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反貪會捉到鹿不願脫角

沒有千萬令吉“查宮案”,也沒有數千萬令吉“基宮案”。

沒有描述類似巴生港口百億元醜聞的精彩戲份,更沒有模擬千萬令吉獻金案不是事實的查案故事。

沒有拍出影射前朝雪州國陣議員夫人,以及一些議員們揮霍公款的指證,到後來無法定罪的真相,也沒有提及霹州兩個青蛙議員被指控涉貪但最後清白的內容等等等。

當然,以後也別期望會有趙明福案。

那麼,反貪會與國營電視台合作開拍的中文連續集《反貪行動》,說是要提高華社的肅貪意識,同時改善華社對反貪會的負面印象,要拍什麼題材來教育華社?

坦白說,單單是有意“改善華社對反貪會的負面印象”這一部份,反貪會已經勇氣可嘉,至少他們等於承認自己在華社的確聲名狼藉;至於欲提高華社肅貪意識的用心,依然是不見善意,不是有意或是無意,還是他們本來就詞不達意?

由此可見,反貪會那種“華裔最常行賄”的惡意思維,看來並沒有打算調整,所以才特別說拍戲是為“提高華社肅貪意識”。

終於也讓人明白,何以他們破天荒的第一次拍戲傳訊息,就以全中文呈獻並以華裔演員為主,或許,他們也相信自己人才能表現出族人醜陋的精髓吧。

只是覺得可惜,反貪會捉到鹿,卻不會脫角。

機會有了,資金也有了,官方機構以拍戲傳達訊也是一個突破並值得讚賞的方式,但若是拍出一大堆沒有感染力沒有感覺的濫片,連“寫實”都只做到半桶水,想想看會得到怎樣的反效果?

如今正在打拼締造“一個馬來西亞”美夢的大馬人,確是最痛恨貪官污吏,其中最關注當然是涉及千萬至億元令吉的大案,期待捉到大魚,不要讓建國的資金都流到一小部份的貪官戶頭裡;小魚當然也要捉,但不必盡全力導致無法顧及大魚。

既然過往有那麼多全民關注的大案,經調查之後找不到提控證據,即表示他們是清白,何以不拍這些題材以昭告和教育全馬,以提高反貪會的公信力呢?

如果可以通過電視向全大馬人表現“清白之軀”,相信事者不會拒絕,尤其他是一個政治人物,像前雪州大臣基爾就好了,如果他的豪宅內部並非傳言所說“價值不菲”,那就借出來讓反貪會拍成“基宮指控不是真”的調查影片豈不是很好嗎?即有吸引力,又可洗清嫌疑,還可以教育華裔不要捕風抓影話貪污,一舉多得也。

就是不知反貪會為何放棄好題材,去拍什麼“免考試駕駛執照貪污案”、“明星經理人交警製造假車禍”、“色情大亨企圖賄賂掃黃組主任”和“食品公司做假賬”這一類衝擊力只比小孩子小便大一點點的案件。

難道,反貪會的能力就到此為止,就是只能處理到這些層次?捉到鹿非不會脫角,而是“不願脫角”?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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