訓練,有能力和毅力執行新任務。

不然,每次都是法令先行,舊思維的執法員跟在後,執法會有效才怪。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7月14日)

也來八一八八爪魚傳奇

八爪魚保羅測中8場世杯成績,100%的命中率創造了世界第一的八卦神話,有此神奇,皆因賽會早已暗藏“8”號玄機,造福命帶8運的西班牙,再因緣巧合的締造保羅傳奇,注定斗牛隊奪杯。

保羅不測多,也不測少,剛剛好只被安排預測8場。

西班牙隊決賽下場的球員,其中8位曾奪得歐冠杯,2008年也奪下歐錦標賽冠軍,這裡就有兩個8。

西班牙成為歐洲足球王中王,班字剛好有兩個王,加起來共8劃。

西班牙若奪冠,將成第8支世界杯冠軍球隊,而他們做到了,這是另一個8。

西班牙在整個賽會只進8個球,也是後來加上的8。

他們在第116分鐘射進決定性一球,1+1+6=8,全隊平均年輕是26歲,2+6也是8。

保羅有8支爪,威力奇大,是8肢獸中的太上皇,本身就是一個大“8”;它的8支爪乘於西班牙的“8”號命,得64,世界杯賽會的總賽場剛好是64場。

咁都得?夠八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