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反貪會在底樓盤問也會出問題

兩年內死了兩名證人,在真真正正查到各界認同的真相之前,反貪會最大的問題就是形象和公信力一直在枯萎。向來只聽過警方查案出人命,比如歹徒反擊或警員疏失,反貪會官員不帶鎗械又在自家地盤問話而已,怎麼會問到出人命?

如今兩宗命案各有各進展,明福案走入皇委會,關稅局助理主任阿末沙巴尼案的死因,警方已查至“死者身體的傷勢,與墜樓所造成的傷況吻合”這個階段。想知結果,也只能等。

至於反貪會本身當然得繼續操作,以保護國家和人民的錢包,並且是要朝向更專業更公正,而非更護主更魯莽的方向進步,這一點一定會獲得全民的祝福。

此次顛覆關稅局貪污池,原本就是反貪行動的巨大成果,無奈墜樓事件突發,今反貪會氣勢受阻。不過人民都很清楚,墜樓事件當然要有個交待,但反貪斗志卻不能藉任何理由慢下來。

尤其,這種與叛國賊的戰爭,還有很多戰場未開發,因為在人民的印象中,不論是刻板印象還是誤解,堅認為國內的貪污池太多太大了,比如警界、工程部、交通局和旅遊局這些比較敏感的部門,貪污鏈到底有多長多深多廣,都得靠反貪會的專業解謎。

反過來說,如果反貪會查得民眾對有關部門的指責是誤解且提出有力証明,則是比破貪案更好的消息,因為它除了能還給部門清白,也讓人民放心,一舉兩得也。

所以大破關稅局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至少是反貪會成立以來最像樣的戰績,有一種“革命”的感覺,縱然流失的國家財富已像青春的小鳥一去不回來,但能為國家的財庫止血,就有希望和未來。

至於內閣為此深表關注,即刻建議反貪會和其他執法機構在底層進行盤問程序,以預防墜樓事件重演的做法,可能是一種有效預防證人在同一座建築物跳樓的方法,但不是最好方法。

若受調查者真要畏罪自殺,地點不是問題,這只不過是避免“准自殺者”在盤問中心的高樓墜下而已,高樓也不是問題,因為撞牆吊頸也一樣能死,只要求死之人有幾分鐘的空隙時間,就能肇禍。

我覺得還是要回到專業。除了在底層盤問,也要求執法人員經過更文明、科學和有效的非暴力及非摧毀性訓練,把證人當人看待,就像對高官權貴問話一樣的態度,兩者同時進行才更安全。就先從這樣子的人性化盤問方式開始吧!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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