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人資部建議最低薪金制幫誰?

下個月召開的國會,將有一件關於低收入群的好事。人力資源部長說,他將呈上一份“最低薪金制”報告,據說它將惠及勞力階層,而且很科學,薪金會依據地理位置而有所差異,最重要是讓所有勞工獲得合理待遇,甚至還有助我國減少依賴外勞。

現階段,人資部正通過部落格收集公眾和各個領域的寶貴意見和建議,並把所有建設性意見考量在內,部長希望到時呈上國會的,會是一份鞏固且無懈可擊的“最低薪金制”報告,以造福低收入階層。

看來這是惠民政策,當然要稱讚,不過,最重要的是它須在對的時候獲得對的執法機構配合執行才有效率,要不然,報告仍然只是一份報告,得個講字,一旦離開了國會大廈,政策卻不上道。

現在算不算對的時候?比如說,國家經濟發展蓬勃,各行各業生意大好,也帶動了物價上漲,所以僱主有條件也必須提高工人的薪水,讓他們的生活素質和收入相應提高,這就是“對的時候”。

如今馬來西亞的經濟氣候,是馬幣離奇的強勁,股市時攀高峰,時而突降,百業仍然待興,勞工仍然短缺,非法外勞還是氾濫;這種接近“畸形”的市場生態,生意人看了都如丈八金剛摸不著頭腦,要大事發展還是靜觀其變,“最低薪金制”的出現,要幫的是誰?可以幫到哪方面?

如果我是生意人,開了一間工廠,面對全世界尤其是中國、印尼、印度和越南的競爭,我必須降低生產成本才可能有利潤,簡單又有效的辦法,就是聘請薪水和福利條件較低的外勞。所以,我要的是“較低薪金制”,“最低薪金制”只會切掉我的利潤,甚至讓我虧本。

除非政府有許多特惠的獎掖和回扣,從進口原料到出口過程中所有生產流程涉及的成本和各種社會成本,都給予免稅或減稅的優惠鼓勵,加強廠家的生命力和競爭力,如此一來,廠家賺了錢,“最低薪金制”甚至是“更好薪金制”的實行,就會如魚得水,沒有 一方會覺得壓力。

有錢賺的時候,明理的老板當然識做,會自動調薪和獎勵員工;如果孤寒老板靜悄悄,員工可以大大聲要老板加薪,不然就罷工,如果此時有個符合時代的“最低薪金制”,或許會發揮作用。

反過來說,若是政府各部門無法為國內商人塑造利好的經商環境,也創造不出經濟蓬勃生態,在商家生產成本過高,生意量減少之下,生意都不知如何做下去了,員工的“最低薪金制”就變成商家的“最低生存率”了。

所以說,“最低薪金制”就算要存在,也應該是在經濟盛世,或者是世道欣欣向榮時的產物。待我國進入百業復興的中途時,待有各種利好因素照顧到各界時,在“生意多過人”的好景下,其實不必有什麼薪金制,各界都會高薪聘人才,那是個“工找人”的好時代,只有“最高薪金制”才能請到工人。

今天的商家為了生存,不惜聘請非法外勞,就是貪圖他們的低薪,而且提供福利的成本較低,而外勞只要有工作就好,哪會要求最低薪金制?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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