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顯的,只要將有關資產“國有化”,“聯邦化”,民聯掌控的江山,不是全盤。
家還是國陣的,民聯只是霸佔其中四間房,屋主有權在房裡房外架設入門收費櫃檯。
這層斗法,政府是佔上風,但隨後而來是硬硬“執法外包”的形象更鮮明,這種贏還算贏?
AES在民間已被歸類為搶錢機構,拿的是政府令牌,收的是百姓令吉,民根本不服。
凡不得民心的政策,一意孤行的結果,是百姓積怨,千唾萬罵。
以法治之,是硬道理,但民心所怨,是AES的設置和運作不夠情理,不是要消滅。
一道庭令打下來,政府贏了官司,卻輸了人情。
◆閱光明日報封面“AES禁拆”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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