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羅里停在路邊而釀成死亡車禍的事件,時有所聞。
它無關超速,非闖紅燈,就只是一輛大車子停在路邊,然後另一輛車子從後面撞上來,悲劇因此發生。
接著追究的是羅里是不是真的拋錨、是不是停在緊急車道、有沒有置放警示器、肇禍司機和車子的狀態……。
然後死亡人數加入官方統計,年尾結賬,當局重複提醒駕車人士小心。
應對措施呢?沒有聽到緊急車道會改良或加寬、沒有聽說大道燈光會加強、沒有聽聞大車拋錨後該行使甚麼更好警示措施的更好建議。
當局說要做好交通安全,不提升這些而去大搞人民反對的AES。
實際上,大路上的許多安全陷阱,都是AES幫不到的事。
◆閱光明日報封面“撞爆胎羅里/歌舞團5死6傷”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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