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汶川大地震,
中國總理溫家寶以最沉重的心情和表情向中國發誓:
要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忙碌救災幾個月之後,
溫總理在接下來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會議做政府報告時,
宣稱即起實施全國中小學校校舍安全工程,
為所有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和遷移避險。
大馬沒有這方面的隱憂,要說校舍安全,最多也只是華小生白蟻,
在沒有地震的有利環境之下,這些校舍要很多年才會倒塌,所以有關當局不會擔憂也不必打理,
因為他們知道華小的董事會必定去處理。
但今天要說的不是當局對華教尤其是華小那種又長又臭的處理手法,
而是“最安全和最放心的地方”。
如今在天下皆賊的一個馬來西亞,哪裡才是最安全和最放心的地方?
你去問10個人,至少有8個人會說是警察局。
警察局有訓練有素的英勇警察,有槍,有扣留所,
所以就算匪徒如何膽生毛吃了多少興奮葯,敢去搶銀行搶醫院搶學校甚至搶警長的家,也不敢去搶警局,因為等如尋死。
警察局也是老百姓的安心葯房,地方的守護神,
家裡或個人在外發生事情,去一趟警局耗了難以估計的時間之後,你才會放下心來做正事,不然節外生枝時還得重返警局,
那時事情怕會變得更複雜更麻煩。
在警局裡,警察雖非判官,但基於有執法的威權加身,
幾乎每位警員都代表著老百姓敬畏的王法,他們若結伴心生歹念,就有可能和能力在警局裡為非作歹。當然,
還是一句老話,這裡指的是一小撮害群之警,不是指所有警察。
日前發生在大山腳的三警員涉輪姦印尼女佣事件,
便是最具體的壞警案例,它最令人震撼之處,是發生在人們認為的“最安全和最放心”的警察局。當避風港也變煉獄,
人間哪裡還有樂土?
多年來,
民間對警員在警局尤其扣留所內的多種濫權和索賄有過多次投訴和指
責,警方處理的手法也給民眾留下能包庇的就包庇,保不住才照辦的負面印象,
而對外依然習慣性宣稱“個案、一小撮、必嚴辦”,久而久之,造成警方至今依然樹立不起較好形象。
長久的爛警濫權已嚴重打擊警威,民眾對警方早存信心危機,
警方不應該浪費心思去操弄虛浮的罪案數據,應該向大馬發誓和承諾,
把警局整頓成真正最安全和民眾最放心的地方,
先守住老百姓的守護神再說別的。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1月12日)
1 則留言:
失败的守护神,还是可以当神的。
没有星星(信心)的神: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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