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警民糾紛,是不是老鼠屎

神廟主持人謝振興指責11名警員輪流毆打他4小時的案件,喜聞警方公事公辦,迅速的逮捕數位警員嫌犯。衝著這一點,縱然警方只是執行他們應該做的事,我相信民眾都願意獻上掌聲。

至於其中兩名年輕警員嫌犯週一被帶上法庭申請延扣時,推事以嫌犯不會逃跑及會按時到警局上班為由,駁回了警方的申請,並當庭釋放他們這件事,卻是讓大家上了一堂法庭課。

原來,只要推事相信一個人的背景及上班狀況,就能決定他需不需要被警方拘留調查,雖然這是有點特別的警方查警員案件。嫌犯的警員身份,在這個部份變成是一種便利了。

既然這是法庭的決定,期待真相大白的民眾也只有相信有關警員必如推事所說,會接時上班並繼續接受調查。

此案到了這一個階段,其實最重要的環結不在於嫌犯會不會逃跑,而是警方會以什麼態度進行下去,才是關鍵。

嫌犯不必延扣調查,可能有些人以為當局已經默認他們涉案的嫌疑減低了,甚至是可能沒case了,事實並非如此,縱然錯覺如此,實際上,分別只在於嫌犯是扣查或是自由身而已。

如果警方認為還有其他事項必須逮捕他們助查,一樣可以重新扣留他們,然後再申請延扣,接著還是要看法庭是以什麼理由作出什麼決定。所以,關注此案的民眾只能等待下回分解。

而謝振興再度召開記者會痛訴“寧死也不要被誣告”,也算激烈。

他於週一帶著母親、兄弟及親戚朋友約十多人在記者會上情緒激動且大哭,高呼警方要以擁有毒品及危險武器的罪名提控他,是一種誣告。他問警方:刀在哪裡?毒品在哪裡?他還說,他傷心到禮拜天一整天都在家裡哭。

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指的大概就是如此了。

我則是期待謝振興堅強起來,就像他所說受盡11人的虐刑之後,仍能堅強的存活下來,不要再哭了,以免哭壞了身子而堅持不到真相大白的好日子。

對民眾來說,此案的真相就像趙明福案一樣,人們不是對反貪會有敵意,而是想知道趙明福的死,他們應該負擔哪一個程度的責任;人們也不會對維持治安的警察朋友有敵意,只是想知道他們有沒有可能險惡到這麼誇張,索錢不果竟糾眾施以酷刑外加栽贓。

警方也應該快馬加鞭查出真相才是,尤其警方最近在國家關鍵成效領域方面的表現有所進步了,新任總警長也在努力提升警隊形象,不要被一顆老鼠屎破壞一鍋粥。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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