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查案方式、查案習慣、查案手法和查案標准,一直以來都受到各階層老百姓針對各種個案作出各種投訴,指責內容不外是警方態度不公平、不公正和不公道。
這情況就如一間問題幹部當道的大公司的問題人事部一樣,就算是長年受到低階職員的各種投訴,人事部經理處理起來都是西瓜靠大邊,縱有舉行公司內部聽証會,到最後的審判大都是小員誤會,高層無罪,教小職員怎麼不認為人事部經理“官官相護”呢?
可是當家醜外揚的時候,警方若以同樣的手法處理還以為可以得到像國內“讓時間慢慢治療”的效果,則是太跟不上網絡時代的腐朽思維了。
就以目前在網上流傳的“台灣遊客在浮羅交怡被交警索賄”事件來說,基於它涉及國譽和警威,最好的處理方法是不管有沒有接獲投報,警方應主動找出這篇投訴文章來瞭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再連絡投訴人,接著進行內部調查。
最差勁的處理方法,便是以慣用的官腔,說接獲投報必展開調查且不會包庇犯錯警員,再補一句遊客若不投報警方也無能為力。
可惜的是,現階段警方是以最差勁的方式處理交怡島索賄事件,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們打算查下去,除非台灣遊客“好膽你就來”。
但是警方不是應召業如拖車員或救傷車,召之即來沒召就standby,警方是有執法權力的護法先鋒,也是人民保姆,雖無法做到對罪案未卜先知,最基本也要訓練成有見義勇為和除暴安良精神的人民英雄,聽到哪裡有困難就往哪裡去,不是舒服的在警局裡等,享受冷氣。
交怡島索賄事件是在著名的“背包客棧”網頁論壇流傳,這個網頁幾乎是全世界熱愛背包旅遊華裔的必到之處,試想當旅遊部花大錢在全世界打廣告介紹我們的神話島嶼時,有關當局卻任由“神島有索賄警”的資訊在全球流傳,天底下真有這麼愚蠢的宣傳旅遊業手法嗎?
在網絡時代,主動和及時“補鑊”是唯一最科學、最文明和最有效的手法,尤其對執法隊伍,若凡事都得有投案人而非看事情的緊急和重要來主動處理,執法隊伍也只是等同清道夫的收尾隊伍。
在已造成破壞的點開始出手,很多時候都阻止不到破壞力的繼續擴張,像交怡島索賄事件的資訊正以我們無法估計的速度廣發天下,可知地球上有多少人聽到了,嚇到不來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9月14日)
3 則留言:
您好:
關於這點最近小弟也遇到類似的事件
一個月前被人攻擊去派出所報案
警察明顯不想接案子
開口說如果不知道攻擊的對象是誰
可能會很棘手...等說辭
於是自己先花時間調查分析可能是哪些人
再經過警政署申訴管道之後
警察才找我錄口供及開立三聯單
礙於民眾不能追問司法執行進度
完全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動作
開立三連單之後一週
打電話去詢問
承辦警察說他要準備警察單位的柔道比賽
希望可以慢個幾天
我想說既然有回應就給他時間吧
又過了一個星期
再打電話詢問
警察竟然問我知不知道對方在哪裡工作
也是因為朋友告訴我
我才知道對方現在在哪個遊樂場上班
透過這通電話告訴承辦員警後
到現在一個月了
完全沒下文
請問我還有什麼管道可以尋求幫助 ?
楼下的留言banyak panjang
亮哥,你是张天赐liao
師妹,時不時看到你一句留言,都可讓我開心一笑,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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