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3日 星期一

我要肅貪100分

100是個美麗的數字,它代表完美,象徵完整,是一個令人滿意,但得之不易的欣喜結果。所以100分難考,100歲人瑞難得。

但100天,不能對一個新領袖的治國政績下定論,最多只能談談他的治國大計。

首相纳吉上任首個100天的施政演講,可以當作他施政的初期報告。你不可能會在報告中聽到國家已經有很多良好的改變,但是,你聽到首相說了,他正帶領著一個馬來西亞往良好的方向邁步。

對“一個馬來西亞”這樣的“理想國”,我是帶着100分的期待,也對於總算有位國家最高領導人公開講出我們仍然處在“解體狀態”的真話感到欣慰。

從納吉在上任隔日就微服出巡吉隆坡象徵大馬3大民族地標的茨廠街、十五碑和克林芝,以及在上任3周内就3度巡訪東馬的行動,也讓人看到他正致力於兩個改變。一是改變他自己,比前半生更深入民間,以更瞭解民意;二是改變東馬,助他們縮小與西馬之間的差距。

他應該是這麼計劃,要改變以完成一個馬來西亞,先從這兩個改變開始。自我調整100天後,上任第二個100天的前夕,納吉在吉隆坡國際會展中心“走入民間”,在多位部長、商界精英、學生和民眾的“納吉與民同在100天”大集會上,繼續與民同在,並宣佈了他未來的施政重點,劃定了6個關鍵領域和11項利民措施。

6加11的方案中,我不懂排名有沒有分先後,但我希望有,照這樣把防範罪案和肅貪放在首二位就是了。住在城鎮中的大部份馬來西亞人,每一天祈求的出入平安和安居樂業,不就是天天被這兩項威脅和困擾嗎?

貪官貪完國家資源,國家嚴缺發展資本,人民找不到工賺不到錢,也會提高罪案率;貪官為利讓非法移民潛進或留下,甚至合法化,“公民化”,也是罪魁禍首,他們找不到工賺不到錢就偷搶掠奪,過程中對大馬人奸傷擄殺,不是貪官之害是甚麼?越說越激動了,不如把防範罪案和嚴打貪官都放在第一位好不好?

這一切,還得先從反貪委員會這個馬首是瞻的超然部門開始努力,如果硬要說他們100天以前做得很好了,就要求他們第二個100天開始,做得更好吧。誰都知道人民和國家有太多天文數字的錢箱不見了,就是一直找不到證據,是這個組織有問題,還是肅貪的方法有問題?

總之,我都將之歸納為我的首相必須解決的問題。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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