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 星期三

外勞禍要如何躲過

巴生一對小姐妹離家不回而跑去投靠緬甸男友事件,讓人想起不久前有對疏忽的夫妻留下小女兒和外勞在家後,回來驚覺女兒被強姦的悲痛,近期備受高度關注的小振忠案,也是因為父母的一時大意,才造成後來的一生遺憾。

一死,一失貞,一失蹤後尋回,這三宗案件其實至少有兩個共同點:一,受害者都是小孩子;二,都有外勞涉及。

它傳達的訊息,一是我們的小孩子不安全,二是國內的外勞很危險。

回看今日我們的社會結構,其實外勞早已深深的溶入我們的生活,早已是一個大馬的一份子,分別在於他們有沒有合法准證,是衣冠禽獸還是正常人,或是已經漂白甚至是“突然出世”的大馬公民。

你去小販中心,巴剎,夜市場,餐館甚至是有唐人街之稱的吉隆坡茨廠街,外勞的比例已經遠超過國人,建築工地更不用說了,外勞已經不只是佔盡勞力領域,還成為承包商跟你談條件,而不再是跟你討工作了。

有許多去過茨廠街的朋友說,這地方越來越令人討厭,因為守檔的外勞不只對討價還價的國人語帶輕蔑,甚至對女性語帶調戲,然後幾個檔口的外勞笑成一團,氣得她們詛咒這些檔口快點倒閉或被外勞捲款逃,讓聘請輕佻外勞的老板血本無歸,受到教訓。

在國內小街小巷,經常可以看到售賣各種食品的外勞檔口,有許多地方也有了外勞村和外勞夜市場,我們不是警察或移民廳官員,但那些執法者都相信這外勞都是合法留馬的嗎,不然為何不見他們去取捉蛇?

如果所聞所見的外勞皆合法,說明國內的外勞數量已遠遠超越我們的想像,可能不只是第三大民族了;如果大部份外勞皆非法,那就更可怕,因為等於是和官員們一起無法無天了。

大馬外勞的猖獗,還有一個例子可比較。有親戚朋友或自己曾經去外國跳飛機的人都知道,在別人的國度當傘兵,就有第二等甚至是第三等外來住民的感覺,不容易溶入當地人的生活圈子,除了當勞工,更不用說與他們談包工,交朋友和談感情,因為他們有戒心,傘兵也有自卑心。

可是大馬外勞很快活,他們可以掌管老板的抽屜理財,可以當老板談生意,可以開檔賣大炒,可以一齊色眯眯笑談女顧客的身材,可以買到身份証……。

他們都生活在我們的四週,我們不會知道他是不是人蛇,有沒有犯罪背景和意圖,所以我們弱小的孩子就在許多的不知道中,不知道何時會成為他們的獵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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