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交通法令好離奇

大馬卡是高科技高智能產品,這是政府講的;配合駕照併入大馬卡的功能,警方也說購入了大量閱卡器以備檢舉時採用;人民歡歡喜喜的跟著先進的步伐善用大馬卡先進功能,結果還是怒氣沖沖的接三萬。

大馬卡當然沒問題,司機的駕照資料都在卡裡,就是不知道沒帶閱卡器出門但卻要檢查駕照的交警,行為合不合理?

交警看不到智能卡的資料卻照發三萬,到底可以不可以?看來當局若不夠“智能”,反能讓人民破財。

如果駕照都併進了大馬卡,還要申請駕照卡和帶在身邊,以方便沒帶閱卡器的交警檢查,那麼,大馬卡要有駕照的功能來做什麼?希望這只是單一交警的個人問題,大馬交通法令才不至於那麼離奇,竟然可讓一個小小的交警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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