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 星期日

國會那場AES爛戲

80票對49票,週三國會通過2013年財政預算案交通部委員會階段的預算案,繼續推行民間反對聲浪極大的自動執法系統(AES)計劃。

意思是說,這個結果證實政府政治化了AES,凡反對黨反對的國家計劃,執政黨一定贊成,不論有關計劃是否真的對老百姓有利,不管有關計劃是否准備得成熟及完善。

也就是說,之前在國會殿堂表演朝野議員難得同仇敵愾反對AES的罕見現象,絕對是一場戲碼,而且是很爛很差勁很沒有水准的一部爛片。

執政黨的議員好像把老百姓當成了白痴,以為那一場戲可以為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留下一點點“有良知”的好印象,會明白他們過後贊同AES,是在國陣精神下被逼舉手,而非真的支持。

但是我要告訴國陣議員們,人民對他們那麼爛的演出的確是印象深刻,只不過是失望和輕蔑的印象,還有就是被當成白痴的憤怒。

除此之外,週三交通部長為其部門做總結時,他維護AES的態度依然停留在包庇、模糊和離題的狀態,更多的是硬硬來,硬到比向來很硬的馬華總會長蔡細歷還硬,竟然不把他的阿頭老蔡提出的“三至六個月寬限期”建議放在眼裡。

他忘了是老蔡委任他當黨總秘書後榮任交長的嗎?莫非他也有“末日心態”,認為這是馬華最後一次有官職了,下一屆大家什麼都沒有了,所以對恩公老總老蔡的最後馬屁也不拍了?

不然就是另外兩個可能,一是老蔡也是演員之一,二是AES背後牽涉的利益集團太硬了,所以江部長只得“頂硬上”,沒得選擇。

部長包庇的部份,是強化承包商承擔所有設備費用和自願面對虧損的勇氣,但這是政府即交通部絕對有能力經營的“罰款生意”;模糊的部份,包括一直說AES在外國已証明可挽救人民的生命,卻法提供具體說服力的証據,尤其對挽救產生最多犧牲者的聯邦公路摩多騎士,連一個像樣的說法也沒有。

離題的部份讓人生氣,部長還在辯駁執法沒外包,一直說只有交通局官員有權力發傳票,但事實是中招車子在第一現場掉入AES陷阱的證據,全由承包商提供,等於承包商是第一個判定車子犯規的利益機構,過後交給交通局開傳票,這等於是店家老板做成生意後叫書記小姐開收賬單一樣,收到錢後書記可獲取若干佣金,這根本是執法加徵收罰金雙管齊下的超級特權。

江部長啊江部長,你真的堅持要把全民當傻瓜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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