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後逃等如畏罪潛逃,至少要具備三大條件。
沒有人証、沒有物証和沒有良心。
第一、二項看天時地利,有機會神不知鬼不覺,第三項最難辨到,因為心跟著自己。
人之初,性本善,當良知日夜衝擊,人逃到哪裡逃不掉的還是最初的自己。
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逃得了這一世,因果輪到下一世。
但是肇事者還有機會改過自新,只要他站出來面對和承擔,尋求受害者和社會的原諒。
意外和疏忽是一回事,事後逃逸又是另外一回事。
現身說明和負責,勇於擔當,就會恢復為一個完整的人。
◆閱光明日報封面“撞傷女生畏罪逃”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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