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強姦13歲女友技工上訴反被重判,再求情已經太遲

一宗法庭案,被告通常會自辯無辜,控方通常未必滿意法庭裁決,今古皆如此。
於是有了上訴的管道和空間,雙方再開庭戰過,律師再費思量,法庭再費周章。
再戰之後,維持原判是白忙一場,戰果改變是正常。
如果被告刑罰因而加碼,人們會說自食其果;如果辯方上訴得直,各種說法更多。
電氣工人從守行3年變成坐牢66個月,那是多少倍的加碼,怕是在他決定上訴前怎麼也想像不出來的結果,也不懂替他處理上訴的律師要如何解釋。
至於事後的求情和對上訴的“後悔”,已經太遲了。

1 則留言:

扇语 提到...

受害人是未成年少女。
被告上诉,判官才想到这点吧?

(师兄,按按我的名。就能看到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