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

公僕浪費公帑算甚麼?年年如此都沒事啦!

公務員浪費公帑,乾撈公帑和騎劫公帑這些事一點都不新鮮,據說早在爺爺奶奶的時代就有了。

隨著公務員團隊的日益壯大,國家財富欲涵管範圍的無休止擴大,官方撥款採購的項目已經多到難以估計,因而失控的機率和單位也在增加,國庫漏財之事,向來都是“不在控制之中”。

所以每一年的總稽查司報告,不管它將如何揭發官員是如何的浪費和不可理喻的揮霍,納稅人早有心理准備,都壞到爛了,還能壞到哪裡去?人民也相信政府方面已經作了最後努力,將能公佈的都公佈出來,當人民有反應,反對黨大抨擊的時候,當局還可以大聲回應“瞧,我們完全沒有掩飾真相,可見總稽查司報告有公信力”。

可是,國家的2020年先進國之路走到今天,單是“沒有掩飾”的公信力,已經非常非常的不夠,而是要效率、效率和效率!

最基本的做法,就是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之後,便去處理到它沒有問題,知道哪裡漏財之後,便去縫補缺口,止血療傷,更要找出那些不乾淨的手,將它們鎖起來,別再掠奪人民的錢財。

但是我們的政府實在是太寬宏大量了,大量到接近不可思議。

每一年,總稽查司報告就像是一份警方調查報告書,裡頭有案件明細,清清楚楚的寫出誰在哪一項採購項目上動了手腳,花費若干,結果如何。換句話說,凡涉及舞弊的項目,都有涉案人的個人資料和涉及的款項數目,只要將報告交給任何一位最低級的小書記,她馬上便可以告訴你誰是“真兇”。

如果同類的舞弊事件發生在私人企業,無論是公司或司法機構都會義憤填膺的出盡全力都要把涉案人繩之以法,哪怕他只是拿了一百幾十元的佣金,或是在原價上加碼幾塊錢賺點蠅頭小利去買孩子的參考書,但是在官方,同類的舞弊,卻網開全面,等於是在傳達公僕犯法,與民不同罪的訊息。

單單是9個政府部門就已超支37億3000萬令吉,涉及舞弊和浪費的項目不計其數,這筆龐大無比的人民血汗錢,難道又要以“管理不當”的荒謬理由任它不了了之,等到明年再重復?

真巧,報告是在宣佈公務員花紅之後才出爐,莫非一早已知道報告內容有損公務員顏面?若真如此,不正是反映出當局根本不認為官員揮霍、舞弊和開銷嚴重超支是一件國家大事了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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