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日子,2010年總稽查司報告已出爐10天,9個政府部門和機構“入不敷出”,超支37億3000萬令吉的數據最深入民間,而海洋公園局採購的物品價格高出市價20倍之舉,則最屬經典,買一個望遠鏡用了5萬6350令吉,怕是有透視衣服功能的“望穿鏡”都不必這麼貴。
老百姓都會以各自的評估方式去估算這筆天文數字可以做多少好事,比如建多少間醫院和學校,幫助多少窮人和無依無靠的孤小溫飽,但是這麼大筆的納稅錢都給貪官們用各種方式掠奪了,這可是天底下最不值得的國家開銷。
說真的,就算是把這筆天文數字的財富丟入大海或拿來丟野狗都比給貪官吃掉更值得,因為至少還可以聽到巨錢下水和野狗叫痛的聲音,貪官吞錢卻是一聲不出,就能輕鬆成為巨富。
其實報告出爐後,看到這麼多的糊塗亂賬跑出來,理論上政府領導層應該是更加憤怒才是,因為官員的濫權和“攬錢”,在政治上,理應會造成對執政集團至少兩大傷害,一是等於吞沒了執政集團用以維護政權的資源;二是破壞執政集團領導公務員的公信力,而這兩者都會影響到執政黨在下屆全國大選時的選票。
可是他們卻在觀望,相關部門的部長則是儘量冷淡,沒有人問便不講,有人問則敷衍了事,再問下去就閃,反正這麼多年這麼多官員都是如此輕鬆跳脫責任,今年只是依樣畫葫蘆罷了。
國家總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已經做了他應該做的,這份報告就是他查完賬後能夠向人民說的話,去年的工作已經功德圓滿,所以他大可不必再跳出來說這筆賬有多真,因為就只有這一份報告,無法比較,如果他想說得更多或做更多,應該去找反貪會比較有意義。
既然總稽查署官員都曾與相關部門、機構官員會面或訪談,並針對目標群進行了調查,即表示至少已經掌握相關舞弊案嫌疑官員的個人資料,只差臨門一腳就能為民除害和讓真相大白了,為何不射龍門?
代表人民去向反貪會投報,應是有功而非有罪啊!
總稽查署懂得最多,最瞭解人民的納稅錢去了哪裡,也最適合投報反貪會了,還等甚麼?如果是基於工作權限和專業道德所限,不能明告,那就密告,如果是法令所限,那就修法或立法,只要政府也有打貪的誠意,修個法簡單過吃生菜。
再來就是反貪會的態度了,真希望他們已經靜悄悄主動展開調查,別像首相署部長納茲里那樣以“沒有人投報”來回應國家問題,那31本耗巨資漏夜趕出來的報告,根本就已經是全民的命令和投報。
反貪會可以拉大隊去查趙明福有沒有在兩千塊錢買小國旗的買賣中得利,涉及國庫百億令吉的國家買賣,更應該總動員揪出貪官,這才是反貪會的存在價值。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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