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

嫌犯逃得太順利,警員有沒得利?

警方的囚車載著10個嫌犯去法庭,嫌犯們都由鐵鏈鎖住手,一人接一人。

這種鎖法可以將犯人集中在一起,讓他們互相依賴與牽扯,以限制他們活動範圍的方式來監管。

但是當車子在繁忙路上的交通燈前停下時,車門被打開了,其中兩個嫌犯的鎖鏈也打開了,他們從容的離開了。

一切進行的得太順利。嫌犯順利打開手上的鎖和車門的鎖,順利下車,順利離去,順利讓押送的警員在法庭點算人頭時才驚覺人少了。

這說明警方押嫌犯上庭時,不再注意車後犯人的動靜。

犯人裡有人脫鎖和逃脫時,其他犯人也是靜靜,更驚訝的是,犯人打開囚車的門離開時,週圍的路人和司機看到也沒有反應。

這樣子的神秘逃脫,如果沒有天時地利人和的助力,簡直是不可思議。

◆閱光明日報封面“一天兩宗/3嫌犯神秘逃走”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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