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

敢請天公來懲匪

我一點都不瞭解警方的操作,所以不知道在他們的眼中和心中,甚麼秩序是應該維持的,甚麼活動是屬於暴力的,甚麼人是該捉或不該捉的。我只是感覺,完全是感覺,他們好像關注政治問題多過民生問題。

我也察覺,也可能是錯覺,他們不大在意行政獨立,反而願意成為執政黨的“非官方”輔助力量,507那天湧進霹靂州議會是一例;最近大肆,甚至可說是瘋狂的,神經質的捕捉點蠟燭的反對黨成員,幾乎是向全民宣告警方與反對黨是誓不兩立,形同水火,需要這樣咩?

是怕引起火災,還是有人告誡星星燭火足以燎原,所以火起必滅,讓“有人”可以高枕無憂?甚麼時候,政治訴求在警方的眼中竟然比打家劫舍的匪徒,或改名為馬路流氓的人渣更值得他們在意了。

甚麼時候,我們才能真正看到警方有在維持治安,非維持政治,讓大家安居樂業?

堂堂一個行政獨立的執法機構,全員領的薪水皆來自安份守已的國民,不懂是誰教他們把如意算盤會打在一小撮國陣領導人的身上。也不知他們是基於甚麼標准,制定了凡反對黨成員聚在一起,就是搞動亂。政治噪音而已,小聲過飆車黨的呼嘯何止百倍啊?

我不是反對黨成員,我只是擔心警方浪費了保家衛民的資源,因為他們的每一個行動我都有份付錢。如果我瞭解到警方為何一見到幾個反對黨人聚在一起便神經緊張,我一定會介紹心理專家抽空去給他們作心理治療。

反過來說,如果警方真的掌握凡反對黨相聚便是亂國的證據,那就應該把他們都鎖在牢裡好好治療,因為對全民都危險,但不要又捉又放又不知要怎麼控告,在玩甚麼遊戲?警方是要人民領悟捉人有理還是反對黨無禮?

雪州大臣卡立說,根據“人民之聲”的一項調查數據顯示,警方在5月份進行了約146次逮捕行動,其中以逮捕參與和平請願集會的人士居多,這還沒包括週二可能開始去捉“絕食英雄”的行動。

5月還在跑,預算到月尾警方共有150次逮捕行動好了,如果都是用來捉匪緝兇,再加上原本已有的執法行動,應該還會再破幾個大案吧?

怕的是本末倒置,在有限的人手之下,削減了捉匪行動,改去捉點蠟燭和餓肚子的斯文人,小民就真的要抹汗。只有祈天公出手,懲罰匪徒幹案時暴斃才會心安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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