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反貪污委員會抓錯葯啦

反貪委會建議正副部長和其家眷向反貪會呈報財產的遊戲,應該玩不起來,畢竟這種脫褲子放屁的事,一來拿不到貪腐資料,二來無法確定是完整財產,三來民眾也清楚這叫無事忙,如此完全沒有對任何人有好處的閒事,幹來作啥?

這個由一批閱歷豐富德高望重老前輩組成的委員會為他們的建議粉飾時解釋,一旦反貪會掌握正副部長和他們家屬的身家資料,當他們受到貪腐的指責時,反貪會便可以在第一時間把資料調出來查証,比照之後,便可以還回他們的清白。

這句話乍聽來是沒有甚麼問題,好像合情合理,但往深一層想,卻不完全是這麼一回事,因為部長的身家資料,好像變成他們的保險了,意即那份可接受的身家報告,收在反貪會資料庫的作用,是在部長涉及貪腐疑雲時拿出來為他們“殺毒”的,是“救星”。

如此說來,在反貪委員會前輩們預設的思維中,如今的正副部長和他們的家眷都沒有因為“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首相那兒當然也相信他手下的清白,不然他手上已有這份資料,為何不見他採取任何行動?

現在的問題是,老百姓相信他們都是清白的嗎?如不是,證據在哪裡?是不是都被反對黨的妖言所迷惑了,誤解部長們都有貪錢?

人民當然希望部長們都是一股清流,都不會希望反對黨所說的是實事,如果選擇相信的話,就得面對明知官員貪腐卻無可奈何的惡況,想到自己的血汗錢就這麼被貪走,那可是無法形容的煎熬。

其實關鍵還是在反貪會的肅貪行為,他們是不是都游走在應該關切的地方,有沒有讓人民看到他們確實有獨立操作的能耐?

如果他們相信“有絕對權力就有絕對的利益,就絕對有貪腐”,那就應該把關注方向集中在高官權貴,主動去查他們的財富,而不是去警告或勸告企業機構送賄金,因為第三者會說,賄金不去,官員就不簽批,生意該如何做下去?合約幾時來?

他們也應該相信,會買票的候選人,中選之後一定會貪污,大選就要來了,反貪會准備好查賄選了嗎?

反貪委會應該去勸告反貪會別一直去接觸華團或企業界模糊焦點了,花時間在被宰割的大企業和小商人身上,等於是保留吞噬空間給官場大鱷。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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